歷史上有什麼離奇的殺人案子?

威史


窮困聊倒之際,老僕幫助候補縣令破案,得補肥缺。

清代咸豐年間,有一個候補縣令,是京城人在江西候缺,呆了很多年,一直沒有得實缺,囊中匱乏,無以為繼。幸好還有一個從京城帶來的老僕一直跟隨左右,有時也在外頭打些零工,貼補家用。

有人暗中鼓動老僕:

“主人已然這樣了,不妨到別家去謀生求食。”

“主人都已經快要斷炊了,我哪能忍心自己一個人填飽肚子而看著主人捱餓呢?”

最後,這位候補縣令也知道自己無法養活自己,更遑論老僕,就勸老僕:

“你終究也沒有辦法養活我,我窮困聊倒餓死了,你也白白地跟我一起餓死,兩人同死有什麼好的?不如你去找別家,奉事新主人,有所依靠,你還有可能接濟我。”

老僕想想也是毫無辦法,只能答應。恰好這時在江西一同候缺的某官員將被派往某縣,距離南昌才四十里路程,候補縣令就寫了一封推薦信,列舉老僕的忠心勤懇,表述自己無法養活老僕的意思,希望對方能收留老僕。

老僕揣上推薦信,就前去投靠這位新任官員。上路之後不久,中途就遇上一場大雨,而這時天色也已經很晚了,老僕就走到路旁一座廢棄的寺廟避雨。老僕踏進寺廟,發現這座寺廟荒廢已久,破損不堪,到處漏雨,了無幹處。只有一個佛龕還算完好,就爬進去躺臥裡面休息。

到了半夜,雨霽雲散,月出如晝,老僕瞧見殿上東邊的走廊上停放一口棺材,棺材挺新,猜想應該是剛死不久。破爛不堪的寺廟,還停放著一口棺材,讓老僕頓時覺得瘮得慌,準備起身趕路,離開這瘮人的地方。這時門外忽然響起了馬蹄聲,只見有兩個人自外進來,一個年約四十的中年人,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進來之後,兩人席地而坐於佛殿大門處。只聽年輕人對中年人說:“我們三個人結拜為兄弟,闖蕩江湖,發誓只劫財不獵色。看看昨天二哥所做的事,就因為能劫到的金銀首飾不多,就殺了人。這不過是一個回孃家的女子,如果不是貪淫其色,為什麼要殺了她呢?二哥肯定是違背了我們的誓約。”

年輕人看中年人不答話,拍著腰間佩刀,指著走廊邊的棺材說:“大哥如果有意縱容他,我們還有什麼臉面去面對死者?”

老僕聽到這些話,嚇得一動不敢動,知道他們的強盜,很吃驚。

不一會兒,寺廟門又被打開了,又有一個身穿短衣,手握一把劍悄無聲息地從外頭進來。年輕人立即站起身來,指著那人斥責他。那人自知理虧,低著頭不說話。過了很久,那人仰首長嘆一聲,說:“我的家人,恐怕就只能拜託給兩位了。”

“放心,這事大哥和我自當擔負起照顧你家人的責任。”

那人把手中的劍扔給年輕人,說:

“麻煩老弟了。”

年輕人接過劍,一劍封喉。

年輕人拾起地下的草蓆,捲起了屍體。對大哥說:

“我把二哥送回他家。”

中年人遲疑一會兒,像是有話要說,少年人制止他:

“這事不勞大哥,只是要湊幾十兩銀子安撫一下二哥的家人。我們明天在省城某茶館碰面吧。”

說罷,挾著屍體就走了。

老僕聽得一清二楚,也聽得心驚膽顫。第二天趕緊回去稟報舊主人。剛好某縣的縣令剛離任,離任之前境內發生了命案,這線索又恰好被老僕掌握。候補縣令立即向上級彙報,上級就命令他帶人前往茶館,兩個強盜即時就擒。

候補縣令因功而得以補授了一個肥缺,走馬上任去了。老僕也奉事終身。

兩個強盜也算是盜亦有道,殺女子的人也已被殺,算是抵命了。這兩個強盜也得免死罪,官府看他們頗有俠義精神,就留在軍營中效力。後來據說還立了軍功,升了職。

事載清李嶽瑞《悔逸齋筆乘》


歷史的犄角旮旯


她迷人,優雅,迷人,自然。她是一個讓整個美國瘋狂的女人。就連蘇聯領導人赫魯曉夫訪問美國時也要求見她。

這樣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1962年8月5日在洛杉磯的家中莫名其妙地自殺了。檢方經調查排除他殺,但所有美國人都認為這是有預謀和有計劃的謀殺。肯尼迪成為最大的嫌疑犯。

她死後的40多年裡,官方對她的調查一直是保密的。直到2006年,聯邦調查局才解密了500多頁有關夢露謀殺案的文件。

根據電話記錄,在她去世前的8月4日晚上,夢露已經感覺到了死亡的臨近,於是她驚慌失措地給朋友西德尼·吉拉羅夫打了電話。除了談到她和肯尼迪兄弟的關係,她還說“知道一些秘密”。

第二天凌晨,夢露被發現死在自己家中,死亡日記奇怪地消失了。

關於她的死因有幾種主流理論:

1、 這是自殺。吃了太多安眠藥。這是一份官方聲明。

2、 在與肯尼迪兄弟交往期間,她懷上了“龍種”,這使得肯尼迪急於擺脫負擔,傷害兇手。

3、 她得知國家機密並寫在日記中時被殺。

至於真相,未來仍有待解密。

值得一提的是,肯尼迪總統一開始就想連任,1963年11月22日訪問達拉斯時被不明身份的槍手暗殺。


歷史小俠客


說起歷史上的離奇案件,民國時期震驚全國的“詹周氏殺夫案”,應該可以算是其中一件吧。

案件發生在1945年,也就是抗日戰爭勝利前夕。

在上海新昌路一個名叫“醬園弄85號”的寓所內,一位名叫詹雲影的男子,被他的妻子詹周氏用菜刀砍死分屍,屍塊就裝在一個皮箱裡。

由於鄰居們看到了血跡,趕忙推開詹家的大門,隨後就看到披頭散髮的詹周氏坐在血跡淋淋的地板上,嘴裡說著她殺了丈夫詹雲影。

這個殺人分屍案,很快就在上海灘引起了轟動。各路媒體都很好奇,詹周氏到底為什麼要殺害自己的丈夫。

在上海法庭的審判中,詹周氏聲稱——

“詹雲影疑心我去亂軋姘頭,就拳打腳踢,禁我離家。我實在無法生活,就和同宅前樓的賀大麻皮賀惠賢有奸,發生關係10多次,就共拿到3萬元錢。”

除此以外,通過律師的盤問,詹周氏還供出自己不只有一個姦夫,還有一個姦夫叫小寧波。

這些消息被媒體報道後,便立刻引起輿論轟動。上海的媒體圍繞這個案件分為了兩派:
其中一派,堅持認為不能寬恕詹周氏這種當代潘金蓮的舉動,應該處以死刑。

還有一派,同情詹周氏被丈夫家暴,也是封建社會的受害者,應該免於死刑。

案件的過程是很清楚的。最終,詹周氏被判處死刑,但由於局勢混亂,沒有辦法立即執行死刑。

在等待的過程中,抗日戰爭勝利,日本人撤離了上海,詹周氏也就被改判為有期徒刑。1949年上海解放後,新中國政府將詹周氏轉移到蘇北大豐農場,由此重獲自由。

關於這件奇特案件,著名女性作家李昂曾將其改編為小說《殺夫》。


HuiNanHistory


今天說的這件離奇殺人案,不是一般的殺人案,而是動物殺人,而且殺的不是一個人,而是很多人,事情究竟是什麼情況呢!

事情發生在1945年,日本侵略戰爭轉入敗局之際,1945年2月19日,在孟加拉海灣巡邏的英國艦隊截擊了一支企圖撤回日本的侵略日軍艦隊,雙方激戰,最終日軍的幾艘軍艦被擊沉,載有1000多名日軍的兩艘軍艦駛到了蘭裡島登陸。日軍自此以島嶼為陣地與英軍展開激烈戰鬥。

於是英軍用軍艦封鎖了蘭裡島,當夜英軍開始研究制定第二天的作戰方案,打算一鼓作氣消滅日軍。就在英軍研究作戰計劃的時候,突然有人報告,不知道什麼原因,島上的日軍有所行動,發出了激烈的槍聲和喊叫聲,可能是在與其他的盟軍作戰。英軍聯繫了其他的盟軍,但得到的答案都是沒有軍事行動,英軍非常奇怪,難道是日軍暗夜裡偷偷在突圍,於是下令部隊戰鬥準備,以防日軍的突然襲擊。

同時派一艘小艇暗地裡靠近蘭裡島進行偵查,天矇矇亮的時候,偵查小艇返回,向英軍將領報告,島上的日軍大部分都死了,而且還有很多鱷魚。英國軍隊隨後登上了小島,發現了很多被撕碎的日軍屍體,還有很多鱷魚的屍體,一看就是被日軍射殺的,附近的區域已經被血水染紅,另外還找到20幾個倖存下來的日軍。通過查看現場英軍猜測,應該是日軍登上蘭裡島後,驚動了沼澤地以及周圍水域的鱷魚,受傷士兵的血腥氣味吸引了鱷魚,在天黑後,這些鱷魚從水中爬出,對日軍進行了攻擊,最終將大部分日軍殺死後吃掉葬身魚腹。

以上的記錄都出自布魯斯-賴特的《野生動物的素描遠近》,但是從日本和英國官方的記錄來看,並不是這樣,日本官方的記錄這些日軍之所以大部門被射殺是因為英印聯軍的聯合絞殺,其中50人成功游到對岸,少數人被英印聯軍抓獲,大部分被射殺至死。而英國官方的記錄也沒有體現出鱷魚的事情,在曾任英軍第14集團軍司令斯利姆著的《轉敗為勝》中,他描述蘭裡島戰勝日軍是:那時候最後一批敵軍逃亡者試圖乘坐小船或垡子到達大陸,卻因海軍巡邏隊,還有鯊魚而死在途中。

也就是說,在英軍戰敗日軍的過程中,確實有動物幫助了英軍,但不是鱷魚,也沒有殺死那麼多,而是海中的鯊魚,戰爭必然有流血犧牲,血液流到大海之中,海中的鯊魚對血的味道尤其的敏感,自然在日軍在逃亡轉移的過程中,被鯊魚所吞噬,所以說外有英印聯軍的攻擊,水下有鯊魚的輔助,日軍不敗才怪。


而且也可能存在鱷魚殺死日本士兵的事情,因為蘭裡島上多紅樹林沼澤,沼澤中居住著成千上萬只的鱷魚,大量日軍登陸,並且還有一些是傷員,血的味道再加上這些鱷魚的飢腸轆轆,必然會發生鱷魚襲擊日軍的現象,也有死傷,但這是少數而不是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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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想和大家分享的是,發生在民國上海灘第一美女蔣梅英被殺案。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有一日上海里弄家中被突然造訪者發現這具屍體死亡多日,衣冠不整,蔣梅英早已氣絕多日。

結識戴笠是她悲劇的開始,軍統特務戴笠對蔣梅英十分仰慕,經常邀請她一起策馬揚鞭,放鬆心情。有時候也邀請她成為他的舞伴,出入各種場所。但是蔣梅英非常孤傲,只是紅顏知己,知道戴笠有家世從來不願破壞別人的家庭。要知道戴笠在民國時候可是呼風喚雨之人,素以效忠蔣介石,心狠手辣著稱。這位不媚權貴的上海美女也是有其自己的一番氣節。

小夥總是會對充滿故事的女人產生好奇,這個小夥子是上海管理街道一個警員,名叫周榮鶴,對蔣梅英是如何成為舞女,如何和戴笠認識等蔣梅英解放前的事情非常好奇。於是藉故探訪,並強暴了蔣梅英,幹了喪盡天良的事情。後來小夥升官以後,回想此事,害怕事情敗露,於是直接將其殺害。

後來王安憶將此故事改編為《長恨歌》,榮獲矛盾文學獎,此書值得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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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阿氏殺夫案前後

離奇的殺人案,世界各國留下不少,朋友們經常熱議的就是國外的黑色大麗花,黃道十二宮,國內的南大碎屍案等等,這些案子都比較血腥。

我今天想講一個清末的老案子,在當時也是轟動一時。這個就是清末四大疑案之一的春阿氏殺夫案。關於清末的四大奇案有兩個版本,大家較為熟悉的版本是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名伶楊月樓誘拐案、太原戀人私奔案、張汶祥刺馬新貽案。這個版本實際上是作家周愣伽在《清末四大奇案》中記載的。

實際上四大奇案還有一個版本,另據96年出版的《中國古代四大奇案小說》列舉,春阿氏一案列在其中,還有就是楊乃武和小白菜案,刺馬案(張文祥刺馬欣怡)及賽金花公案。


事情的經過

春阿氏案也許並沒有那麼血腥,也沒有那麼驚心動魄,過程今天看起來似乎也沒有那麼複雜,但是今天看來仍有不少啟發意義。

1906年7月19日,在北京皇城下的小菊花衚衕裡,發生了一宗血案,死的人是滿洲鑲黃旗人,名字叫做春英。春英是這家主人文光的大兒子,在衙門裡當差,死的時候剛剛結婚不過百日。主人文光是官家小吏,有兩個老婆,其中一個老婆是剛娶來不久的小妾。除了老婆之外,文光的老孃瑞氏尚在。文光和大老婆託氏生了兩個兒子,兩個閨女。大兒子春英、二兒子春霖、大閨女大正、二閨女二正。這一大家子共8個人住在一個四合院裡。當時二正最小,案發時只有十歲,死者春英,不過二十來歲。

1906年是個特殊的年代,那時候清帝國早已飄搖欲墜,大廈將傾。如果是時代再往前數,這個春阿氏的案子不會有那麼大的關注度,用今天的話講就是不會成為焦點、熱點問題。

按照後來官方蒐集的證詞和證據,事情是這樣的:當時文光的老孃聽到了院子裡有異常的聲音,趕緊起來叫兒子看看怎麼回事。文光當晚就在小老婆處歇息,文光聽到老孃瑞氏在叫喚,趕緊和小老婆起身去看看情況。他們先去了兒子兒媳的房間,到了兒子兒媳的房間時,發現兒子春英已經躺在床下不動彈了,春英身上還有地上滿是鮮血。文光也不是個鄉野村夫,定睛仔細一瞧發現兒子已經斷氣了,那時早就慌了。

文光和小老婆這西屋剛發現兒子已經死了,又聽到東屋廚房一陣亂響,文光又趕忙跑到東屋去,到了東屋發現兒媳婦春阿氏頭栽倒水缸裡,正在投缸自盡。文光趕忙和小老婆把兒媳婦春阿氏拉出來。

筆者從後來的記敘中考慮,文光這個一家之主沒有慌張過度,因為他出門先是看了兒子情況,看到春英死亡後,沒有驚慌到失去理智,然後又把意欲投缸自盡的兒媳婦救出來,再之後文光選擇了報官,讓官方來調查真實的情況,在報官的同時他又讓家人通知了春阿氏的孃家人。家裡這邊西廂房他也沒有動兒子的屍首,東屋裡又發現了一把刀和手帕。文光的一切行為,頗為理智。

變革的時代

剛才說為什麼這個案子如果再往前一些年頭,也就草草算了。因為春英死了,媳婦要投缸自盡,殺死春英的菜刀上還有媳婦的手帕。這些證據已經可以給春阿氏定一個謀殺親夫的罪名了。

可是事情沒有那麼簡單,不簡單是因為時代變了。進入二十世紀,清代雖然搖搖欲墜,但是眾多有識之士還是力主變革,引入了西方不少新思想、新制度。有一樣東西以前沒有過,也不會允許開辦,但是在1907年的中國,開了報禁,辦報紙、讀報紙已經成為了時尚。

春阿氏的案子,我們今天很多普通人也會提出疑問。第一春阿氏為什麼要殺夫,她的殺人動機是什麼。第二,殺人即使是春阿氏殺夫,殺人的兇器上是否有殺人者的指紋。第三,春阿氏是怎樣將春英殺害的,驗傷結果能否對的上。第四,現場勘驗是否有其他人的腳印。還有不少的疑問,搞偵緝的或者案件分析的會提出一大堆的疑問,也許其中一個就能查出兇殺,最起碼也有一些常識性問題。

我們看來簡單,因為到了今天案子已經過去超過110年了,我們生活在今日,今天有些常識往往超過那時一個時代的認識。1906年得中國沒有指紋採集技術,民國時期指紋採集技術有些零星應用,但是指紋採集技術的大規模應用是在建國後,最早使用指紋技術偵破案子的是英國人,相關的理論研究也是外國人。所以我們還是要看看當時是怎麼處理的。

春阿氏案子的疑問就是由當時的報紙提出的。據1906年7月22日,也就是案發後的第三天,《京話日報》文“南鑼鼓巷小菊兒衚衕,有一家在旗姓文的,跟前有兩個兒子,都當巡捕。 二兒子是三月裡娶的媳婦,

過門以來,夫妻很是和睦。 上月二十八日夜晚,臨睡的時候,覺著女的有點瘋瘋顛顛,拿了一把菜刀,就去砍他丈夫。在脖子上頭,連砍了九刀,順手又拿了一把剪子,把肚子也給豁了,砍完豁完,見丈夫已死,自己跑到廚房,就要跳水缸。 這個工夫,他婆婆驚醒,跟進廚房,當時揪住,沒能叫他尋死,報明瞭官場,前天驗的屍。 兩家父母,同到衙門打官司,媳婦一見公公,又是唾又是罵,情形很可疑。 夫妻既是和睦,為甚麼殺害丈夫,真是叫人不解。 有人說不是媳婦害死的,原來文姓有三個媳婦,某媳婦有了不好事,被死丈夫撞見過,惱羞變怒,趁機會把他殺害。這檔子疑案,就看承審官的能耐了”

這篇報道基本把事情的經過記敘了,同時也提出了報業的疑問。報紙提出了疑問,愛好時尚的讀者知道了情況,春阿氏殺夫案變成了社會焦點和熱點,流量很高。更重要的當權者說的不算了,民眾和輿論可以開口講話了,春阿氏應當不是簡單的直接定罪問斬了。

輿論的機器一旦開動,就如江水洶湧澎湃。《京話日報》還開通了和讀者互動的渠道,瞭解事情能夠提供線索的讀者可以來函告之,一時間《京話日報》收到了大量的熱心讀者來信。《京話日報》呼籲應徹查真相、還當事者公道。讀者來函,不僅揭露了晚晴司法機關的種種弊端,在司法進步、民智開啟的進程上又添了一把火。逼得後來提督衙門在報紙上公示了春阿氏一案的諸多偵查、審訊的供詞、證據等,可是如此反覆得到了更多的質疑。

也許是這樣?

春阿氏一案究竟是怎樣,參照當時的新聞報道、小說《春阿氏謀夫案》及相關史料,也許是這樣。

一、預自殺而誤殺丈夫。春阿氏和婆婆置氣,婆媳不睦,春阿氏和兩個婆婆關係不好,兩個婆婆對她總是挑三揀四,嘴上不饒人,而且又讓春阿氏承擔起了家裡的一切勞動。春阿氏飽受欺凌,而且和春英的關係也不好,丈夫從來不會心疼他,對她橫鼻子豎眼睛。春阿氏在文家沒有感受到一點家庭的溫暖,沒有丈夫的關愛,她有點絕望。

春阿氏受怎樣的欺凌呢?在北京城七月份的天氣裡,她要在正午洗衣服,丈夫有一件衣服沒洗就對她破口大罵,當著客人的面要打要罵。“天生的不是料兒,叫他媽的洗衣裳,立刻就六百多件,湊在一塊兒洗,這不是存心攪棒嗎!”

終於在一次欺凌之後,春阿氏決定自殺。她趁丈夫熟睡,拿起刀準備抹脖子自殺,可是看著丈夫的樣子,思慮萬千,不由掉淚,就在猶豫之間丈夫翻轉身子,春阿氏慌張之中持刀倒向丈夫,誤撕破丈夫脖頸。誤殺丈夫後,跑到東廂房投缸自殺。

二、春英是小妾謀害。文光的小老婆可不是簡單人物,她的江湖綽號叫做“蓋九城”。蓋九城原來是東直門衚衕裡的暗娼,文光老爺子和一位叫做普雲的是“蓋九城”的常客,也可能是這普雲普二爺拉的皮條,一來二去,文光把“蓋九城”娶到了家中做了小媳婦。“蓋九城”雖然嫁到了文家,可是和原來的老相好普雲沒有斷了往來,在一次小妾和普二的私會中被春阿氏撞見,春阿氏又告之春英。小妾心懷殺機,和情人普二合謀要殺害春英和春阿氏。

三、兇手另有其人。如果按照小說《春阿氏謀夫案》的記錄,殺害春英的是春阿氏的情人聶玉吉,春阿氏本來是和聶玉吉有婚約的,但是因為聶玉吉後來搬走了,跟春阿氏沒有了往來,所以就嫁給了春英。根據春英的懷疑和傳言,春阿氏可能結婚之前就和聶玉吉有了男女之事,所以婚後春阿氏在男女之事上一直不太願意跟春英同房。春英一想到這個事就惱怒不已,更加的虐待欺凌春阿氏。後來這個事情被聶玉吉知道了,聶玉吉要殺了春英,在潛入院內碰到春阿氏時,春阿氏極力阻擋,阻擋過程中刀把碰到了春阿氏,聶玉吉持刀砍殺了春英。殺害春英之後,聶玉吉潛逃。春阿氏編造了是蓋九城和普二殺害春英一事。多次審訊後,春阿氏多次變更供詞,最後的供詞還是說是自己誤殺了春英。

究竟是哪樣——最後的結局

根據《春阿氏謀夫案》第二回的敘述,春阿氏剛被公差問時,春阿氏是否認自己是兇手的。公差問她兇器,阿氏抹淚道:“什麼兇器?我哪裡知道。這宗冤枉,我哪裡訴去?”可見春阿氏的第一反應是不認罪的,不是她殺的。從諸多的材料中分析出,春英不是春阿氏所殺,這是首先可以肯定的一點。

春阿氏對於是自己殺害的春英這一點上屢次推翻供詞,前後不一,弄得大理院好不為難。前後春阿氏有三種說法,第一種是想自殺,卻一時迷糊刺向了丈夫,像中邪了一樣,刺破了春英的脖頸。第二種,春阿氏想自殺,春英恰好醒了爭執之中,春阿氏持刀誤殺了丈夫。第三種,春阿氏持刀在手,一慌一滑倒向了丈夫,誤殺了春英。

大理院審理時認為,這三種說法前後不一,不可取信。但是大理院比較痛苦的是,他們在1906年的時候,面對本案,以前非常好用的刑訊逼供,因為全社會的關注還有進步人士的反對以及亟待改革的司法制度,大理院竟然不能用。

這裡要再看一下春阿氏的供詞,她前後的描述無論姿態怎樣變化,前提是誤殺,也就是說春阿氏並不是蓄意謀殺了她的老公。但是根據司法機關的鑑定,春英的傷痕較深,從傷痕上看,春英應該是被謀殺而不是誤殺。因此春阿氏的供詞和春英的傷痕對不上。

順著謀殺的角度去看,大理院就沒有辦法了,春阿氏沒有承認謀殺親夫,證據也不支持春阿氏謀殺,如果是合謀也沒有找到那個合謀的人,沒有證據,一切只有春阿氏的供詞。留給大理院的時間不多了,案子找不到證據沒法結案,又不能證明春阿氏是謀殺親夫,官員們開動腦筋,拖了一年多的案子要了案結案。再拖,承辦的官員們要承擔責任,這個責任沒人想擔。

搞來搞去,大理院在兩難中出了判詞。用現在的話來說,大理院審理的時候遇到了困難,如果是給春阿氏定一個誤殺的罪名是要弄個死緩的,後面遇到個大赦,她這個死緩就要被放出去了,萬一這個春阿氏是謀殺親夫的真兇,這樣搞就是放了罪犯。但是如果春阿氏不是兇手,她一定要認罪,將來查出真相,真兇不是她,這樣判又太重了,朝廷又將面對輿論的追責。

既然不能定罪,大理院只能把春阿氏“監侯待質”,其實就是把春阿氏囚禁在監獄,查到真相了就宣判,不然的話就一直囚禁,不能殺也不能放,只能無期徒刑。春阿氏的結局是什麼,在監獄裡關了32個月後就是在1909年的三月份,春阿氏死在了監獄,終究沒有熬到真相大白的一天。而1909年的11月份宣統皇帝繼位,皇帝宣佈大赦天下,可即使是大赦天下,春阿氏也不能被釋放,因為她一直沒有定罪,等待的仍然是暗無天日的黑獄。

最後

讓我們用小說《春阿氏謀夫案》的開篇語來結束。“人世間事,最屈不過的,就是冤獄;最苦惱不過的,就是惡婚姻。這兩件事,若是湊到一齊,不必你身歷其境,自己當局,每聽見旁人述說,就能夠毛骨悚然,傷心墜淚”

希望全天下的人生活在這個時代,都有一個美好的婚姻,又不至於受厄運驅使陷於不復!


紫色石頭123


我是大史官,我來告訴你“歷史上有什麼離奇的殺人案子?”

今天我就給大家分享一件發生在日本的離奇殺人案:世田谷滅門案。這個案子的離奇之處在於,雖然兇手在案發現場留下了大量的物證,但是,這個案件至今都還未能偵破,懸賞金額高達2000萬。嚴重鄙視日本警|方的破案能力!

時間回到2000年12月30日,住在日本東京世田谷區的宮澤一家4口人,不幸慘遭殺害。根據兇手在案發現場留下的明顯線索,日本警|方就整個案件過程進行了推斷:

大約在12月31日的零點左右,兇手翻越圍欄後從二樓廁所的窗戶進入宮澤家,將僅有6歲的兒子宮澤禮勒死。住在三樓的爸爸聽到動靜後,下樓正好與兇手相遇並展開搏鬥,但不幸被兇手刺死。接著,兇手來到三樓,並將女主人和小女兒刺傷,根據現場的痕跡來判斷,母女二人還對傷口進行包紮過,不知為何卻沒有逃跑。這時的兇手已經下樓並從廚房拿來一把菜刀,最終將這母女二人砍死。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宮澤一家沒有仇人,為何慘遭滅門呢?更離奇的是,兇手將宮澤一家滅門後並沒有立即逃跑,而是在宮澤的家中逗留了10多個小時。先是找出急救箱給自己包紮,然後從冰箱中拿出2盒冰淇淋並吃掉,接著到廁所裡上了個大號,在然後偷走了15萬日元現金,還用電腦上網到次日凌晨,同時訂購了一種歌劇門票!兇手的這一系列的行為真是讓人想不透啊!

可是,現場不僅留下了兇手的指紋、血跡,還留有鞋印,以及兇手的個人物品等大量物證,然而,日本警|方不僅沒有抓到兇手,而且就連兇手的作案動機都沒有定論。為此,日本警視廳每年都會到宮澤家舉行獻花儀式,並向宮澤一家鞠躬謝罪。


大史官


某地有一條大河,兩岸各有一個村莊:河東是張家莊; 河西是李家莊。張家莊的青年張三和李家莊的青年李四,兩人自幼很要好。長大以後感情更加深篤,稱得上是一對莫逆之交。每天中午李四都要擺渡過河去看張三。

有一年初冬時節,每當李四乘渡船在張家莊靠岸時,他總看到岸上站著一個標緻的女子。她面帶笑容地注視著渡船,眉宇間露出無限的深情。起初,李四並不在意。日子一天天過去,慢慢地,李四被那女子的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吸引住了。李四想:這個女子每天在這個時候到渡船碼頭來,一定是有意於他。

一個月過去了。有一天,李四在張三面前披露了自己的心事: "這個女子是你們張家莊的人吧,我每天擺渡過來看望你,總見到她站在河岸上,好像是一個多情的女子。考慮再三,我想央人作媒,不知道你的意見怎樣?"

張三聽罷,沉吟了好一會,才開口說道: "依我之見,你還是不要去動這個女子的念頭為好。你說的這個人,我是知道的,反正……你算了吧。"

聽了張三的勸告,李四也就死了心了。

這以後,李四照樣每天過河看望張三。同以往一樣,這個多情的女子,還是每天都佇立在河岸上,對著渡船微笑,李四終於再一次被打動了。於是,他稟告母親。央人說媒。

李四家是李家莊的大戶人家,在遠近四方頗有些名望。媒人一出面說親,女方的家長喜出望外,馬上應允了這樁婚事,並定於第二年的舊曆正月十五完婚。不料就在婚期的前三、四天,李家莊突然來了個算命先生。他姓趙,叫趙五,是個十分貪財的人,為了錢,他什麼事都肯幹。那兩天,他經常在李四家周圍轉,喊著:"誰要算命呀!誰要算命呀!"李母是個迷信的老婆子,眼看自己的兒子快要成婚了,她很想從算命先生那裡聽到一些吉利話。於是,就把趙五請到家,替兒子算命。李母報上兒子和未婚兒媳的生辰八字,趙五故意裝模作樣算了一番,為小兩口推算起來。突然,他大驚失色地說:"不得了,不得了,你的末過門的媳婦是白虎星下凡,將來進了你家的門,可是凶多吉少呀!"

聽他一說,李四的母親嚇了一跳,連忙問道: "那怎麼辦?聘禮已經送過去了,吉日也已選定了。"趙五出了一個主意:"你們應該想法子退掉這們親事。像你們這樣有名望的家庭,何苦為一個媳婦弄得雞犬不寧呢? "

迷信的老太太聽信了趙五的話,趕緊請媒人去女方家提出退婚。但退婚談何容易!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方的家長哪裡會答應呢! 無奈,李母又去找趙五。趙五就替她出謀劃策說:"女方如果實在不肯退婚,看來只有--個法子可以消災。 正月十五吉日那天,你們就好好熱鬧一番吧。但是,等賓客散去後,必須立即把新郎、新娘關在新房裡,接連關3天,如果3天之內平安無事,那就可以算是消災了"

李四家便依計而行。到了正月十五吉期,李家大宴賓客,熱鬧非凡。鬧新房直鬧到半夜時分。 待客人離去,李母就叫小兒子李五和家裡傭人一齊動手把新房的門、窗釘死,只有牆角留了一個小孔,以備送飯送菜之用。 第一天過去了,平安無事。早、中、晚三餐的飯菜送進房去,不一會兒,空碗碟便遞了出來。 第二天過去了,依舊平安無事。 第三天也過去了,仍舊未見任何動靜。三餐飯菜遞進去都被新郎、新娘吃得精光。這時,李四的母親好不喜歡。她滿以為當真是消災了。

第四天,天剛矇矇亮。李母命人拆去釘在門上的鐵釘,準備請受了委曲的兒子、媳婦出來吃--頓豐盛的早餐。可是,當門剛一打開,在微弱的燭燈下,只見李四已穿戴整齊,突然衝出房門,往外疾跑。

這一下子,李母和李五都被嚇壞了,李四在前頭朝著渡口方向跑,李五在後面緊追不捨。到了渡口,"撲通"一聲,李四跳下了大河。這一變故,完全出乎李母的意料,她呼天搶地、嚎啕大哭。這時,鄰居們也紛紛趕來了,大家望著河面, 始終不見李四的影子。過了三個時辰,大家都認為李四已經跳河自盡了。李母請了幾個識得水性的青年下水打撈屍體,但怎麼也找不到李四的屍體。3天以後,才在下游的河灘上找到一具屍體,它在水裡泡了3天,已經面目全非了。李家無奈,只好勿匆忙忙地把死者埋葬了。

半個月以後的一天晚上,張三來李四家打聽情況。這時,李母把整個事情的過程說了一遍:從趙五算命講起,一直講到埋葬了屍體為止。敘述過程中,張三一直末說話。講完之後,張三又沉默了好一會。然後,才起身回家。

當時,夜已經很深了。船早已停止擺渡了,李五陪送張三繞了遠路,過橋回家。到了張家門口,李五便轉身回家。當他經過一座小樹林時,突然聽到後面 "沙、沙、沙"的腳步聲。不一會,李五聽到哥哥李四的說話聲:"弟弟,弟弟,我死得好冤枉呀!我是被人殺死的。你我的父親早早去世,母親撫養我們長大,你要好好報答母親的養育之恩。你回去以後,移開我的床,挖開新土,把我埋在

那裡的一罈銀子挖出來用吧,"李五嚇得魂不附體。他三步並作兩步,連走帶跑,飛快地回到了家裡。見到母親,喘著氣把這件事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她。

母子倆叫醒了李四的妻子,移開大床,創開床下的泥土,果然挖出了一個罈子,可是打開罈子一看,裡面裝的不是銀子,而是切成一塊一塊的人的肢體。故事就到此為止。


歷史的波瀾壯闊


我也來說一個發生在1994年美國離奇至極的案子:

1994年一天美國紐約發生了一起跳樓事件,在警察到達現場經過檢查和調查後,得知死者叫做羅納德奧普斯,同時從他身上搜到遺書,上面表示死者遇到經濟危機想自殺。於是跳樓結果掉在了八樓的裝修安全網上,死了!如果只是自殺那就不叫離奇了,因為警察發現死者如果跳樓掉在安全網上是不可能致死的,於是讓法醫對死者進行鑑定才發現,死者死於頭部中槍。


既然有疑點就要調查了,很快結果出來了!在死者跳樓的時候,該樓的九樓存在射擊行為。而

死者從樓頂跳下經過九樓的時候,正好被從九樓射出的子彈擊中頭部,也就是說死者在落到八樓網裡之前已經死亡了。換句話說就是,如果死者沒有遭到槍擊,那麼他跳樓其實是不會死。

現在這樣的情況死者算自殺還是他殺呢?在警察們頭疼如何定案的時候,關於九樓手槍和子彈的來源,也浮出了水面,而這也是這個案件最離奇的地方!九樓為何會有射擊行為呢?原來九樓的一對老夫妻正在吵架,男主人就拿著槍嚇唬女主人,不知道怎麼回事槍突然走火了,沒有擊中女主人,反而擊中了窗外正跳樓下來的死者。


很明顯這是男主人誤殺了!你以為事情結束了?當然沒有!

就在警察準備指控男主人的時候,他們夫妻兩一致表示,並不知道槍裡面有子彈。而拿槍嚇唬對方是他們夫妻多年來的一種生活方,男主人從來都沒想過殺女主人。並且調查發現男主人並沒有購買子彈的記錄。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就是一起誤殺事件!

於是新的問題來了,子彈是怎麼被人裝到男主人槍裡的?於是又經過一番調查,這下驚呆了所有人。原來把子彈裝進槍裡的人是老夫妻的兒子。老夫妻的兒子不學無術不務正業,老夫妻就斷了他的經濟來源,而兒子就懷恨在心,因為知道父親有拿槍恐嚇母親的習慣,於是就裝了子彈進去。事情到這裡很明瞭,老夫妻的兒子犯了過失殺人的罪名。但事情卻還沒結束,因為老夫妻的兒子就是想跳樓死的死者。他沒有經濟來源,想報復母親又沒結果,於是就跳樓自殺,之後就發生前文的一幕。


於是自己被自己謀殺的離奇案件就發生了,最後這起案件被判定為自殺,老夫妻並沒有收到指控。看完了是不是很詭異呢?這麼離奇的事件居然在現實中發生了,或許這就是天意吧!


彈指千年


《清稗類鈔》裡有一個離奇的案件,簡單給大家講一講。

廣東某地有書生甲,父母雙亡,但早已和當地女子乙訂婚。女子乙長大之後,亭亭玉立,國色天香。

眼看婚期快要到了,女子乙的母親遣媒人找到未來女婿,表示自己就這一個女兒,真要是嫁走了就無依無靠,女婿可以考慮一下入贅,這樣一家人在一起其樂融融,多好。

書生甲一想,也有道理,於是就同意了。

婚禮當天,親朋齊聚,熱鬧非凡。房中,小夫妻也暢快痛飲,尤其是書生甲,被新娘子勸了很多酒。院子中的親朋正在喝酒吃飯,忽然聽到房中一聲慘叫,新郎破門而出,披散著頭髮,手舞足蹈的快速奔出家門。

親戚覺得有問題,趕緊追了出去。就見新郎一路奔跑,來到了河邊,還沒等眾人追趕過來,新郎就一頭扎進了水裡。眾人趕緊呼救,等附近的漁船趕來尋找,新郎已經不見了蹤影。

等眾人回來之後,就見新娘母女倆坐在房中手足無措,聽說新郎投水而死,新娘哭著說:“剛才在房裡,相公忽然大叫著衝出了門,本想著你們這些賓客會攔著他,為什麼任他投河?”

新娘越說越激動,甚至直接出去報官了。官府一查,這隻能怪自己投河,怨不得別人啊,也沒受理這案子。


過了一段時間,新縣令上任,聽說了這一件事,覺得有點奇怪。

首先是新郎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其次是新郎投河,為什麼非要狀告賓客呢?於是,新縣令開始走訪當天赴宴的鄰居,瞭解具體情況。

鄰居表示:“其實啊,新娘子之前和一個富豪有些緋聞,好多人都知道。不過,新郎自己投河而死,也是我們眾人都看到的。”

縣令又問:“你們看清新郎的表情了嗎?”鄰居回答:“披頭散髮的,遮住了臉,但是穿著新郎官的衣服,不會有假。”

縣令知道其中必有隱情,查清今日富豪又到女子乙家中去了,縣令立刻召集衙役,將女子家團團圍住,衝進房中查明情況。


結果,女子房中並無他人。這就奇怪了,明明有人看見富豪來了,沒有出來過,難道插上翅膀飛了?

(古代審案)

縣令又仔細查看了一下,竟然在女子床下發現了男人的鞋子。知道有問題,縣令命人把床移開,掀開地板發現了密道。進去一看,裡面還真藏著富豪。

簡單一審就知道了,原來富豪早和女子乙廝混在一起,但是女子乙有婚約在身,找不到合適的理由退婚,於是密謀殺掉新郎。婚禮當天,新郎被灌醉,富豪找人將其掐死。之後兇手換上新郎的衣服,披頭散髮狂叫而出。到了水邊,直接投河。因為善於游泳,早就跑了。

新郎的屍體,則被藏了起來,眾人散去之後,被埋在了後院之中。縣令挖出了新郎屍體,據實呈報,此案終於大白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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