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戶口都已經遷出農村,但是在農村還有房子,宅基地是不是還屬於自己的?

讀書文史


把自家戶口全都遷到城裡,不留一人。除非有兩種狀況。第一是家纏億貫,(不是萬貫),拿幾十萬根本沒當回事的人。第=種人,是智商不夠,說白了,就是個傻子。其實這兩種人都應該是個傻子,起碼是精神不正常。

我們這個地方,沒有一個人會主動的把農村戶口遷往城鎮。有很多的大學生畢業後,進了央企·國企,可他們依然是農村戶口,他們享受著高工資·高待遇·另處還享受著村民的一切待遇,在大城市買房,也不看你是什麼戶口,只要給錢就行。他們不但自己戶口不遷走,而且娶了老婆,生了孩子也一律把戶口落在農村。另外還有一種現象,就是很多民辦轉公辦的許多老師,他們比原來的公辦老師都牛,他們有公辦老師的待遇,工資,還有公辦老師沒有的土地,宅基地·和村民的一切應有的權力。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這些人以後的孩子可以在城裡上學,工作,結婚,生子,這些孩子的孩子也可落戶到父母親戶籍的所在地。他們的後代依然可以享受到工人·公務員和農民的雙重身份的待遇。你別說讓他把全家戶口遷走,你就是讓他把家中一人的戶口遷走,他都不幹。

其實,國家的這項政策是最不公平的。這些人,掙著高工資,享受著國家的高待遇,還轉過身來,分走本應該是本村農民那麼一些利益,讓本來收入不高的農民拿出一些本應該屬於自已的利益,來反補這些高收入的群體。這就是現狀。你說,如果這項政策不改變的話,有誰能把自家的農業戶口舉家遷往城鎮呢?如果戶口不遷走,那麼他們的土地·宅基地不都是他們合法的財產嗎?這還有必要討論嗎?


牛倌17


如果一家人戶口都已經不在村裡,那麼,你們家村裡的房子只要沒有倒下,都還屬於你們的,但是宅基地已經不再屬於是你們的。假如房子徹底倒塌了,那你們能擁有的也只能是土地上的一磚一瓦而已,房子不能再重新蓋起來,土地更不是你們的。

戶籍本來是在農村,後來因為種種原因而離開農村到城裡發展、居住,戶籍也由原來的農業戶口改為非農業戶口的群體不少見,我們家的不少親戚就是這類情況的。

我家的一個伯伯,幾十年前到城市闖蕩,後來在城裡安家立業,戶口也隨之而遷出。幾十年前,農村的大部分房子都是瓦房建築,雖說這類房子的牢固性、穩定性比土坯房要好,但是瓦房畢竟是瓦房,經過多年的風吹雨打,日曬雨淋,牆體也會日漸斑駁脫落。

任何東西放久了都會壞,房子也不例外。房子放久了沒人管,那不用過多久,房子很快就會變成危房。在這幾十年的時間裡,我伯的農村老宅已經翻新過好幾次,包括加固基底、修補裂縫、更換房梁等。後來,鄉里有戶人家舊房子倒塌了,又剛好沒有錢蓋新房子,伯伯就讓他們免費入住。有人入住,就意味著多一份保障。有了煙火氣息的房子,總是充滿生機的。因為有人住,有人管理,所以,房子出現什麼問題,總能夠及時得到修繕。

也正是這麼多年來的精心管理,房子依舊很好地保存了下來。逢年過節,伯伯都能回鄉裡的老家住一兩宿。

其實,農村也有農村好的地方,從農村裡走出來孩子,畢竟根在農村,所以再怎麼都會對農村有一種眷戀和懷念。農村的老宅是我們永遠的家,如果房子倒了,那我們真的就是無家可歸了,到時候就真的只能被攆出村了,說起來其實也蠻可悲的。

【以上僅個人觀點,若有不同看法,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更多優質內容,請持續關注一木MU。】


讀書文史


你們不讓我把農村的房子重建。我們可以把農村家裡的房子,修得像碉堡一樣結實。這塊老祖宗留給我的舊房子,地基,我必須讓它永久保存。你們別想等我家舊房子塌了,地基就歸你們了,讓我在我出生的地方就沒有方寸之地了。


db得寶


這裡面有個遺留問題,不過現在政策改變,已經可以解決這類問題,但要先弄清楚三件事。

一、一家三口是什麼時候遷出農村的,是土地確權之前,還是之後。如果是之前的話,可能當地政策執行上會有些不同,也就是說農村的房子可能是屬於你的,但宅基地卻不是了。也就是說,房子還是你的,如果倒塌之後,就不會允許你重建或翻修了。但具體是怎麼情況,還是要諮詢當地村委會。

二、宅基地是否合法?是否被當地的村委會或其他有關部門認可,如果是違建或非法佔地,可能房子還要強制拆除。如果房子很老了,當年關於宅基地使用以及佔地說明、界限是非常模糊的,有些農村家庭的宗地面積、住房面積,經過擴建、改建,幾乎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或將導致你無法辦理相關的產權證。

三、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可以確定的是,辦理農村後,戶口完成遷移,想要擁有農村的房子和宅基地也不是不可以,但必須要完成不動產登記,也就是土地確權。

當你的宅基地跟房屋被確權後,拿到相關證件之後,哪怕你遷出農村了,房子和宅基地實際上還是你的。


新農志


全家戶口都已經遷出農村,但是在農村還有房子,宅基地是不是還屬於自己的?

本人農村人,地道的農民,題主的這個問題,我就根據我們當地相同情況是怎麼處理的,及本人知曉的相關知識,來回答這個問題。

作為一個農民,你的戶口一旦遷出,你就不再屬於當地的人了,生產隊的承包田你就自動失去權利。

目前農村土地基本上經過確權,但是你因為某種原因,遷出戶口,或者身份有了變化,不再是農民,你原先的承包田地,村委員或者生產隊,會進行調整,你也不再有當地的土地權。

說到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權是當地村委會的,你作為當地農民,給你建房住家使用的。你享受宅基地的權利與承包地等同,隨著你的戶口遷走,宅基地同樣會被收回。

宅基地上有你建的房屋,房屋是個人財產,我們當地的做法是,你不能再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待到你的房屋自然敗落,宅基地也就順其自然收歸村委會。

有人可能不服氣,我宅基地上房子不能建,那我就修,非得以房屋佔著宅基地。如果這樣做,想必毫無意義,你的戶口都遷出去了,落戶的地方自有你的相關待遇,你還會回來住嗎?修房子不住,又不能買賣,若想出租,當地不會同意,徒增費用,倒不如早早拱手讓出,做一個讓大家讚的良民。

現在農村有一項政策,你主動放棄宅基地,政府會給你的房屋有一定的補償,你可以往這方面申請,對你是最有利的辦法了。

綜述:戶口遷出的農民,不再享受當地承包地的權利,宅基地權利一併失去,不得建房。原有房屋敗落後,徹底與宅基地告別。

此題就此作答,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有不同意見的條友,請留言區賜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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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TC


隨著社會發展,很多農村戶口的人到城裡打工並且也到城裡賣了房子,甚至為了讓孩子上學方便還把戶口也簽到城裡了,在我們這的縣城,只要城裡有自己的合法房子,就可以落戶,但這也出現了一個問題,農村老家房子依然存在,房子在那宅基地還是否屬於你呢?梅花確告訴你:宅基地不屬於你,與你的戶口在哪沒關係,但是你擁有宅基地使用權,下面梅花就來分享一下農村戶口簽出後對宅基地有啥影響吧。


第一,戶口遷出村子,只要農村房子合法完好,你就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其實不論戶口在哪,如果你老家有房子,我們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嚴格說是擁用宅基地上房子的使用權,只要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權就在,這就是“地隨房走”的政策,但是如果房子沒了,宅基地就被政府依法收回了,因此要想繼續擁有宅基地使用權,最關鍵就是讓你的房子完好存在。一旦房子管理不好而倒塌了,那宅基地就與你無關了。

第二,同樣擁有農村房子,戶口遷出農村與戶口在農村,在擁有宅基地方面主要區別是擁有權長遠問題。為了限制非農村戶口永遠擁有農村房子宅基地使用權,國家也出臺了新政策,那就是農村戶口的村民,擁有的房子破損、或危房、房子坍塌,可以在原地或異地翻建重建房子,而戶口遷出農村的同樣情況下就不可以翻建重建,只可以在有損壞時維護維修。這就是說,你把戶口遷出農村了,一定要要讓你的房子不要出大問題,如果有小毛病及時的維修維護,如果你的房頂坍塌了,那你就不可能再重建翻建了,那樣宅基地就被收回了,因為農村戶口的可以重新翻建,這樣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時間應該說就是長久的,而把戶口遷出農村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就要看你對房屋的維護情況了,維護的好你對宅基地的擁有使用權就長一些,維護得不好那就會短一些。


現在要想把農村戶口遷到城裡是非常容易的,但是如果你想把戶口從城裡遷到農村,那是難上加難的,如果不得不把戶口遷出農村,也希望你經常回家看看,房子有小問題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維修,不要等房蓋沒了、倒了再管它,那時候你就會徹底失去了房子的擁有權,不管怎麼說農村的房子還是維護好保留好是比較好的,農村有個房子那就說明有家在,不管漂的多遠,那你也是有家有根的人,到時候真的不想在外面混了,回到村子打開門就有家了。


山村梅花


在我們老家農村,如果一家人全家戶口都已經遷出農村,但是在農村還有房子,宅基地在名義上仍屬於自己的。這一點也許與現行的規定有矛盾,但在我們村就是這樣村民都認可以默認規則。

第一,按照規定,農村裡的宅基地是由村集體分配給家庭農戶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的,農戶只有使用權。

但象我們老家的村子,應該和很多南方農村是一樣的,村集體基本上不太管宅基地,也沒有什麼宅基地可分配,從小到大我也從來沒有見過村集體分過什麼宅基地。現有的宅基地都是以前祖輩一直佔著並傳承下來才有的。

畢竟,南方的農村山多地少、人多田少,不可能象北方那樣全村可以根據村民人數的增長,可以申請將農地轉為宅基地後分配給新增農戶建房。

第二,農村裡只要原來擁有過宅基地並建有房子,基本上就默認為是擁有永久使用權,不管承認不承認都幾乎相當於私有化了。

這一個說法可能與現行的土地管理法矛盾,但事實就是這樣。只要在農村有土地並建有房子,基本上房地都會永遠是原來的農戶擁有,不管他遷不遷出去,一般來說旁邊人家是不敢不能去打那塊地的主意的。除非,遷出去的農戶以後都不願意再村裡來了。

事實上不太可能,因為我們老家的農村人,不管去到多遠,不管在哪工作生活,認祖歸宗的觀點還是比較增強的。春節可以不回村,但到了清明節還是一定要回村來參加集中掃墓祭祖的,這就需要有個舊房子作為落腳點。

第三,如果確實原來在村裡擁有的房屋和宅基地比較多,那有可能遷出的農戶會轉讓全部或部分的房和地給自己的親戚或鄰居。

不排除會有部分農村人遷出後,會將自己村裡的宅基地甚至連地上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其他兄弟或關係比較好的鄰居,有的免費就給,也有的收取一定的錢。有償的轉讓,村裡人習慣都說賣斷了,但在法律上只能說是轉讓使用權,只不過這個使用權也許是永久的,一輩子的。

在我們老家裡,反正就是這樣的狀況:即使是全家人都外遷了,村裡的房屋和宅基地仍在名義上屬於原來的住戶,除非已經辦手續轉讓給村裡其他人了。

你們的農村裡是怎麼樣對待這樣的情況?歡迎留言交流。


桂農通


作為專門管理農村土地與建房審批的村幹部來告訴你想知道的。如果能幫到你,請點贊加關注!

題主所說的一般是全家戶口遷出農村,遷入城市了,轉為城市戶口了。其實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很多出去打工或經商的村民中有一部分發展的很好的就選擇在城市中買房落戶,自然戶口也遷出農村了,由農民變成了城市居民。那麼原來家裡的宅基地怎麼辦?這是一個很多農村外出打工者會問到的問題。

農村的宅基地,只有本集體的成員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這是因為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保障農民獲得適宜居住條件的社會福利性質,而取得這一福利性質的基本條件就是申請人必須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當農村村民因為工作等原因轉為城鎮戶口的時候,由於其不再是農村集體成員,自然不能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土地管理法》第65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1、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此規定意思就是說如果戶口遷走之後,村委經申報後有權收回宅基地,但是現實生活中,不可能這麼簡單的進行處理。

《物權法》於2007年正式出臺後,明確提出保護私人財產,這是我過法治的進步。村民依照合法的手續取得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設了房子之後,就取得了對於房屋的財產權,房屋就成為了公民的私有財產,合法的私有財產是不可侵犯的。當房屋建成之後,房屋所有人,即便轉為城市戶籍,他依然享有原房屋的所有權,原來的房屋依然是其合法的私有財產,這種財產不可侵犯。所以這個時候無法按照《土地管理法》收回土地,因為《土地管理法》規定是停止使用土地後,才有權收回,而村民建造房屋之後,對這座宅基地就處於使用狀態,並沒有停止使用,他停止使用的只是房子,而房子卻沒有停止使用宅基地,這時就不能收回宅基地。

如果說,村民取得宅基地之後沒有建房子就把戶口遷走了,那麼這時候,村委會可以報請收回宅基地,因為該宅集體處於停止使用狀態。

只要是你家的房子依然還在宅基地上,那麼村裡就不能收回你家的宅基地。但是你卻無法再翻建農村的房子,只能維修加固,等以後房屋倒塌,房子滅失了,那麼宅基地就處於停止使用狀態,村委會就可以收回宅基地了。

有農村相關問題找道長,道長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為您排憂解難,請點贊加關注,以後不迷路。


江南道道長


我是宇震,一個在城市買房的農民。我的戶口還在農村,如果沒有特殊方面的事情,戶口應該不會動吧,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戶口遷出農村後,房屋和宅基地還是自己的嗎?我們今天來說下。

現在農村好多人去城市工作很多年在城市生活慣了,在那裡可以享受更加便利舒適的生活,孩子也能夠接受到比農村更好的教育,一般也不願意回老家了,他們想方設法的把戶口遷到城市,但是需要擔心的事情又出現了,既然戶口都不屬於農村了,那我們農村自己辛辛苦苦蓋的房子還是自己的嗎,宅基地是不是又被收回去了。我們來說說是怎麼回事。

大家都知道,農村和城市不同,農村的房子都是自己的,一般一個家庭還沒有房子想蓋房子了,就可以去申請,等待宅基地審批成功,你就可以蓋房子了,而城市住的是樓房,都是買的房地產公司早已蓋好的樓房,所以農村人對自己一磚一瓦建起來的房子感情總會更加深厚一些,那麼戶口遷出後,是不是房子就是別人的?

答案是否定的,我們國家對於這方面的考慮還是比較人性化的,如果你的房子還非常的牢固結實,即使你的戶口不在農村,這個房子依然是你的,宅基地你依然可以正常使用。

但是房子常年不住人天天日曬雨淋的難免會有較大的磨損,甚至有可能出現坍塌的可能,特別是對於那些農村很早建的土坯房和茅草房,如果這個時候你進行翻修或者再建,那就是不可以了。

自己的父母在農村,但是孩子都已經把戶口紛紛遷出去,那麼老人就是這個房子的擁有者和使用者,老人去世,孩子可以繼承,但是不能修補和重建房子。

如果房子坍塌了或者不能住人的;其實無論戶口遷出,只要房子不能不住了,那麼再過兩年,村裡就可以來把宅基地的使用權收回去了。

大家注意家裡的財產,記得房子不能住的時候把財產拿走。

我是宇震,互聯網運營,一個在城裡買房子的農民,大家戶口遷出農村後,對宅基地有什麼看法,歡迎在下方評論,謝謝。




張雨震


您好!根據2016年頒佈的《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說明應當保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也就是意味著即使題主戶口遷出農村,原有宅基地仍然屬於自己的。

但是基於這項通知的推行需時間,部分地區因為農村地籍調查工作基礎薄弱、或“一戶多宅”、超佔面積等問題比較嚴重、或權屬資料不全等原因,影響通知落實進度,導致部分地區還是依據老政策來裁判——一旦題主戶口遷出農村,就不能享受原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所以這個問題將分為政策推行前和推行後兩個階段來說明。

第一,政策推行前

宅基地的產權是屬於村集體的,而其使用權也嚴格限定在本村集體成員內。所以,一旦題主戶口遷出農村後,就不能享受宅基地使用權了。但如果宅基地上有房產,房產是屬於其個人財產,與戶口是否在農村沒有關係。

總結來說,如果題主戶口遷出農村了,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屋還能繼續居住,但是不能再翻修、重建房產,等到房子處於無法居住的狀態,村集體就會收回宅基地。

第二,政策推行後

2016年頒佈的《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第8條:農民進城落戶後,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予以確權登記。
2019年發佈的《中央一號文件》規定,國家鼓勵有條件的農民進城安家落戶,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合法權益,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

也就是說,在辦理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後,即使題主戶口遷出農村,原有宅基地也是屬於自己的。

總結來說,給題主的建議是,

  • 如果房屋已經確權發證,那麼不用擔心,不管戶口在哪兒地仍然屬於自己。

  • 如果當地還沒有推行確權發證行為,那麼建議題主先諮詢一下當地的政策推進程度。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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