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健康告知”的三個“靈魂拷問”

我們在購買保險之前,尤其是健康保險,保險公司會讓我們籤一個健康告知書,還要讓我們如實回答。

那麼健康告知是什麼呢?


拷問一:什麼是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其實就是健康問卷,就是我們在購買保險之前,保險公司問我們的問題。

這些問題包括個人基本情況、職業收入、吸菸習慣、生活習慣、身體殘缺、症狀體徵、病史問詢、診療檢查經歷、其中保險公司投保記錄等等。特殊人群還有婦女專項、未成年專項

當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既往病史、檢查記錄和身體異常的回答。

因為這些因素極大的影響著保險公司是否願意承保,承保條件如何以及出險後能否順利理賠。

可是,如果我們在投保前沒有如實告知,萬一將來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就會

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隱瞞了身體健康狀況為由,進行拒賠,這樣反而得不償失。

來自“健康告知”的三個“靈魂拷問”


拷問二、如何進行健康告知?

保險行業告知方式有兩類,一類是無限告知;另一類是有限告知

我們中國內地保險的健康告知都是採取有限告知的形式,問你你就老老實實回答,沒問你的,你就相視一笑就行。

有限告知,並不需要客戶把所有的健康問題,都一一說出來。

而無限告知,正好相反。

需要你提供所有的材料,並如實告知給保險公司。

大家只要謹記:

1、堅持最大誠信原則:必須如實告知,告知事項無論對哪些內容進行詢問,我們都必須如實回答,不能隱瞞。


2、有問有答,不問不答。健康告知屬於有限告知,沒有問到的,哪怕自己某個指標“可能”有問題,也不需要主動告知,也不需要主動去體檢“確診”。


此外,健康告知要仔細看清條款再作答,健康告知中現病史 既往病史的部分,很多有時間條件,要看清楚。


例如:有的產品問的是被保險人過去1年內是否存在健康檢查異常,或長期服藥超過1個月,如果你是一年前的檢查異常或者僅服藥半個月,那就可以放心選否了。


3、不要在購買保險前體檢,萬一體檢結果異常,將影響投保。

來自“健康告知”的三個“靈魂拷問”

拷問三、熬過2年不可抗辯期,就一定能賠嗎?

不可爭條款又稱不可抗辯條款,其基本內容是: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時,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保險人的合同解除權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從條款的規定來看,不可抗辯條款對於消費者來說是比較有利的,它約束的主要是保險公司。但並不是適用於任何情況。

來自“健康告知”的三個“靈魂拷問”

在合同生效超過2年,如果當初投保是為了“騙保”,那按照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此時,不可抗辯條款對保險公司不適用。

在合同生效未滿2年的,若投保時未如實告知,且未告知的事項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承保的,保險公司有權在30天內解除合同,並做出拒賠的工作。

因此,結論是:熬過2年不可抗辯期,不一定能理賠。所以,我們在投保時一定要做到如實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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