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清朝宮廷的選秀制度

在之前的文章當中,我說到八十八歲的乾隆在行將就木之時還在孜孜不倦地舉行著自己的選秀活動感覺到很無奈。其實呢這是清代八旗選秀制度的一種規制。今天我就專門來說一說清代的八旗選秀制度。

解密清朝宮廷的選秀制度

清代的選秀上至皇后下至宮女都是在旗人女子當中來挑選,這也是清朝所獨有的一種現象。清太祖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的過程當中,創立了八旗制度。他們包括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這二十四旗構成了清王朝統治天下的絕對力量。

1644年,清王朝入主中原,旗人就有了八旗和內務府包衣三旗的區分。內務府包衣三旗就是清王室的奴隸。雖然都是旗人,但是他們的身份和政治地位都是完全不一樣的。都是旗人,都被稱作秀女,但是他們的挑選方式和在宮中的地位也是完全不一樣的。

解密清朝宮廷的選秀制度

包衣選秀是由內務府主持每年一次,這些被選中的秀女在宮裡面充當宮中雜役做宮女。其中一些運氣比較好的,在職場中混的比較好的,有可能就會成為妃嬪,然後烏鴉變成了鳳凰成了主子。到了清朝後期的時候,內務府包衣選秀已經不被叫做選秀了,它被非常明確地稱為了“引薦內務府包衣使女”。所以清朝後宮的嬪妃大多是由八旗秀女來產生的。

八旗秀女選秀是由戶部主持每三年一次。這八旗選秀可不僅僅是皇帝給自己挑選嬪妃,他還要給皇氏子孫來賜婚或者是給親王郡王的兒子們來指婚,也就是要給三代以內血緣關係比較親近的近支宗室來指婚。嘉慶皇帝就是通過這種方式把晉貴人給了他爹乾隆。晉貴人和富察皇后兩個人有血緣上的關係,更重要的是此時的晉貴人,她和當年嫁給乾隆皇帝的富察皇后兩個人年齡相仿,更容易讓乾隆想起當年激情燃燒的歲月。

解密清朝宮廷的選秀制度

選秀女制度創立於順治年間,在康熙年間逐步的成熟起來。《大清會典》裡有這樣的記錄“選秀女,順治年間定。”而選秀女制度的確立,其實宣告了清朝初年滿蒙聯姻制度的完結,從此以後皇帝可以自己來挑選自己的妃嬪。

順治十五年,禮部參照明朝的制度制定出來了一套宮闈女官和共事宮女的制度。雖然它被記錄到了〈清世祖實錄〉裡面,但是實際上並未執行。直到康熙年間的時候,才正式確立了後宮的八旗制度。也就說在同時期皇后可以有一位、皇貴妃一位、貴妃兩位、妃四位、嬪六位。除此以外,貴人、常在、答應這個沒有名額限制,猶如高級宮女。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康熙同治、光緒就是通過選秀女制度組成了自己的後宮。而雍正、乾隆、嘉慶、道光、咸豐這五位皇帝,因為在做皇帝之前已經有了嫡福晉在即位之後把嫡福晉冊封為皇后。其實這些嫡福晉也都是他們的爺爺和他們的爹,通過選秀女給他們指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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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來談一下秀女女的遴選。首先不在旗的絕對不能選,第二超越了年齡限制的不能選(大致13-16歲)。如果說你想逃避選秀女,那是萬萬不可能的,如果因為種種原因,這屆不能參加,那下屆必須要參加。凡是沒有參加選秀女的這些旗人女子,哪怕到了20多歲都不能私自嫁人。如有違反,她所在旗的最高長官,也就是旗都統,是要被受到懲罰的。

乾隆二十年,乾隆皇帝又發佈了一道補充說明,大致意思就是凡事應該參加選秀女,但是參加選秀女之前就已經私自和宗室王公結親,那她的母家是要按照隱瞞秀女罪來論處的。

乾隆六年,閩浙總督德沛給乾隆皇帝上了道奏書,請求乾隆皇帝讓自己17歲的兒子與兩廣總督馬爾泰的女兒完婚。這乾隆皇帝後來發現馬爾泰的女兒竟然還沒有參加選秀女大為老火,讓這德沛馬上滾到北京來當面斥責。可以看的出來,選秀女制度在清代是多麼的重要。在清代的時候因為大多都是貴族聯姻,所以前朝內廷連為一體,前朝母家的榮光自然能帶給嬪妃在後宮的榮耀。而後宮的嬪妃一旦獲了罪也會給前朝的家人帶來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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