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李某某濫伐林木行政處罰案

【以案釋法】李某某濫伐林木行政處罰案

【案由】

李某某涉嫌濫伐林木--南豐縣林業局對李某某行政處罰案

【基本案情】

行政主體:南豐縣林業局

行政相對人:李某某

經南豐縣太和鎮前坊村群眾舉報,2015年12月期間,南豐縣太和鎮前坊村前坊組村民李某某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到南豐縣太和鎮前坊村際下組“面家斜”山場濫伐松木7株。2015年12月15日,南豐縣林業局負責人批准立案,由南豐縣林業局林政稽查隊負責對李某某濫伐林木的行為進行調查。


【以案釋法】李某某濫伐林木行政處罰案


南豐縣林業局林政稽查隊指定行政執法人員李朝陽、趙川辦理此案。2015年12月16日,南豐縣林業局林政稽查隊行政執法人員對該濫伐林木現場進行了現場勘驗,製作了《林業行政處罰勘驗、檢查筆錄》。對李某某進行了詢問,製作了《詢問筆錄》。同時,南豐縣林業局技術人員對該濫伐林木現場進行了現場鑑定,出具了鑑定報告。經鑑定,該山場被濫伐林木的樹種為松樹,濫伐株數為7株,立木材積為1.4立方米,按現行市場價值計算約為980元。2016年1月12日,南豐縣林業局林政稽查隊執法人員將鑑定報告送達李某某,並告知了李某某具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力,李某某對鑑定報告結果無異議,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提出要求重新鑑定申請。2016年1月28日,南豐縣林業局完成該案調查,查明瞭李某某的違法事實,經調查,2015年12月期間,南豐縣太和鎮前坊村前坊組村民李某某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到南豐縣太和鎮前坊村際下組“面家斜”山場濫伐松木7株,立木材積1.4立方米。

2016年2月8日南豐縣林業局林政稽查隊執法人員提出了處罰意見,將《林業行政處罰先行告知書》和《林業行政處罰聽證權利告知書》送達李某某,告知李某某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李某某有進行陳述、申辯的權利和要求組織聽證的權利。李某某當場表示無異議和不聽證並簽名確認。

2016年2月15日,南豐縣林業局法制股對該案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辦案程序、處理意見進行了初步審查,並提出了初審意見。同日,南豐縣林業局負責人對該案進行了審查,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理由充分,依據準確,程序合法,處理意見適當,同意處理意見。

【法律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並處濫伐林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李某某濫伐林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處理結果】

2016年2月21日,經南豐縣林業局負責人決定,對李某某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責令李某某補種濫伐松木株數五倍,計35棵松樹;2、並處濫伐松樹1.4立方米價值980元三倍的罰款,計罰款2940元。李某某應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南豐縣林業局辦理繳納罰款手續後再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逾期未繳納的,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同時,製作了《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

2016年2月26日,南豐縣林業局採取了直接送達的方式,將《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李某某,李某某在《林業行政處罰文書送達回證》上簽字確認。該案完結後南豐縣林業局林政稽查隊執法人員寫出了《林業行政處罰結案報告》,編出案卷,並將案卷歸檔。

【點評】

(一)對證據採信理由的說明

南豐縣林業局對該案的調查取證,對該案進行現場勘驗和南豐縣林業局技術人員對該濫伐林木現場進行了現場鑑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李某某對南豐縣林業局收集的證據未提出不同意見,這些證據證明了李某某濫伐林木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

1、對李某某的《詢問筆錄》,證明李某某具備承擔行政法律責任能力。

2、《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二)對依據選擇理由的說明

李某某濫伐林木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三)對決定裁量理由說明

關於對李某某濫伐林木的罰款數額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並處濫伐林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江西省林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第二章第一節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積計算2立方米以下或者幼樹不足50株的,處以濫伐林木價值2倍至3倍的罰款。”因此,對李某某濫伐林木的行為給予責令李某某補種濫伐株數5倍計35株松樹,並處濫伐松木1.4立方米林木價值980元三倍2940元罰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