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關於民事執行你不得不知道的事兒

“執行難”作為一個與個人權益密切相關的問題,一直受到社會普遍關注。民事執行是強制實現生效法律文書內容的法定程序,其中對生效裁判的執行是主要內容。當事人經過漫長的訴訟,經法院審判勝訴後,如果對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內容,當事人的權利就得不到保障,因此對於生效裁判的執行是否到位尤為重要。平谷檢察院來了這樣3位“當事人”,反映遇到的“執行難”問題,讓我們跟隨他們一起來看看關於民事執行你不得不知道的事兒。

1

“魏志興”

「以案释法」关于民事执行你不得不知道的事儿
「以案释法」关于民事执行你不得不知道的事儿

魏志興

我向法院申請執行已經過了半年多了,法院既沒有給我執行到位,也沒有答覆我,我該怎麼辦?

你好,按照規定,針對執行活動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以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複議或者訴訟的,原則上應當先行向人民法院提出。如果你反映法院超過執行期限未執行的問題,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以案释法」关于民事执行你不得不知道的事儿

檢察官

魏志興

我去法院瞭解了,我的案子法院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處理了,法院是不是不管我的案子了?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是法院在符合一定條件下的結案方式,應該作出裁定並向你送達。如果你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如果法院並未向你送達裁定,你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以案释法」关于民事执行你不得不知道的事儿

檢察官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

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六條第一款: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案外人認為民事執行活動存在違法情形,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法律規定可以提出異議、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案外人沒有提出異議、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不予受理,但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2

“步處立”

「以案释法」关于民事执行你不得不知道的事儿

步處立

我認為法院的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法院收了我的材料幾個月也不給我答覆,我該怎麼辦?

你好,如果你認為法院的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並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應予立案,在立案三日內進行通知,並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無論理由是否成立都應該作出相應裁定。如果有異議不受理或者超期不作出裁定的情況,針對的是異議程序本身,你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以案释法」关于民事执行你不得不知道的事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案外人已經向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或者申請複議,人民法院審查異議、複議期間,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案外人又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的,人民檢察院不予受理,但申請對人民法院的異議、複議程序進行監督的除外。

3

“治老賴”

「以案释法」关于民事执行你不得不知道的事儿
「以案释法」关于民事执行你不得不知道的事儿

治老賴

我申請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明明有財產就是不履行判決,還把錢轉入了別人的賬戶躲避執行,導致我生活困難,我該怎麼辦?

根據你反映的情況,對方已經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你可以要求法院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辦理,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公安機關不處理,你還可以找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進行監督。

「以案释法」关于民事执行你不得不知道的事儿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其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決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部門在辦案中發現被執行人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且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偵查的,應當移送偵查監督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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