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點 精準施策雲南滇中新區發佈“穩增長十條”政策措施

為調動企業生產經營積極性,增強企業發展信心,日前,雲南滇中新區結合自身發展實際,突出重點,精準施策,發佈了《關於保持經濟平穩健康運行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對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進行幫扶、對為新區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支持獎勵,國家、省、昆明市出臺的政策,新區協助企業積極爭取。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雲南滇中新區為幫助企業共渡難關,按照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兩手抓、兩手硬”的要求,綜合考慮疫情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和新區全年目標任務,《意見》突出“安全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和“強化金融財政幫扶力度,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兩大主題,提出了支持企業全面復工復產、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優化產業扶持政策兌現流程和著力推進項目建設等“穩增長十條”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執行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支持企業全面復工復產,《意見》提出,積極協助復工復產企業購置口罩、消毒液、測溫儀等防控物資。為有效降低企業防控成本和用工成本,根據企業復工復產情況,對全面復工復產較為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給予防控物資購置、企業招工穩崗、外地員工返昆交通費、隔離期間生活補助等一次性復工復產補貼,每戶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意見》提出,對承租新區直管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房產(含廠房和宿舍)的中小微企業,執行一季度房租全免、二季度房租減半的扶持政策。鼓勵園區其他運營單位減免中小微企業疫情期間的房租,營造共渡難關、共同發展的良好氛圍。

優化產業扶持政策兌現流程,《意見》提出,加大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的幫扶力度,優化扶持政策的兌現流程,加快產業扶持資金的撥付,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應,有效緩解企業疫情期間資金壓力。對與新區管委會及新區直管國有企業簽訂協議的中小微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協議義務的,根據疫情防控時間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對確因疫情影響不能履約的涉外企業,積極協助企業申請“疫情不可抗力事實證明”,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加大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的支持,《意見》提出,對列入全國、全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扶持獎勵。

著力推進項目建設,《意見》提出,為加快重點項目開工建設力度,新區安排5000萬元的項目前期工作經費,重點支持列入省級“四個一百”計劃和新區重點項目庫的項目開展前期工作,推進項目建設。

加大金融政策支持,《意見》提出,在產業投資母基金下增設工業發展引導子基金,撬動資本槓桿,形成不低於10億元的工業發展引導基金資金池,重點投向生物醫藥、先進裝備製造、新材料、電子信息和石化五大重點領域,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鼓勵新區直管國有企業通過參股、發行債券等方式積極參與重點項目建設。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符合新區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予以新增貸款或對到期的貸款予以續貸或展期,協助企業渡過難關或幫助企業實現平穩發展的,在銀政企合作上予以優先考慮。為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獲得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增貸款(展期視同新增)的企業,按最長不超過1年貸款基準利息的50%給予中小微企業貸款總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貼息補助。

鼓勵企業加大投資,《意見》提出,對工業項目按照年度投資計劃形成固定資產投資貢獻的2‰進行獎勵,對年度超計劃投資部分按1%進行獎勵,累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除工業外其它產業億元以上項目(含飛機採購)按照年度投資計劃形成固定資產投資貢獻最高不超過0.5‰進行獎勵,對年度超計劃部分最高不超過3‰進行獎勵,累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政府性投資項目、招商引資項目優惠政策中已享受固定資產投資獎勵的項目除外)。

鼓勵企業升規入統,《意見》提出,對首次新增規模以上企業、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鼓勵企業擴產促銷,《意見》提出,工業產值1億元以上(含1億元)5億元以下工業企業,對所繳納增值稅為基準核定的企業工業產值增量部分,按同比每增長5%獎勵10萬元的標準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工業產值5億元以上(含5億元)15億元以下的工業企業,對所繳納增值稅為基準核定的企業工業產值增量部分,按同比每增長5%獎勵20萬元的標準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工業產值15億元(含15億元)以上工業企業,對所繳納增值稅為基準核定的企業工業產值增量部分,同比增長2%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同比增長5%以上的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2020年竣工投產並升規入統的工業項目,按照所繳納增值稅為基準核定的企業工業產值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鼓勵企業做大做強,《意見》提出,對繳納稅收新區本級留成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對當年所繳納稅收新區本級留成超過50萬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過10%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所繳納稅收新區本級留成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除工業外的其它行業企業,當年所繳納稅收新區本級留成超過100萬元部分按最高不超過5%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政府性投資、招商引資項目已享受財稅獎勵政策的除外)。(記者 喻勁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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