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Q5試駕事故的背後,“女司機”不該成為交通事故的“標籤”

近日,一條“女司機試駕奧迪Q5釀成車禍,造成1死4傷”的新聞讓“女司機試駕”走在了社會輿論的風口浪尖,很多人說女司機不適合開車,或者女司機沒有交通安全意識而給交通事故貼上“女司機”的標籤,這難免有點誇大其談。“女司機”不應該成為事故的“標籤”,反而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為什麼在強有力的監管下,還會有此類事故的發生。

據悉此次試駕車型為奧迪Q5,購車專員坐在副駕駛位,主駕駛為購車女客戶,該客戶的丈夫孩子在後排試乘,試駕過程中駕駛員開車時速疑似達到了100公里以上。事故發生後,駕駛人員與購車專員因繫好安全帶均無生命危險,後排乘客則被甩出車外身亡。

奧迪Q5試駕事故的背後,“女司機”不該成為交通事故的“標籤”

事發當地監控視頻

此次事故中 兩車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且無標誌、標線控制的路口時,沒有減速或停車瞭望。正三輪摩托車在通過路口時,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從視頻上看兩車速度都不慢,所以兩車涉嫌超速行駛。奧迪試駕車在上路行駛時,註冊信息為準乘 5 人的試駕車,乘坐 6 名乘客,涉嫌超載行駛。奧迪試駕車後排乘客並未全部系安全帶,所以導致二次事故的發生。

事故發生後,很多人議論“又是女司機”“女司機真是差勁”等等,更有意思的是很多路上摩擦之類小型交通事故還不知道真相就會有一部分人說“估計又是女司機”,似乎“女司機”成了交通事故的一個“標籤”。其實我們並不能以偏概全的否定“女司機”,女司機沒有錯,她們一樣享有該有的權利,誰也有走路失足的時候,並不是男司機就比女司機強,很多時候,我們應該更多的給女司機一些關愛和理解,而不是把“女司機”的標籤貼在交通事故上。

值得我們思考的是,為什麼在健全的制度下,還會有這些事情發生。司機的素質還有待提高,很多司機同志拿到駕照以後開車一味地“任性”,本來社會就是需要互相謙讓才能和諧運行,回頭想想,人們交通安全意識不強,是不是我們宣傳做的不好,路邊隨處可見的文化宣傳是否可以增加一些交通安全的宣傳?上車要系安全帶,人人都知道,可是就是有些人坐後排以為沒事而忽略這一點,怎樣讓這種安全意識深入人心是值得我們思考的。摩托車、三輪車行車規範還有待加強,關鍵是要怎麼落實?怎麼監管?4s店試駕路線制定是否存在問題?為什麼在市區還會開這麼快?這都是事故背後需要我們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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