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又出現傷醫事件!醫護人員,不應只在需要時才被尊重

方艙關閉,多地零新增,緊鑼密鼓復工了...疫情真的開始好轉了。

另一個可能可以佐證疫情好轉的是,暴力傷醫事件又開始出現了!

作為此次抗疫的主力軍,無論是疫情重區湖北的醫務人員,還是來自各省市的援鄂的數萬醫務工作者,抑或是堅守在自己城市、維護一方健康的醫護同仁,他們無疑是這次戰爭的戰士,他們無愧為這個時代的英雄。

許多媒體有良知,紛紛報道;許多國民分善惡,爭相讚美...... 如此種種,此起彼伏,作為一個醫務工作者,每每都被自己感動,被醫務同仁感動,此時此刻,感覺從事這個素日被認為是“勸人學醫 天打雷劈”的職業,“我驕傲”!

疫情之下又出現傷醫事件!醫護人員,不應只在需要時才被尊重

然而,讚美如同浮雲上的仙境,自豪宛若被雞鳴打斷的美夢,很快,被一記記拳頭給打破了。

3 月 2 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商都縣公安局接到報警,商都縣醫院的一名醫護人員,在救治車禍傷者回醫院治療途中,在 120 車上對傷者例行檢查時,被傷者動手毆打,現已回到縣醫院。接警後,商都縣西坊子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縣醫院進行調查取證。

經調查證實:3 月 2 日 18 時許,商都縣醫院 120 急救中心司機和隨同出診的兩名女醫護人員,將傷者王某接上急救車往商都縣醫院返程中,當急救車行駛到集商公路長勝梁處時,兩名女醫護人員在 120 急救車內對傷者王某例行檢查時,傷者王某用左手抓住為其檢查的其中一名女醫護人員右手不放,且還用手摸這名女醫護人員的大腿部位,醫護人員在對其進行勸說過程中,被王某用拳頭毆打,造成額頭部位軟組織挫傷,被另一名女醫護人員拉開,同時 120 急救車司機聽到後急忙停下車,並進行了制止。

當 120 急救車進入縣醫院時,王某又抓住另一名女醫護人員的右手,讓其鬆手其仍抓著不放,後被甩開。

經詢問,王某對其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商都縣公安局依法給予王某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伍佰元的處罰。

3月8日,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發佈警情通報:2020年3月7日16時許,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接到110指令稱,在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南湖院區有一名護士被打,南湖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趕到現場。

疫情之下又出現傷醫事件!醫護人員,不應只在需要時才被尊重

經查,患者付某(女,39歲,遼寧省開原市人)因交通事故導致脊柱受傷,由開原市轉院至盛京醫院南湖院區。在急診室搶救期間,其丈夫王某某(男,41歲,遼寧省開原市人)因護理問題與被害人修某某(男,34歲,盛京醫院南湖院區急診室護士)發生爭執,並擊打修某某一拳,造成修某某面部、鼻部及手部挫傷。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決定給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疫情之下又出現傷醫事件!醫護人員,不應只在需要時才被尊重


然而,為什麼是《治安管理處罰法》?


2月10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等就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在疫情防控期間,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的嚴重後果,或者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裝備、吐口水等行為,致使醫務人員感染新冠病毒的,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隨意毆打醫務人員,情節惡劣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採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以侮辱罪或者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等方式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


和平分局的領導們為什麼要無視《意見》?是認為目前疫情已經過去《意見》已不適用?還是已經習慣了傷醫事件按《治安》處置???


......


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病學特徵分析》報告,僅截至2月11日,就已有3019名醫務人員因此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至少28位醫務人員或因過勞,或因冠病毒而不幸去世,他們或青春年少,或正處當打之年,或青年骨幹,或專家教授...


醫護人員,不應只在需要時才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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