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關節疼痛的常用中成藥,這些不良反應請注意

治療關節疼痛的常用中成藥,這些不良反應請注意

小活絡丸源於《太平惠民和劑局方》,為臨床常用的傳統中成藥。2015年版《中國藥典》(一部)記載,小活絡丸由制川烏、制草烏、地龍、乳香(制)、沒藥(制)、膽南星組成。

本品功效為祛風散寒,化痰除溼,活血止痛,用於風寒溼邪閉阻、痰瘀阻絡所致的痺病,症見肢體關節疼痛,或冷痛,或刺痛,或疼痛夜甚、關節屈伸不利、麻木拘攣。

但本品含有制川烏、制草烏等有毒成分,用之不當會導致不良反應,需要引起臨床的特別關注。

治療關節疼痛的常用中成藥,這些不良反應請注意

(一)小活絡丸

臨床不良反應表現

文獻檢索發現小活絡丸中的烏頭類成分可導致臨床心臟中毒,神經系統不良反應、消化系統損害等不良反應。小活絡丸常規劑量即可引起中毒反應為常見,在1小時以內發生。

1.心臟毒性:通常會引起心律失常,嚴重者可出現頭暈、心慌、胸悶、煩躁,心音低鈍等,甚或出現面色蒼白、喘促、出冷汗、肢厥、突然暈倒、失去知覺、血壓下降等休克表現。心電圖可表現為高度竇房傳導阻滯、高度房室傳導阻滯等。

2.神經系統不良反應:常出現口唇、舌尖、指端或肢體麻木。重者頭暈、全身乏力、行走不便。

3.消化系統不良反應:出現上腹隱痛、噁心嘔吐或腹瀉等。

4.呼吸系統不良反應:可出現呼吸中樞麻痺,甚或致死。

5.過敏反應:偶見過敏反應,可出現全身皮膚瘙癢,咽喉乾燥、疼痛,並感胸悶、呼吸困難等症狀,皮膚上可見形如地圖狀大片紅色風團,壓之退色,胸腹尤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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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活絡丸

不良反應的發生原因

1.所含毒性成分

小活絡丸中制川烏、制草烏毒性較大。其主要致毒因子為烏頭鹼,烏頭鹼毒性很強,口服純品0.2mg即可中毒,3~5mg可致死,肌注0.2~0.3mg可引起死亡。其中毒症狀主要為心肌受損,血壓下降,心率變慢,心臟傳導阻滯,室性期前收縮等。同時烏頭中的某些生物鹼具有抗M-受體的作用,會導致病人出現心慌、瞳孔變大、視物不清。另外其所含生物鹼尚有類似箭毒樣作用,故病人有周身麻木、肌力減弱的現象。但烏頭在炮製過程中,烏頭鹼可水解為烏頭原鹼,烏頭原鹼毒性作用大大降低,一般不會引起中毒。因此上述不良反應的發生,不排除藥物炮製中減毒不徹底和患者個體差異性而出現中毒症狀,應予注意。

另外本品所引起的過敏反應的原因可能與小活絡片含有地龍有關,地龍為一種動物性蛋白,具有較強的抗原性。且乳香、沒藥均有致敏報道,其致敏機制有待進一步研究。

本品導致胃黏膜出血系不辨證用藥所致,所含乳香、沒藥具有活血化瘀作用,易致“絡損動血”,故臨床使用小活絡丸時務必辨證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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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合理使用

一是無適應證用藥。有臨床統計發現,臨床診斷和適應證與用藥不符,缺乏中醫辨證。“痺證”臨床上一般分為風寒溼痺、風溼熱痺及痰瘀痺阻和肝腎兩虛證4種證型。複方小活絡丸以大辛大熱之制川烏、制草烏為君藥,舒筋活絡、散風止痛,適用於風寒溼邪引起的風寒溼痺,其他證型則不適宜。

二是聯合用藥不當。主要包括有:

①同一疾病,聯用兩種及以上藥物,但適用證型相反。如診斷為頸椎病,處方開具複方小活絡丸與如意珍寶丸並用,但如意珍寶丸適用於痺證屬風溼熱痺者;而複方小活絡丸用於風寒溼痺。兩藥不宜並用。

②配伍禁忌。小活絡丸組方中含有制川烏、制草烏。按中藥“十八反”配伍原則,不宜與含半夏、瓜蔞、天花粉、川貝母、浙貝母、白蘞、白及成分的中成藥合用。但臨床有處方將複方小活絡丸與清腦復神液(含半夏)、百合固金口服液(含貝母)、京制咳嗽痰喘丸(含川貝母)、降糖舒膠囊(含天花粉)、藿香正氣膠囊(含半夏)等合用,增加了不良反應發生的可能性。

③重複用藥。小活絡丸與盤龍七片、虎力散膠囊、大活絡膠囊、小金膠囊、風溼骨痛膠囊等中成藥合用,組方中均含有川烏、草烏。盤龍七片還含有烏頭屬鐵棒槌,兩藥同服,毒性成分烏頭鹼的用量增加,將導致烏頭類藥物中毒和不良反應的危險性增加。

三是用法用量不適宜。

小活絡丸中重用制川烏、制草烏為君藥。常用量為2~4g/次,2次/天,即每日用量為4~8g。在諸多不適宜處方中,最多每次6g,每日3次。超出規定用量的2~4倍,極易造成不良反應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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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警戒措施

1.《中國藥典》中對制川烏與制草烏項下規定含烏頭鹼和酯型烏頭鹼不得超過0.15%和0.2%

,而成藥小活絡丸中沒有此項規定,應考慮增加此項標準。

2.應嚴格規範烏頭的炮製,控制烏頭鹼的含量以達到減毒的目的。

3.加強對醫師、藥學人員的宣傳和教育,使其能夠辨證準確,藥證相符。脾胃虛弱或氣血不足患者,不宜使用本品。普及藥物知識,引起患者重視,避免自行服藥。

4.老人、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及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過敏者禁用

5.臨床使用小活絡丸嚴格控制使用劑量,即使是常規劑量,用藥中也應嚴密觀察用藥後的反應。

本文選自《臨床中藥學科服務手冊:含毒性藥材中藥製劑合理用藥實踐》,人民衛生出版社,主編:張冰,主審:顏正華。人衛中醫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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