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債子還?子債父還?

在古時代,經常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兒子欠債由父母償還!那麼進入現時代,要是兒子欠下了債務,父母是不是要替兒子還債呢?

我國法律規定,如果兒子已年滿18週歲,或已年滿16週歲但能通過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生活主要來源,那麼借高利貸就屬於兒子的個人行為,父母沒有責任和義務為其還債。反之,如果孩子還未年滿18週歲,就需要父母為其承擔高利貸債務。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國是不存在父債子還這一種說法的,債務人由債務人的財產償還,但如果父母死亡後,子女繼承遺產,而父母生前還債務未清償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子女以繼承的遺產價值為限償還債務。

法律沒有規定父母一定要幫兒子還債,當下經常有高利貸的人以這點威脅農村老人幫兒子還債,大家要注意了!

有一位網友反映這樣的情況,他向高利貸借了50萬,高利貸每天向他催債,甚至還威脅他的家人。高利貸方面稱兒子向他們借錢,父母有這個責任要替他還債。

在鄉下經常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兒子欠別人錢,債主問他要不了錢,就會問他的父親討債,父親往往會幫兒子解決這筆債務。那麼問題來了,如果從法律規定上來說,兒子欠債父母要不要幫他還?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其父母還錢。所以說,就算是兒女欠下債務,父母也沒有義務必須要幫他們還債。

假如欠債的人去世,那麼其父母繼承了他的遺產,那麼父母就要為他還債。


父債子還?子債父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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