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起,茶陵交管窗口業務實行現場取號辦理,不用電話預約了

茶陵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關於調整交管窗口業務辦理模式的通知


根據疫情防控的最新態勢,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茶陵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自3月16日起,交管窗口業務取消電話預約辦理模式,變更為現場取號辦理。機動車駕駛人科目一考試、摩托車駕駛人考試以及滿分、審驗學習教育業務仍處於暫停狀態,恢復時間將另行公告。

請車主或駕駛人在交警大隊大門口進行人工取號,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消毒、登記,被叫號後聽從工作人員指揮有序進入大廳辦理業務。

目前依然處於疫情防控期間,建議需補換領機動車號牌、補換領機動車行駛證、申領臨時號牌、免檢合格標誌、補換領機動車駕駛證、交通違法處理和違法罰款繳納、預選機動車號牌等交管業務的車主和駕駛人,自行登錄湖南公安服務平臺、互聯網綜合服務平臺(https://hn.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進行網上辦理。

非緊急特殊需要,建議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後再辦理相關業務,望廣大群眾理解支持和積極配合。

諮詢方式:車[駕]管所0731-25259559,違法處理大廳0731-25251318,諮詢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茶陵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0年3月13日


溫馨提醒

疫情期間,窗口辦理業務的群眾應做好個人安全衛生防護,遵守以下管理規定:

1.按照“一事一人”的原則,本人攜帶好有效身份證件、材料(違法處理需提供的資料:私家車: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車主身份證原件;公車:駕駛員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原件,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委託書)前來辦理業務,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場所。

2.必須全程佩戴好口罩,身體狀況正常(未出現體溫高於37.2℃、發熱、咳嗽、結膜充血等疑似症狀)。

3.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人與人之間至少保持1.5米以上距離,業務辦好後,立即離開辦公場所,嚴禁聚集和逗留。

4.保持辦公大廳環境整潔,嚴禁吸菸、亂扔紙巾、口罩或其他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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