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房子到期,作为承租人可以主张拆迁补偿吗?


网友提问:房子到期,作为承租人可以主张拆迁补偿吗?

网友提问:门面房拆迁,2019年12月周边已经陆续搬离,可我们房东迟迟没有通知拆迁事宜,房子1月15日到期,现在房东要求我们继续交房租,房子已经完全围挡起来两月有余无法做生意,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需要交吗?如果不交房东就说退租,没有任何补偿,同时又说即使不退租,也没有任何拆迁补偿。当时拆迁办的人来已经让我们交了营业执照复印件,还有装修等等也登记在内,房东这样做合理吗?我们该如何维权?

网友提问:房子到期,作为承租人可以主张拆迁补偿吗?

刘光明律师解答:你提出的这种情况在企业拆迁中,是承租人经常遇到的情况,退租事小,补偿事大。

首先,关于退租事宜,鉴于租赁合同到期,且现在已经不具备实际经营的客观条件,所以建议你这边就不要再交房租了。因为即便交了房租,客观上你也无法在房屋内正常经营,损失的还是你这边。

其次,房东说即便不退租也没有任何拆迁补偿,是没有依据的,该观点从法律上也不能得到支持。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合同到期发生在拆迁公告或征收决定公告作出前,则你作为承租人是可以主张相关补偿的,主要涉及到你对承租房屋装饰装修等添附价值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搬迁补助费、过渡费、提前搬迁和工程配合等奖励以及失业员工补助等补偿费用。上述费用都是法定的补偿类型,显然不是房东一句话没有补偿就可以补偿的。而拆迁办的人让你提供营业执照,对装修进行登记等等,也可以看出上述利益属于补偿的对象。如果合同到期后才开始拆迁或者征收,则你不一定能够获得拆迁补偿。之所以说不一定主要要看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我所代理的案件中,有的是给了补偿,有的是不给的。

最后,关于如何维权?建议你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你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的凭证、拆迁办下发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及时就近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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