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戴口罩開會被批評,這些醫院領導涉嫌犯罪

3月9日上午,武漢中心醫院眼科副主任朱醫院因肺炎去世,這是該醫院第4位殉職的醫生,筆者在此表示哀悼。在3月1日的時候,該醫院乳腺外科的主任江醫生,也因肺炎去世,而且,在江醫生感染肺炎的過程中,出現了令人憤怒的一幕:

1月上旬,江醫生戴口罩去開會,居然被醫院領導批評,在此後的幾天,江醫生的同事都沒有看見他佩戴口罩。除此之外,領導還通知各個科室主任,要求各個同事不得洩露相關消息。

筆者認為,這些人的行為,不僅違反了相關的醫療規定,還涉嫌犯罪!

醫生戴口罩開會被批評,這些醫院領導涉嫌犯罪


相關人員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

《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根據衛生部的《全國醫院工作制度與人員崗位職責》,醫院實行分級防護管理制度,對於傳染病區、發熱門診以外的從事診療工作的醫護人員,需要戴醫用口罩。

江醫生在開會的時候戴著口罩,卻被醫院領導批評,後來幾天,他的同事們都沒有看見他戴口罩,沒多久,江醫生就被確診。根據報道,醫院的領導由於怕影響不好,通知各個科的主任,要求下面的同事不得外洩病毒的任何消息,同時,也沒有給予他們很好的防護,連戴口罩都被批評。

很明顯,這些醫院的領導隱瞞、謊報、緩報了相關疫情,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的規定,因為這些行為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的,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生戴口罩開會被批評,這些醫院領導涉嫌犯罪


涉嫌翫忽職守等犯罪

《刑法》第397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翫忽職守,是指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例如前面的醫院領導,在發現可能存在傳染病後,要求醫護人員不得進行合理防護,要求各個科的人員,不能外洩相關消息,甚至連江醫生戴口罩參加會議,也被批評。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醫療機構發現疫情時,應向當地衛生部門報告,同時應採取疫情控制措施,還要對相關人員進行隔離、救治。然而,可惜的是,該醫院的領導,一直想著如何隱瞞。

醫生戴口罩開會被批評,這些醫院領導涉嫌犯罪


根據規定,醫院感染實行分級防護原則,分為3級防護:

1、基本防護:傳染病區、發熱門診以外的醫護人員,防護配備:白大衣、工作褲、內層圓領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和醫用口罩。

2、加強防護:對象是會接觸血液等汙染物、會進入傳染病區的等人員,在基本防護的基礎上,需要使用隔離衣、防護鏡、外科口罩、手套、面罩、鞋套。

3、嚴密防護:對於有創操作(例如給呼吸道傳染病人插管、切開吸痰)的人員。

寫在最後

醫院是極其危險的地方,存在著各種病毒、細菌,醫院的領導在下屬已經報告可能存在流行病時,公然批評戴口罩的醫生,相當於讓上戰場的戰士脫掉防彈衣,這些行為,跟殺人又有什麼區別呢?最後,希望江醫生、朱醫生、李醫生等英雄們能夠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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