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開兩張藥方?醫院:不排除醫生與藥店勾連

醫生讓患者到指定藥店買藥,或存在利益輸送。

近段時間,有多位讀者向本報反映在當地醫院就診時遇到了“蹊蹺事”:醫生看完病後,往往會開出兩個“藥方”,一張在醫院的藥房取藥,可以醫保報銷;一張要去醫生指定的外面的藥店才能拿到藥,很多患者對此表示不解。針對讀者的疑惑,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前兩天,我家孩子因為拉肚子去襄城縣一家公立醫院兒科就診,醫生診斷為消化不良引起的小兒腹瀉”,8月28日,襄城縣居民劉曉偉(化名)告訴記者,當時醫生在就診卡上開了兩種藥,說可以在醫院藥房拿。然後,又拿出一張小紙片,寫上一個藥名,專門囑咐他要去醫院對面的藥店去買。

“本以為其他藥店都有這種藥,就沒有在意”,但是,後來劉曉偉拿著醫生寫的小紙片,去了縣城多家大型醫藥商店都碰了釘子。他被告知都沒有該藥物,甚至很多藥店員工都無法辨認紙片上的字跡。最後,求藥無果的劉曉偉,趕到醫生指定的那家藥店,才買到了這種標價80多元、名叫“君歧腸胃合劑”的中藥口服液。

“我來醫院看病,為啥還要去外面的藥店買藥呢?這麼大的醫院難道沒有能治病的藥嗎?”採訪中,劉曉偉向記者發出了這樣的疑問。

無獨有偶,家住尉氏縣的王威(化名)也遇到了這樣的情況。8月29日,在尉氏縣一家公立醫院的兒科門診,記者遇見了帶孩子來看病的王威。在給孩子診斷後,醫生告訴王威,診療卡上的藥去醫院藥房取,其他兩種藥要去醫院出門右拐50米的一家藥房買。而在這家醫院的門診部顯著位置,記者看到了這樣一個告示,上面寫著:“醫院嚴禁醫療衛生人員介紹患者到院外指定地點購買藥品”。

“孩子的病一直是這個醫生看,每次都是開兩張藥方醫院內外兩處拿藥。藥店的藥不能走醫保報銷,但是為了孩子的治療,也沒有辦法”,從藥店出來,王威手裡拿著三盒剛剛購買的藥,無奈地向記者訴苦。

採訪中,一位患者表示,自主選擇購買藥物的渠道是患者的權利。況且,因為醫院的藥物是零差率銷售,跟外面藥店的相比,在醫院購藥應該更放心、更便宜。這種“兩張藥方”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患者的負擔。

省內一家縣級醫院的負責人認為,“兩張藥方”現象的出現,有許多客觀原因,作為臨床醫生也有很多無奈和苦衷。

他說,比如,在實際的臨床診療中,國家規定的基本藥物可能會有一部分不能夠完全覆蓋所有的診療需要,為了患者的診療效果,只能去院外藥店購買。另外,按照縣一級的新農合報銷規定,某些降壓、降脂類的藥物和中成藥不予報銷,也有一些藥物因為配送出現的臨時性短缺,都會讓醫生無藥可用,只能讓患者去院外的藥店購買。但是這位負責人也坦言,不排除個別醫生與院外的藥店有利益勾連的可能性。讓患者到指定藥店買藥,存在利益輸送。但是,他也表示,這一現象並非主流,因為現在醫院對於醫生執業管理非常嚴格,一旦發現醫生的違規行為,該醫生就會受到嚴厲處罰,甚至會有停止醫師執業的風險。

原標題:醫生開出“兩張藥方” ?醫院負責人:多種客觀原因造成 不排除個別醫生與藥店勾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