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沙包櫻桃樹
如果有明確試用期,那到了時間老闆仍不表態,你不必多等,提出走人就是了。他若想留你必然表態了,你有一定主動權。如果試用期不明確,工作也沒難度,就是一個熟悉環境的問題,你幹了一段(三個月左右)後可以問問老闆自己行不行,暗示應籤正式合同了,如果還不明確,就走人算了。這段時間好象工作不難找。僅供參考!
長金老者
現在就是都不容易的時候
建議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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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筱航
沒有人力資源部嗎?辭職是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勞動合同期限未到,會造成自己經濟損失。老闆最樂意你主動辭職。
陸明848
你是老闆還是員工?搞清楚誰服從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