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3號),海關繳款書自2020年2月1日起取消了在電子稅務局增值稅申報界面裡採集,而是改到“發票綜合服務平臺”中可以直接勾選
,簡化步驟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小麻煩。●麻煩一 ●
自從海關繳款書加入發票綜合服務平臺以後,一部分會計朋友很欣喜可以直接勾選,但也有一部分會計朋友很煩惱,不但不能直接勾選,連採集都會有“第四聯已存在”的提示。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我們看圖:進入發票綜合服務平臺--海關繳款書,正確填寫海關繳款書號碼,填發日期(填發日期通常默認當月),如果不變更填發日期↓
系統會提示“找不到符合條件的記錄”:
當會計朋友看到這個提示時,以為系統中沒有,就急忙想要採集進去:
但是當信息都輸入提交後卻出現“海關繳款書第四聯已存在”的提示:
看到這個提示難道真的還要等嗎?
答案是否定的,其實大部分的單抬頭海關繳款書已經存在,是因為填發日期沒有正確的輸入,會計朋友擴大填發日期的起至(例如:系統默認2020年2月2日--2020年2月29日,修改為2019年9月1日--2020年2月29日):
這樣一來,便能輕鬆找到需要抵扣的海關繳款書啦。
●麻煩二 ●
海關繳款書已在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勾選確認,且在抵扣統計表中已完成統計確認,但是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表附表二中無法正常導入?
答:因系統剛上線不久,電子稅務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表附表二導入海關繳款書功能暫時還不完善,確認已完成勾選統計,可手動填寫第5行次“其中: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當然,如果各位會計朋友還有其他的各種財會方面的“麻煩”事的,歡迎來諮詢辦稅總動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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