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託為什麼能成為富豪們財富傳承的選擇?

星星夜音

以李嘉誠為例。2018年3月16日馳騁商場70年的李嘉誠宣佈退休,而家族信託正是李嘉誠在財富傳承中使用的頂層工具。

早在1980年李嘉誠就設立了家族信託基金Li Ka-Shing Unity Holdings Limited(LKS Unity),控制了包括和記黃埔、長江基建、長江實業、電能實業、赫斯基能源等22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說,李嘉誠將大部分的財富都放在這家信託基金下面,這家信託基金也是李嘉誠家族財富的終極所在。

其中,整個結構的基礎框架往往是由信託承擔的,在具體實施層面,信託也被廣泛、多方式的運用。家族信託具有以下作用:

第一,風險隔離 由於信託資產在法律上具有獨立性,家族信託合法設立後,委託人如果因企業經營問題等面臨破產清算,其信託資產可受到保護,不納入清算範圍。此外由於家族信託指定受益人和受益範圍,因此委託人婚姻關係、家庭關係的變化也不會影響財富的完整傳承。

第二,基業永續 委託人將股權裝入信託,並對與股權有關的權益和受益人權益做出明確安排,可以實現企業所有權、管理權和受益權的有效分離,也能夠根據子女接班意願及能力進行差異化的安排,同時避免在傳承過程中家族股權稀釋而最終喪失企業掌控力。

第三,家財穩固 信託資產可以在全球實體和金融市場中進行配置,尋求廣泛的投資機會,從而實現信託資產長期穩定增值的目的。此外,在部分海外市場,委託人去世前轉移至信託內的財富並不被納入遺產稅的徵收範圍;股權、不動產轉移至家族信託往往也會被視同“非交易性轉移”,從而實現合理避稅的功能。

第四,個性化傳承 家族信託可以根據委託人的要求靈活設置各種條款,如設立期限、資產分配方式、突發情況時的財產處置等,並可根據事先約定在信託存續期內進行調整。同時,委託人還可以在信託條款中明確規定受益人獲取收益的條件,附加對後代的約束條款,可以有效避免“敗家子”的出現,實現對繼承人的教育和約束,以及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雙重傳遞。


家族企業雜誌

家族的財富傳承一直是個世界性的難題,也是富豪們永遠關心的話題。比爾蓋茨、默多克等全球資產大亨都設立了家族信託來管理家族資產,為什麼家族信託能夠獲得高淨值人群的喜愛呢?接下來我們看下家族信託是如何運作的就能夠明白了。

家族信託是一種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目的是實現富人的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

家族信託的資產所有權與收益權相分離,富人一旦把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打理,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離婚分家產、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債,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

家族信託主要有以下幾點好處:

第一,防止後代揮霍,確保衣食無憂。例如可以通過條款的安排,定期將部分信託資金轉給子女,這樣可以有效傳承財富,避免子女揮霍無度,確保一生無憂。

第二,獲得遺產繼承稅收優惠。許多國家對於家族信託,會減少一定的遺產稅或所得稅繳納,這樣可以最大程度地保留家族財富。

第三,可以有效隔離債務。由於家族信託所有權和分配權分離的特性,根據相關條約,當企業、個人破產時,信託資金並不會像股票、存款、債券一樣被凍結,也不能要求以信託資金來償還債務。

當然缺點還是有的,比如如果設立的是不可撤銷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發生矛盾反悔,那麼是一點辦法也沒有的。當然一般家族信託受益方都是子孫後代,也就很少存在反悔的情況了。


每日經濟新聞

家庭信託需求日益旺盛

中國的高淨值人群以初代企業家為主,經歷了30多年的財富快速積累期後,目前已有相當一部分高淨值人群已經渡過了家庭財富的積累期,開始以財富安全和財富保障作為財富管理的首要目標。中國“第一代”富豪已經進入了世代傳承、家業交替的歷史時期,從財富規模和財富人群的社會學特徵來看,當前中國正開啟一場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財富轉移運動。    

同時,由於子女逐漸成年和國家潛在政策的刺激,財富傳承的需求日益增長。根據《中國私人銀行2017》調研結果顯示,45%的高淨值受訪者表示已經或在三年內會考慮財富傳承的問題。未來幾年,中國家族企業將迎來最大的家族傳承潮,300萬私營企業在5年內面對接班人問題。因此,中國已經具備了發展家族信託業務的環境和土壤。     

2001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信託法》與《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共同構建了信託業的基本法律框架。信託以信託財產獨立性、受益人制度、節稅功能等特徵在各類可用於財產管理的制度中獨樹一幟。然而,在過去的十年裡,信託公司做的業務主要是資金信託,簡單的債性或權益性融資業務,而真正體現信託制度優勢的財產或財產權信託業務,幾乎是空白。信託業發展的侷限性給予了齊致領航的家族信託業務發展的機遇。

富人為何青睞家庭信託?   

首先,家族信託具有財富管理的功能,可以實現家族財富的增值。部分家族客戶管理千萬級別的資金時,為防範風險,會選擇分散投資的方式,但是客戶可能因個人缺乏金融投資的專業技能,時間和精力又有限,難以篩選足夠合適的產品和投資組合。如果家族信託的受託人為專業的信託公司,可以通過信託公司的管理,為客戶構建符合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合理投資組合,並實現持續的動態管理。   

其次,家族信託可以幫助家族客戶增加投資便利度,提高投資面的廣度。家族信託在配置信託公司產品時,會優先滿足家族信託投資組合的需求,並且不需要客戶親自出面,大大提高客戶投資的便利度。同時,信託公司作為機構投資人,相比客戶作為自然人投資,具有更強的議價能力、獲取產品額度能力,並且可以投資一些普通自然人無法參與的投資領域,增加了客戶資產的投資廣度。   

最後,家族信託還具有保護隱私的功能。客戶個人直接認購信託計劃或其他理財產品,個人信息可能在多家金融機構反覆出現,通過家族信託投資金融產品,是以信託計劃的名義進行,不會出現客戶本人信息,可以有效保證客戶投資的私密性。


地球村劍客

國內2001年1月1日(信託法)起執行,目前國內只有少數家族信託通過香港建立,因為香港很早就有成熟的專業機構和相關信託細則,比如沈殿霞對其女兒鄭欣宜設立的信託基金。

家族信託基金的好處:

一、子女如未能繼承家業,或委託人擔心子女將來生活保障,可以委託專業機構代管財產,實現投資組合得穩定收益按照委託要求給付子女一定生活費用,並可設立撤銷信託條件比如子女達到委託人指定年齡等。

二、遺囑設立家族信託基金,能最大程度避免後代爭奪資產而導致家族紛爭。能在委託人生前意願下妥善安排受法律保護。

三、家族信託在資產豐腴的情況下設立,用來避稅和避債,前提是合法收入及優先於債務之前才可以。只有信託基金撤銷後財產進入受益人賬戶前才可以進行財產清算,一般來說信託一旦設立不容易撤的。

我國有市場需求但不成熟原因:一方面我國信託法尚數初期關於細則和監管整個體系還沒西方成熟。另方面國內沒有專業機構缺乏專業的運營人員。

家族信託管理目前是藍海,作為法律和財務專家都可以去考慮該產業發展和細化學習,尤其銀行和保險機構應該對該產業有所投入才行,否則有錢人都跑國外去了。


寡言的夜月

的確,無論國內還是國外的富豪們財富傳承都喜歡以設立家族信託計劃的形式進行,其實主要是兩方面的考慮:

第一,專業性原則。財富管理這種專業性的投資事項,設立一個信託資金,相比富豪自己兼顧打理,還不如聘請專業的人士打理更合適,有助於規避風險,讓財富更好地實現穩健增長的可能。

第二,風險隔離原則,其實這才是富豪們最看重的地方。信託計劃的一大特點是與出資設立的委託人的財富隔離,具有財產獨立性,也意味以後富豪們就算出現破產清算的狀況,這個信託計劃也能繼續不受影響運營下去,保障家族專項資金的安全性,讓家人未來有一個保障。很多富豪,其實背後都是負債累累的經營,實質是負豪,資金鍊不緊張時風光,資金鍊一旦緊張被催債就慘了,近看如樂視網的實際控制人賈躍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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