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遠縣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

近日,為進一步規範食用農產品經營,保障食用農產品安全,威遠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出臺了《威遠縣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在全縣範圍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

《方案》要求,合格證上要包含食用農產品名稱、數量(重量)、種養殖生產者信息(名稱、產地、聯繫方式)、開具日期、承諾聲明等。若開展自檢或委託檢測的,可以在合格證上標示;縣級以上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綠色食品企業、有機農產品企業、農產品地理標誌授權用標企業須在合格證上附加追溯二維碼、產品品牌等信息。鼓勵有條件的其他主體在合格證上附加追溯二維碼、產品品牌等信息。

《方案》中,統一合格證基本樣式,統一試行品類,統一監督管理。將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商場、連鎖超市列入試行主體,鼓勵綜合農貿市場、小農戶、個體戶參與試行。將蔬菜、水果、畜禽、禽蛋、養殖水產品列入試行品類。在試行主體和試行品類上開展試行,取得經驗後逐步擴大試行主體和試行品類。

據悉,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相當於上市農產品的“身份證”、生產者的“承諾書”、質量安全的“新名片”。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由種養殖生產者自行開具,其生產的在試行範圍內的食用農產品上市時要出具合格證。市場經營者應在試行範圍內的食用農產品進入市場時查驗合格證,登記並公示合格證信息。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督促指導食用農產品生產者開具並出具合格證,縣市場監管局負責督促指導市場經營者查驗合格證,實現合格證制度與市場準入有效銜接。

下一步,威遠縣市場監管局將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商場、連鎖超市的合格證查驗納入日常抽查檢查內容,對未按規定查驗合格證的要督促指導問題整改,大力積極推進試行工作,保障試行工作落實落地。(吳 貝)


威遠縣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

圖為:執法人員檢查現場


威遠縣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

圖為:執法人員檢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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