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講證據,不講道理

那是04或者05年吧,我還在旅遊公司做外聯(其實就是銷售),一個客戶欠公司大概7萬元團款,多次電話催款無果,只能是派人上門要帳。

那時候旅遊行業多角債嚴重,我和一個同事到了臨滄,直奔客戶的旅行社,沒找到人,他的員工說老闆在飯店,然後告訴我們一個飯店的名字。

我和同事到了這家湘菜飯店,剛剛開業,門口擺的花籃都沒撤呢,見到客戶,我們先是恭賀一番,然後提出了欠款的事,客戶滿口抱歉,讓廚房給我們弄了幾個小菜,邊吃邊訴苦,旅遊不好做,但是在當地有人脈,所以呢開了這家湘菜餐廳,投資預算沒有做好,現在還差不少錢呢,讓我們緩些時日,下個月一定打款。見客戶還算客氣,我和同事也沒法翻臉,說:我們來呢,主要是看看情況,而且,欠款連個欠條都沒有,我們回去也不好交差,對吧?您呢,給我們打一欠條,我們下午就回去。

客戶也沒二話,回到旅行社,當場打了欠條,蓋上旅行社的章,簽上自己的大名。再三抱歉,說還讓我們跑這麼遠,要不別回去了,就在臨滄呆幾天,晚上去餐廳吃飯,還有好多拿手菜沒吃呢。我們哪能在這裡久留啊,麻溜的回到昆明,給老闆交差,老闆也沒說啥,見好歹有個欠條,就說下個月再說。

第二個月,客戶一如既往的沒有打款,我繼續催款,好話說盡,威逼利誘,說再不打款就要走法律程序了,客戶扭扭捏捏打了1萬,算是給了個面子。把這個情況跟老闆一說,老闆知道這錢肯定有問題了,讓我找法務,直接起訴。

天可憐見,我當時二十三歲,那見過這個?雖然閒的蛋疼的時候也看了很多法律的書籍,但打官司,真是第一次。

約了法律顧問,到了法務部,是一個非常和善的律師,大概50歲左右,看了我手裡的欠條問我,想好了嗎?這官司肯定贏,但是拿不拿得到錢,不好說,而且金額小,花這時間精力值不值得?我說老闆說了,要打。律師行,那我這兒就起訴他,你說下情況。

我把這事的來龍去脈說了一通,然後也說了給我們打了1萬塊的事。律師說,那我們就起訴他還款7萬元!我一聽不對,趕緊說,他還了1萬,還剩6萬。他說是,但是欠條寫的是7萬,他打1萬打哪兒的?打老闆銀行卡的,但是欠條寫的明明白白,他欠的是咱們公司的錢,個人的錢和公司的不一樣。而且,多拿1萬可以當做律師費嘛。我哆哆嗦嗦的說,這個不對吧,好像有點不講道理。律師大手一揮:法律只講證據,不講道理。他要覺的這錢付錯了,他再去起訴不當得利嘛!

法律只講證據,不講道理!非常感謝這個律師,他的這句話讓我從此感到了法律的神奇,後來還專門學了法學專業,在此後我的創業過程中,帶來了非常大的幫助。

後來,官司很順利,判決下來,7萬,對方沒有上訴,申請強制執行,賬上沒錢,但是這家旅行社的股東說國企,直接從其股東賬戶里扣款,也是我直接飛臨滄法院,去數了7萬的現金回來。

順便說一句,因為我學法律,重視證據,在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官司從來沒有輸過。法律不講道理,只講證據。這一天,這句話,讓我我打開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門,希望你們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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