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檢察機關依法對高學章提起公訴

近日,吉林省長春市原副市長高學章(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四平市人民檢察院向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學章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高學章,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四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高學章在擔任長春市朝陽區區長、區委書記、長春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建設、企業改制、職務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吉林檢察機關依法對高學章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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