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涉疫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近九成

正義網訊(記者孫峰鬆通訊員張海婷)日前,吉林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辦理情況。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截至3月15日,吉林省檢察機關共辦理涉疫情刑事案件119件162人,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涉疫情刑事犯罪118件161人,目前,該省檢察機關在辦涉疫情刑事案件認罪認罰適用率為87.27%。

疫情發生後,吉林省檢察院第一時間成立“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強化對下指導,要求各地檢察機關用足用好法律政策規定,依法、準確、及時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通過全面提前介入,辦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有效實現了快捕快訴。”吉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曾天介紹說。

3月5日,吉林省檢察院印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實施意見》,提出加強對重點案件的指導和督辦,把提前介入的重點放到在當地有影響的案件和重大、複雜、敏感案件上,同時再次強調,對妨害疫情防控的案件要依法充分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涉嫌犯罪的企業經營者和其他工作人員,如自願認罪、真誠悔罪、積極賠償,並取得被害人諒解、達成和解,社會危害性不大,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堅決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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