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佔別人的宅基地,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隨遇而安528478


宅基地一經確權登記認證,其使用權和經營權就歸屬於被確權認證者一方所有,雖然其所有權仍屬於集體所有,但是它在具體的使用權和經營權上已經具備了私權的性質,如果當事人自願放棄了對這種權利的擁有,但它也還歸集體所有,所以它是神聖的不可侵犯的,再其他的任何人、任何單位都沒有隨意侵佔和轉讓它的權利。

如果一方強佔另一方的宅基地,就是“非法侵佔他人財產”的違法犯罪行為,在強佔的過程中如果還伴隨有暴力威脅的行為,就是“搶奪他人財產”的犯罪行為。總之其行為輕者已經構成了治安違法行為,可行政拘留和罰款並賠償被侵佔方的損失,重者就已經屬於刑事追責的範圍,後果則更為嚴重。


駱駝草的吟唱


有沒有到位查處,為民為好事


手機用戶黃亞旺158763


宅基地是集體的,你沒有蓋房在上面佔了就佔了


CHENBIN10672088


根據《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和中央文件要求,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應當“是誰的就發給誰”對於沒有權屬來源證明的

宅基地

集體建設用地

,要求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依法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