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陽區金灶鎮一男子為報復家人謊報疫情,順藤摸瓜被查出“案中案”!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醫護人員、社會及各方力量不畏艱險地奮戰在抗疫一線,疫情防控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然而,仍有個別法律意識淡薄的不法分子因個人恩怨謊報疫情,引起公眾恐慌擾亂社會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開展。

3月10日,潮陽區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被告人陳某生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和招搖撞騙罪一案,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生有期徒刑二年。

潮陽區金灶鎮一男子為報復家人謊報疫情,順藤摸瓜被查出“案中案”!

案件詳情


被告人陳某生因與其父親和妻兒均有矛盾,便萌生惡作劇報復家人的念頭。2020年1月30日,被告人陳某生撥打汕頭市疾控中心的聯繫電話後謊稱自己和家人從武昌自駕來到汕頭,現其母出現發熱、咳嗽、咳血癥狀,本人也有咳嗽症狀,目前人在潮陽區金灶鎮。


潮陽區金灶鎮一男子為報復家人謊報疫情,順藤摸瓜被查出“案中案”!

接報後,汕頭市疾控中心、市120指揮中心派出負壓救護車及專業人員;潮陽區疾控中心啟動疫情應急預案,派出流行病學調查、消毒等專業工作隊,第一時間趕赴金灶鎮,向區防控指揮部請示派出120救護車增援,做好流行病學調查、採樣、消毒、病人與密切接觸者轉運工作的準備。同時,要求金灶鎮迅速對全鎮村居(社區)進行地毯式排查,落實鎮衛生院全力配合做好各項人員救助工作、鎮派出所做好核查走訪工作。

2月1日,被告人陳某生經檢測後確定其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經進一步調查,被告人陳某生的父親陳某輝與被告人陳某生的前妻及兒子均長期在深圳居住,且與被告人陳某生沒有聯繫,被告人陳某生的母親陳某已去世。公安機關遂將其抓獲歸案。

另查明,被告人陳某生自2019年9月份至2020年2月份期間,通過陌陌、微信等聊天工具結識女性網友,謊稱自己系警察並時常發送其本人佩戴警察證件的自拍視頻、民警執勤視頻來騙取對方的信任後與其發生性關係。先後受騙女性共3人,共騙取贓款4000元,案發後已將贓款歸還受騙女性。


法院認為


區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生無視國家法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編造與疫情有關的虛假恐怖信息,引起公眾恐慌,致使公安、衛生檢疫等職能部門採取緊急應對措施,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且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侵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其行為又構成招搖撞騙罪,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陳某生前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但鑑於被告人陳某生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故依法又可予從輕處罰。遂依法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總和刑期二年二個月,決定執行刑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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