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在車頭的警察沒有來得及躲開,直接趴在汽車的引擎蓋上面了,之後劉某直接開著汽車闖卡往北去了。
”
坐在車輛副駕駛位上的陳某陳述當時劉某酒後開車的情形時,依然心有餘悸。
隨著案件進一步辦理,陳某的“馬甲”掉了!
案情回顧
2019年12月23日20時許,劉某喝了三瓶啤酒後,不聽他人勸阻,執意要駕車離開,結果剛開出飯店三四分鐘,就看到前方交警進行酒駕檢查。
劉某隨前面車輛停下車。在快檢查到他時,為逃避檢查,面對站在車前的交警王某,劉某突然直接踩下油門,將來不及躲避的王某一下子撞倒在引擎蓋上,之後駕車連闖三個紅綠燈,在行駛了一公里多之後,採用左右猛打方向盤的方式,將交警王某甩落到地面,隨後開車逃離現場。
2019年12月28日,劉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經鑑定,交警王某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2020年1月3日,該案移送泰興市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
1月10日,江蘇省泰興市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批捕了劉某。
對劉某批准逮捕後,在江蘇省檢察院、泰州市檢察院直接指導下,我院積極引導泰興市公安局補充偵查,新增證人證言、視頻監控等證據30餘份,並發現了陳某幫助劉某逃匿的犯罪行為。
原來,2019年12月23日23時許,陳某明知劉某涉嫌犯罪,仍在泰州市某村將自己的手機卡提供給劉某幫助逃匿。
次日5時陳某在家中,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為劉某提供人民幣2000元的資金幫助。
5天后,劉某投案自首。
2020年3月10日、24日,劉某涉嫌妨害公務罪、陳某涉嫌窩藏罪一案移送泰興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4月10日,劉某涉嫌妨害公務罪、陳某涉嫌窩藏罪一案移送泰興市法院。
一起妨害公務案中查出窩藏案,等待兩人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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