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車翻出「案中案」——鳳城市檢察院立案監督一起濫伐林木案

翻車翻出“案中案”——鳳城市檢察院立案監督一起濫伐林木案

“車翻了、人死了、錢賠了、樹沒了,自己也搭進去了。這次的教訓太深刻了。”在鳳城市看守所裡,犯罪嫌疑人宋明光反思自己濫伐木材的犯罪行為時,說出了這樣一番話。

2017年12月3日,鳳城市康家村村民鄭鐵牛駕駛無照三輪車為同村宋明光運輸砍伐的柞木時發生側翻,車上乘員賀明翔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當日,交警將運輸木材的情況通知了鳳城市石城鎮林業站。石城鎮林業站工作人員到現場後,把肇事車散落在路旁的柞木拉到林業站院內存放,並未對柞木的來源進行調查核實。

2017年12月26日,鳳城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在審查鄭鐵牛涉嫌交通肇事案件時,發現其車上運輸的柞木沒有合法手續,考慮到鳳城市地處林區,盜伐濫伐林木案件多發的情況,對車上所拉柞木來源合法性產生懷疑。於是,對鄭鐵牛進行了重點訊問。經辦案人員的耐心說服教育,鄭鐵牛供出了柞木是宋明光等人偷伐的,由其負責運輸的線索。

得到該線索後,鳳城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對宋明光等人涉嫌濫伐林木的現場進行了實地勘查,固定證據。

今年1月8日,當得知石城鎮林業站對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結案時,鳳城市檢察院認為宋明光等人的行為已涉嫌濫伐林木,遂向石城鎮林業站發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線索建議書,監督其將該犯罪線索移送給鳳城市森林公安局。

鳳城市森林公安局在調查過程中,宋明光等人均矢口否認有濫伐林木行為,公安機關認為現有證據不能證實宋明光涉嫌濫伐林木罪,遂作出不立案決定。

1月23日,鳳城市檢察院啟動立案監督程序,向鳳城市森林公安局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鳳城市森林公安局接到通知書後,隨即對宋明光等人濫伐林木案立案偵查。由於犯罪嫌疑人宋明光提前找各犯罪嫌疑人串供,案件的偵查並不順利。鳳城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提前介入,主動與森林公安辦案人員召開案件偵查協調會,提出案件的偵查方向和突破口,並全程監督該案偵查活動。

在檢察院與森林公安局的共同努力下,辦案人員以認罪態度較好的鄭鐵牛作為突破口,反覆向其講述政策,講明利害關係,攻破了其心理防線,進一步掌握了宋明光等人濫伐林木的犯罪事實,最終宋明光等人在證據面前如實供述了濫伐林木的犯罪事實。2017年11月末至2017年12月3日,宋明光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批的情況下,授意本村村民鄭鐵牛、賀明翔等人,在石城鎮康家村宋明光所有的天然林中,共砍伐20年至100年生的柞雜樹27株,蓄積約29立方米。

“這幾年,木材價格越來越高,想到自己家裡的柞木天然林,便想偷偷砍了賣掉換點錢,沒想到還犯了罪。”宋明光向辦案檢察官交代了濫採林木的初衷。

日前,此案已由鳳城市檢察院向鳳城市法院提起公訴。

文字丨趙鐵龍 劉鍵 魏清峰 竇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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