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偷稅漏稅,漢武帝令全民舉報,舉報屬實者獎勵偷稅者一半財產

漢朝建立之後,隨著商業逐漸發達,產生了很多靠經商發家的商賈,這些商賈利用手中的錢,結交高官作為自己的保護傘,偷稅漏稅,橫行鄉里。在和平年代,國家開支不大的時期,商賈的偷稅漏稅損害不到國本。具有遠大抱負的漢武帝劉徹繼位後,頻繁對外用兵,漢朝七十年聚集的財富,大多燃燒於戰火之中,充盈的國庫變的空虛,面對日益增長軍費開支,漢武帝曾希望藉助商賈的力量,幫助漢朝擊潰匈奴。

商人偷稅漏稅,漢武帝令全民舉報,舉報屬實者獎勵偷稅者一半財產

當時的巨型富豪卜式,幾乎捐出了全部家產支援漢武帝打擊匈奴,漢武帝為了表彰他的忠君愛國之心,將其封為關內侯,賜予齊王丞相的職位,並將他的先進事蹟公告天下,希望別的富人效仿卜式。

結局讓漢武帝頗為失望,漢武帝希望商人捐款支持抗擊匈奴,不但沒有人捐款,還引發了隱匿財產潮流,很多商人把錢隱藏起來,或者埋於地下。

軍費和收入的矛盾日益激烈後,漢武帝聽取了大臣的建議,發佈了著名的算緡令,把大工商業主和高利貸者從農民身上剝削來的財物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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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屬工商業主、高利貸者、囤積商等,不論有無市籍(漢代商人另立戶口冊,叫做市籍),都要據實向政府呈報自己的財產數字,並規定凡二緡(一緡為一千錢)抽取一算,即一百二十文(一說二百文)。而一般小手工業者,則每四緡抽取一算。這叫做“算緡”。

除官吏、三老(鄉官,掌教化)和北邊騎士外,凡有軺車(即小馬車)的,一乘抽取一算;販運商的軺車,一乘抽取二算;船五丈以上的抽取一算。

漢武帝希望通過對商業徵收重稅,撬開那些商業鉅富的錢包,然而與高官長時間勾結的富豪們還是詳盡一切辦法隱匿財產。或者把本應該自己繳納的重稅轉嫁到窮苦的百姓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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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平準書》說,算緡令公佈之後,“富豪皆爭匿財”,與政府相對抗

漢武帝發現“算緡令”不起實質作用之後,下了更狠的一道命令——告緡令。所謂“告緡令”,也就是鼓勵告發偷稅、漏稅者。如果舉報查證屬實,政府沒收偷稅者全部財產,全家流放邊疆一年。將被查獲者一半的財產獎勵給檢舉揭發者,同時還擴大徵稅範圍,由原先現金、車、船,擴大到房產、田地、牲畜、奴婢等。

隱瞞不報,或呈報不實的人,罰戌邊一年,並沒收他們的財產。有敢於告發的人,政府賞給他沒收財產的一半,這叫做“告緡”。

禁止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屬佔有土地和奴婢,敢於違抗法令的,即沒收其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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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制定政策之後,利用有著酷吏之稱的楊可作為主官,直接把矛頭指向商人和地主,下令凡是反對告緡令之人,無論是官員還是百姓,一律處死,有個叫義縱的官員,帶頭阻止告緡令的推行,漢武帝知道後大,為之惱怒,認為義縱有意阻撓破壞政府的法令,直接處死了他。

漢武帝的告緡令發出後,全國掀起了告發偷稅者的運動,歷史記載由於那是的富人和地主大多偷稅,基本告密者一告一個準。通過這兩項命令,沒收了無數的土地,不少中等以上的商賈因而傾家蕩產。而政府的收入卻大大增加了,國庫也稍稍充實起來,皇家上林苑裡充滿了沒收的財物,不得不新設衙門來管理沒收來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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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算緡、告緡令的實施,雖然增加了國家收入,打擊了奴隸制的殘餘,緩和了土地兼併,但是卻嚴重的抑制了商業的發展,一度出現了商業者減少,物價飛漲的局面。遲滯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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