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 劉徹(下)

漢武帝 劉徹(下)

1、政治方面。①改革官制。②大量選拔人才,重視官吏的任用與考核,實行刺史制度,加強朝廷對地方官僚的控制。③削弱王國勢力,加強中央的權力。④強化完善封建法制,打擊豪強地主勢力,維護封建社會秩序。

2.經濟方面。改革幣制,鑄造五銖錢,作為通行全國的法定貨幣;鹽鐵官營,由國家壟斷經營鹽鐵的生產和銷售;平抑物價,徵收工商業者的營業稅和財產稅等等。加強中央財政大權,抑制了商人勢力,為漢武帝的文治武功奠定了經濟基礎。

漢武帝 劉徹(下)

3、軍事方面。出兵匈奴,改變了漢朝與匈奴關係中的被動地位。軍事行動的同時,派張騫再通西域,開闢了通往西域的商路。又進軍南越,設置南海等九郡。多民族統一國家的疆城空前遼闊。

4、思想方面。“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隨著皇權的加強,經濟實力的增強,疆域的擴展,思想上也有必要加強統一。

漢武帝 劉徹(下)

漢初七十年的歷史,是社會經濟從凋敝走向恢復和發展的歷史,也是中央集權逐步戰勝地方割據的歷史。在經濟繁榮與政治鞏固的基礎上,漢武帝推動西漢進入全盛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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