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輪臺詔》並非罪己詔(二)

漢武帝《輪臺詔》並非罪己詔(二)

第二,在其他問題上,武帝政策未變。霍光輔政期間在輕搖薄賦方面確實有很多舉措。但是這不是武帝的指示,而是社會現實迫使他做出的選擇。武帝后期,各地起義已經接連不斷,同時大量流民也成為社會問題。面對這樣的狀況,一些為社被擔憂的大臣向霍光建言,希望他有所改變。據資治通鑑》卷二三:

諫大夫杜延年見國家承武帝奢侈、師旅之後,數為大將軍光言:“年歲比不登,流民未盡還,宜修孝文時政,示以儉約、寬和,順天心,說民意,年歲宜應。”光納其言。

可見霍光輕搖薄賦的政策是現實促使和大臣進諫的結果。因此《資治通鑑》卷二三對霍光的評價是“霍光知時務之要,輕搖薄賦,與民休息”。

武帝另一個被當代人和後代人詬病的問題是任用酷吏,文繁法酷。《輪臺詔》中曾說“當今務在禁苛暴”,似乎意識到了制度苛酷的問題。但是從霍光執政期間的行為看,漢代統治者還在繼續這一嚴苛政治。據《漢書·循吏傳》:“自武帝末,用法深。昭帝立,幼,大將軍霍光秉政,大臣爭權,上官桀等與燕王謀作亂,光既誅之,遂遵武帝法度,以刑罰痛繩群下,由是俗吏上嚴酷以為能。”又,《漢書·元帝紀》記載,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大臣楊惲揮、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為罪而誅”,因此元帝曾對宣帝說:“陛下持刑太深。”可見宣帝也是在繼續武帝“以霸王道雜之”的制度。

第三,當時人的評論佐證武帝沒有轉變政策的意圖。桑弘羊是徵和四年(公元前89年)提出屯田輪臺的主要官員。有意味的是,他提的奏議雖然被否決,他本人仍然是武帝最信任的大臣之一,因此他成為武帝臨危顧命的大臣之一。在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召開的鹽鐵會方上,桑弘羊是這樣評價漢武帝征伐西域的:

先帝興義兵以徵厥罪,遂破祁連、天山,散其聚黨,北略至龍城,大圍匈奴,單于失魂,僅以身免,乘奔逐北,斬首捕虜十餘萬。控弦之民,旃裘之長,莫不沮膽,挫折遠遁,遂乃振旅。渾耶率其眾以降,置五屬國以距胡,則長城之內,河、山之外,罕被寇。於是下詔令,減戍漕,寬徭役。初雖勞苦,卒獲其慶。

請注意“於是”二字,這意味著桑弘羊認為武帝是根據現實需要,在經營西域告一段落之後主動改變政策的。在西域問題上,桑弘羊還說:

烏孫之屬駭膽,請為臣妾。匈奴失魄,奔走遁逃,雖未盡服,遠處寒苦磽埆之地,壯者死於祁連、天山,其孤未復。故群臣議以為匈奴困於漢兵,折翅傷翼,可遂擊服。會先帝棄群臣,以故匈奴不革。譬如為山,未成一簣而止,度功業而無繼成之理,是棄與胡而資強敵也。

這意味著匈奴問題沒有最終解決,不是武帝放棄了,而是他的生命有限,作為《輪臺詔》事件的參與者,作為漢武帝身邊重要的財政大臣和最信任的大臣之一,桑弘羊對武帝政策應該最有發言權。

哀帝時,劉歆的一份奏議中也說:

孝武皇帝愍中國罷勞,無安寧之時,乃遣大將軍、驃騎、伏波、樓船之屬,……單于孤特,遠遁於幕北。四垂無事,斥地遠境,起十餘郡。功業既定,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實百姓,其規橅可見。……單于守藩,百蠻服從,萬世之基也,中興之功未有高焉者也。

在他看來,武帝是完成了征伐四夷功業之後,政策自然轉向了“富實百姓”方面,這是自然而連貫的,因此很顯然談不上武帝對連年用兵的“悔改”。

漢武帝《輪臺詔》並非罪己詔(二)

《輪臺詔》由一份普通的詔書演變為“罪己詔”,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

歷史上第一個對《輪臺詔》有所記載的是《漢書》,班固在《漢書·西域傳下》全文收錄了桑弘羊等人的奏議和武帝所頒《輪臺詔》的全文。

班固欽佩武帝的雄才大略,對其頌揚有加,但是他讚揚的盡是“稽古禮文之事”,就是所謂“文治”的一面,對其對外戰爭,卻持譴責態度。《武帝紀》論贊結尾說:“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儉以濟斯民,雖《詩》、《書》所稱,何有加焉!”委婉地批評武帝不能“恭儉以濟斯民”,卻多次發動戰爭,勞民傷財。在《西域傳》論贊中指出,因為連年用兵,導致“師旅之費,不可勝計”,“民力屈,財力竭,因之以凶年,寇盜並起,道路不通”等可怕後果,在《酷吏傳》中還詳細地記錄了當時此起彼伏的起義。他看到漢武帝的多欲政治導致了社會生產的衰敗,民生的凋敝,所以尤其反對武帝用兵。因此他在看到漢武帝晚年所下的《輪臺詔》時,就極為重視,全文收錄,並且有所評價。例如,“上既悔遠征伐”;“上乃下詔,深陳既往之悔”;“是以末年遂棄輪臺之地,而下哀痛之詔,豈非仁聖之所悔哉!”

在這些議論性文字中,班固反覆突出了漢武帝的“悔”。在《漢書·食貨志》中也說:“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為富民侯。”這就給讀者這樣的印象:漢武帝晚年對征伐西域的事情十分後悔。事實上,他誇大了漢武帝悔意。詔書上的話,不管是輕描淡寫也好,口是心非也好,確實是表達了一點悔意。作為一個有明確史鑑意識的歷史家,班固覺得自己有義務突出漢武帝的這種悔意, 從而自覺地發揮歷史的警示作用。班固對武帝的悔意確實或多或少有所誇張,但是不能否認它對以後帝王的教育作用非常大。後來許多封建帝王在統治危機時頒佈罪己詔,很難說不是受了《輪臺詔》的影響。

從班固開始,這種被誇大了的後悔被繼續誇大。荀悅《漢記》、宋代王益之《西漢年紀》在敘輪臺詔書一事時,都引了班固《西域傳》論贊,突出武帝之悔。影響巨大的《資治通鑑》於武帝有這樣的評價:“晚而改過,顧託得人。”也是“悔意”說的翻版。

接著,隨著所謂“罪己詔”的出現,《輪臺詔》的“悔意”也似乎理所當然地被延伸成“罪己”。從“罪己詔”的歷史淵源看,比較早使用“罪己詔”一詞的是唐代詩人白居易。唐憲宗元和三年(公元808年)冬到第二年春,持續大旱,憲宗於是“罪己”求雨,適逢雨降,白居易於是寫了《賀雨》詩歌頌其事,詩中有“遂下罪己詔,殷勤告萬邦”之句,取《左傳·莊公詔》十一年“禹、湯罪己”的典故入詩,衷心讚美憲宗。此後,人們逐漸把皇帝因天災或其他原因自責的詔書稱為“罪己詔”。

而漢武帝所頒《輪臺詔》真正和“罪己詔”掛上鉤,是宋代時事情。宋孝宗隆興二年(公元1164年)四月,孝宗啟用張俊率師北伐失敗。宋孝宗認為出師北伐是自己犯了大錯誤,於是下詔責備自己。對於此事,愛國詩人楊萬里寫了《讀罪己詔》以舒懷。詩中有“莫讀《輪臺詔》,令人淚點垂”之句,把 宋孝宗的“罪己詔”比作漢武帝的《輪臺詔》。同白居易《賀雨》詩相同,這本來也是文人寫詩時運用典故,但是從此後,《輪臺詔》就被戴上了“罪己詔”的帽子。

這樣,本來是解決輪臺屯墾及建立亭隧問題的《輪臺詔》,經歷了從“悔”到“罪”的發展過程,到今天,《輪臺詔》就是“罪己詔”似乎已經成了定評。而且隨著對武帝評價越來越高,幾乎達到全面肯定的程度,下“輪臺罪己詔”似乎也成 了體現過而能改的“偉大”行為。我們認為,應該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還歷史以真實。把《輪臺詔》稱為“罪己詔”是不準確的。

漢武帝《輪臺詔》並非罪己詔(二)

其實,無關於罪己詔,漢武大帝都是當之無愧的漢家英雄!是民族脊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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