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臺灣《中國時報》社論:製造假新聞的蘇貞昌,才該下臺

臺灣《中國時報》社論:製造假新聞的蘇貞昌,才該下臺

臺灣《中國時報》社論:製造假新聞的蘇貞昌,才該下臺

一家綠營媒體日前獨家報道“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詹婷怡請辭,媒體從詹“前主委”獲知訊息當下的反應分析,她可能不是請辭而是“被請辭”,臺立法機構國民黨團3日召開記者會,直指詹婷怡並非主動請辭,而是遭清算鬥爭下臺,對臺行政機構破壞獨立機關、干預獨立行使職權的粗暴行為表示抗議,臺行政機構發言人谷辣斯則表示,詹婷怡並不是被請辭,也沒有任何人施壓其辭職,蘇貞昌等臺行政機構高層也沒有打過任何一通電話要求詹婷怡辭職。

民進黨籍民代一直施壓“臺通訊傳播委員會”,以對付“假新聞”名義,要求嚴管新聞媒體。“主委”詹婷怡對言論自由理念有其堅持,也不認為“臺通訊傳播委員會”是媒體內容審查機關,不願屈服民進黨籍民代壓力,去年10月她在臺立法機構答詢時曾堅稱:“如果我的定位是這樣,我明天馬上就遞出辭呈。”引起民進黨籍民代不悅。

儘管如此,今年1月16日“臺通訊傳播委員會”在民進黨壓力下,還是針對民進黨籍民代邱議瑩在選舉造勢場合,究竟說的是“嘸離開”或“嘜離開”爭議,認定中天新聞臺報道不實開出罰單。蘇貞昌在競選新北市長大敗後接掌臺行政機構,在3月17日重炮批評“臺通訊傳播委員會”作為獨立機關“誰都管它不到,但它也什麼都不管”。不到10天,“臺通訊傳播委員會”以沒有法律根據的事由,開出破紀錄金額的罰單,重懲中天新聞等多家新聞媒體,果然引發重大爭議。又過了短短不到1個星期,“臺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就去職了。

據瞭解,詹婷怡請辭的原因正是受到來自臺立法機構與臺行政機構的壓力,尤其是蘇蘇貞昌的壓力,加上不願違背自己對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良知,因此遞出辭呈。

“臺通訊傳播委員會”是獨立機關,“臺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受任期保障,按照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條例,臺行政機構負責人的確有權免職“主委”,但前提是有違法或失職的情況,詹婷怡並無違法失職事實,蘇貞昌當然不能強行免職。

台湾《中国时报》社论:制造假新闻的苏贞昌,才该下台

臺行政機構說詹婷怡是3月28日自己提辭呈,但民進黨籍民代3月19日開始聯署,要求蘇貞昌免職詹婷怡。詹婷怡在臉書的離職文章中感謝了蔡英文,卻沒有提到蘇貞昌,蘇貞昌要不要自己出來說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台湾《中国时报》社论:制造假新闻的苏贞昌,才该下台

蘇貞昌開啟了逼退“主委”的首例,從此以後“臺通訊傳播委員會”再也不是獨立機關。這不是誰上臺、誰下臺的問題而已,而是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制度性保障遭到破壞後,將後患無窮。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制度,重要的是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普世價值。光憑破壞“臺通訊傳播委員會”獨立性這點,蘇貞昌就可以在臺灣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史上,留下難看的汙點。

蘇貞昌口口聲聲要打擊“假新聞”,還用這個理由公然對獨立機關負責人施壓,但他自己卻不斷製造假新聞。

2018年蘇貞昌在競選新北市長時,自己也生產了許多假新聞,例如宣稱以前當臺北縣長時舉辦音樂活動,只花了500萬新臺幣就請了100個樂團,許多媒體大幅報道,事後證實是假新聞。請問蘇貞昌,這個要怎麼處罰?

蘇貞昌這麼想要對付新聞媒體,動機到底是什麼?一般人以為只是修理顏色不同的新聞媒體,也就是藍綠分明的雙重標準而已。不過更深入來看,恐怕還牽涉了公報私仇與挾怨報復。

去年新北市長選舉時,中天新聞深入報道一則真相尚未大白的舊聞:2001年蘇貞昌擔任臺北縣長時官邸失竊,當時蘇縣長報案只說女兒護照被竊,結果破案後竊賊坦承偷走180多萬元新臺幣。這到底是什麼錢?為什麼丟失鉅款卻對辦案警察隱匿?有什麼不能說的故事呢?蘇家先後傳出“選舉結餘款”、“蘇媽媽積蓄”、“紅包”三種不同說法,哪一種才是真的?或者通通不是真的,而是另有不可告人的真相?

請教蘇貞昌,到底什麼是假新聞?您那180多萬新臺幣到底是什麼錢?您積極想要修理新聞媒體的真正動機是什麼?您公開強烈抨擊獨立機關“臺通訊傳播委員會”、逼退“主委”的真正動機是什麼?您要不要自己說清楚“真相”是什麼?難道“真相”是有權力的人說了算嗎?

蘇貞昌,您說與不說其實都不重要了。當初180多萬元新臺幣遭竊說辭反覆,其中一定有假訊息。自己製造了許多假訊息、假新聞,至今仍不交代清楚,現在卻公然打著對付假新聞的理由,赤裸裸打壓新聞自由、施壓獨立機關審查言論、逼退“主委”。不管背後夾雜什麼樣的動機,光是破壞言論自由這一點,都足以構成臺灣社會的重大丑聞了。

爛戲別再拖棚,這樣的臺行政機構負責人必須辭職下臺,他若不肯下臺,明年選舉就用選票讓民進黨全黨下臺。

本文摘編自臺灣《中國時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