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國民黨能為韓國瑜做什麼

臺灣《中國時報》:國民黨能為韓國瑜做什麼


40萬份罷韓聯署書已送繳臺“中選會”,國民黨新任主席江啟臣表示全力支持韓國瑜市長。那麼,國民黨能為韓國瑜做些什麼?


罷免韓國瑜的理由有兩個:


一是行政理由,即認為韓國瑜的市政表現讓高雄市民失望,已讓高雄市民受到傷害,必須立刻將其罷免,否則未來傷害更大;


一是政治理由,即韓國瑜違反選舉時與高雄市民有約的承諾,參選臺灣地區領導人。


要反駁第一個理由,必須由韓國瑜自己處理。韓市府團隊要更認真市政,並向市民提供足夠的建設成果信息,讓市民瞭解韓市長的所作所為不應成為罷免的理由。在這件事上,由於國民黨目前“在野”,能幫助韓市長的並不大,而是要韓市長自己面對處理。


要反駁第二個理由,就必須由國民黨中央主動處理,而不宜交由韓市長自己面對。國民黨中央必須一肩挑起所有的論述,讓“罷韓”的政治理由不能成立。


我建議國民黨中央可持下列論述:


一、國民黨要肯定“罷免”在臺灣民主政治中的重要意義,更是孫中山先生所主張“直接民權”中的重要部分,但是罷免要有正當的理由,如果只是放任情緒的渲洩,將“罷免”做為鬥爭的工具,會讓臺灣的民主變得更惡質。


二、依據臺灣地區憲制性規定,民眾有參政的權利,目前的法律沒有規定現任有職位者不可以參選臺灣地區領導人,國民黨的規定也沒有對臺灣地區領導人候選人有任何的限制,因此,韓市長有權利爭取成為國民黨的候選人。韓市長也是利用請假時間進行選舉,而韓市府團隊也沒有因為韓市長的參選而停頓或疏懶業務,因此,不能以法律或政治責任做為罷免韓市長的理由。


三、在職者希望參選另一職位涉及當事人的情懷。如同韓市長參選臺灣地區領導人是希望為臺灣做更多的事,並且也可以讓高雄能夠得到更多資源,讓高雄變得更好。另外,在職參選者當然也必須接受對政治現實的政治判斷所帶來的結果。最後證明,韓市長的政治期望並未成真,參選沒有為他自己贏得選舉,國民黨既未贏得“執政”,也未在臺立法機構贏得多數。國民黨當然對這樣的結果感到遺憾,但國民黨本身願意共同承擔這一結果;在這次高雄市的民代選舉中,國民黨也得到了教訓,也會檢討。但高雄市民的福祉權益並沒有因為韓市長參選而受到傷害,因此,以“參選臺灣地區領導人”做為罷免的政治理由是不足的。


罷免的主動權現在不在韓市長與國民黨的一方。如果罷免方要執意為之,不論是基於反韓、反國民黨的敵意,還是真正願意就事論事,這是韓市長與國民黨無法掌握的,但是國民黨與韓市長必須全力反駁,而不是選擇息事寧人,或期待民進黨“高抬貴手”。


國民黨與韓市長必須要有認識:這一場戰役不僅只是國民黨在高雄的政權保衛戰,更是不讓“罷免權”成為仇恨政治鬥爭的工具,而讓“罷免權”真正成為一個推動臺灣民主,讓臺灣是個能夠講道理、論是非的地方。


(本文摘編自臺灣《中國時報》 作者張亞中為孫文學校總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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