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歷史中儒家說商鞅變法是暴虐無道,是真的暴虐無道嗎?

自古人心總是套路深


商鞅不僅是一個法治實踐家,而且還是我國法學學說的開創者與奠基者。不過,商鞅變的法,是搞的專制主義的法治,而不是民主主義的法治。所以它從始至終直到整個大秦帝國的滅亡,不得不伴隨著暴虐或人治。這集中體現在秦始皇、秦二世胡亥和專權亂政的趙高身上。

商鞅的變法在當時雖有其進步的意義,但是,不可否認地也有它不能克服的缺陷,那就是不能長治久安,反而促成了大秦帝國的短命速亡。他只注重法治而忽視了道德教育與思想統治(專制法制本身就是一種特殊的暴力),只迷信以力以刑服人而忽視了用恩德去感化人民,他用簡單粗暴的政治手段去處理意識形態方面的問題,焚燒《詩》、《書》,實行文化專制主義,甚至實行連坐法而刑及無辜、搞愚民政策等等。所以,他死於貴族的報復而"秦人不憐″,也就不足為奇為怪了。他的政法措施雖能一時使秦國,國富兵強而統一天下,卻不能使秦王朝長治久安,延長國祚,其根本原因也恰好就在於此。











飛龍在天231272723


商鞅秉持的剛猛法家,與孔孟儒家,在部分觀點上存在嚴重對立。兩者雖都是維護君王集權,但在具體的執行手段上,差別極大。儒家思想的核心是“克己復禮”,以仁愛治天下,以孝治天下。而商鞅不是,他認為人是靠不住的,提倡人性本惡,主張用嚴刑峻法控制秦國蒼生。

商鞅還在年少輕狂時,就已經受到李悝法家和吳起兵家的雙重影響,一直痴迷於鑽研法律和制度。商鞅36歲以前,雖然空有刑名才學,但當時的第一強國魏國人才濟濟,根本不把他當回事,還差點因為公叔痤向魏王的建言,而被魏惠王殺掉。可以說商鞅的前半生鬱鬱寡歡,很不得志。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秦國的秦孝公,發佈求賢令以後,商鞅的一生才被徹底改變。

商鞅為了感激秦孝公的知遇之恩,竭力做到“士為知己者死”。在秦國先後兩次的變法中,皆以鞏固秦王權力和國家“以弱圖強”為核心,頒佈的新法極為嚴酷。雖然這劑“猛藥”,通過商鞅和秦孝公的不懈努力,讓秦國從一個被關東六國看不起的關中蠻夷,一躍成為天下霸主。但是,秦國統一天下,僅僅三十年而亡,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秦法過於剛猛,六親不認。這或許就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鑑於秦國僅二世而亡的慘痛教訓,後來的歷代皇帝,才會吸取儒學禮制,採用“法儒並重”的治國理念,基本保持了2000年封建帝制的長治久安。

商鞅的新法有多嚴酷,看看他頒佈的法令,就知道為何會被儒家詬病。

連坐法:強行將鄰里的和睦關係變成相互聯保,以十戶為一單位,一家有罪,其餘九家必須告發,如果包庇觸犯秦法者,則十戶全部同罪連坐,一同腰斬。

棄灰法:不愛護公共衛生,隨意將家裡的垃圾扔在公共場所,倒垃圾的人將被砍掉胳膊。

六尺法:為了防止私人佔用公家便宜,測量土地必須精準無誤,一旦測量數據的誤差,超過步行的6尺,測量的人會被砍掉4根腳趾。

同室法:在秦國境內,強制推行小家庭制,要求男丁在成年以後,必須分戶自立,一旦被官府發現屋中存在有兩名成年男性一起居住,被發現的家庭,當年的賦稅會被官府翻倍徵收,即便同住的是父子、兄弟、爺孫關係也不可以。

舍人法:

為了強化戶籍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商鞅的新法要求,外地旅客前往秦國的賓館住店,必須有秦國官府開的證明才能入住,一旦發現店主未經官府允許,私自接納旅客,店主將會和旅客一同獲罪。商鞅最後被車裂,其實就是被自己發佈的這條舍人法“反噬”,因為在秦孝公死後,商鞅失去庇護,外出逃命時,就因沒有旅店敢收留,所以才被告發,而被繼任的秦惠文王抓回。

基於商鞅新法的嚴酷,令秦人聞風喪膽,短短的數十年,雖然讓秦國獨步天下,關東六國畏懼。但嚴酷的法令,因為動搖了秦國權貴的根基,貴族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甚至普通的秦國百姓,也因為秦法動輒砍手砍腳的恐怖做法,對商鞅個人無甚好感。所以商鞅被秦惠文王車裂處死時,即便他對秦國有蓋世奇功,卻沒有人願意救他,成為眾矢之的。

後世說商鞅忘恩負義、刻薄寡恩,除了商鞅頒佈法令的本身嚴酷以外,或許還有更深層級的原因。這在於後世掌握儒學發言權的主體是士大夫階層,士大夫在社會生態鏈中,處在秦王與農民、士兵之間,是典型的“夾心層”結構,同時,士大夫階層也是商鞅新法的重點打擊對象,反商鞅,就等同於維護自身權益。


米缸摟著麥芽糖


任何事情都有他的兩面性,商鞅變法也不例外,要在戰國時期這樣的亂世之中,想要佔有一席之地,光靠仁義道德是難以站穩腳跟的,沒有強大的實力做支撐,一切政治理想都是虛無縹緲的。所以商鞅變法在一些地方雖然有極端之處,但是就結果而言,這也許是結束亂世,推動國家步入大一統時代的最佳選擇。

商鞅畫像

商鞅變法變的是什麼?

要討論這個問題,我們要先弄明白什麼是商鞅變法,以及商鞅變法的具體舉措,商鞅變法首先通過實行輕罪重罰,實施連坐機制來整頓社會風氣,其次為了增強秦國的綜合國力,商鞅變法通過降低稅賦的方式來鼓勵耕織,特別是對開墾荒地,生產積極的農戶還可以免除部分的稅賦,提高了勞動生產力,另外提高商業稅來補充稅收。

在過去秦國,貴族是享有多項特權的,商鞅變法將井田制廢除了,推動了土地私有制,並且還可以自由買賣土地,這也提高了勞動人民的生產熱情,商鞅變法廢除了世卿世祿制,軍隊制定二十等爵制度,有功勞的人才能得到爵位,封賞。

商鞅變法廢除井田制

商鞅變法將全國的度量衡進行統一,完善了戶籍制度,將小的家庭劃分出來,也就是在兒子成年後,就和父母分開,組建新的小家庭,並且要在官府登記,商鞅變法還將分封制廢除,出現了郡縣制的雛形,將秦國劃分為三十一個縣,下面還有都、鄉、邑、聚等行政單位。

商鞅變法給秦國帶來了什麼?

商鞅變法開始實施後,首先度量衡製得到了統一,這減輕了各行各業的工作負擔,實施戶口制度,這便於地方政府對治下居民的管理,因為幾乎所有人口都登記在冊了,加上變法後刑法變得更加嚴苛,也改變了秦國的社會風氣,促進了社會穩定。戶籍制度讓稅收更加透明,對徵兵,服勞役也有很大幫助,這就保障了秦國的軍事實力和經濟實力。

商鞅變法完善戶籍制度

而另外一方面,商鞅變法讓普通百姓受益也很大,鼓勵耕織,鼓勵開墾荒地,減輕稅賦,這必然會提高普通勞動者的生產力,也就間接的提高了秦國的糧食儲備,廢除井田制,廢除分封制,廢除世卿世祿制,雖然和普通百姓關係不大,但是這也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公平,重農抑商則改變了秦國的稅收結構。

過去秦國的軍事實力並不強,很多軍隊高級將領是子承父業,真正立有戰功的人又難以得到封賞,商鞅變法嚴令禁止私鬥,獎勵軍功,這就讓下層的士兵也可以通過建立軍功得到封賞,提高了秦軍士兵的戰鬥力,給秦國成為戰國後期軍事實力最強的國家奠定了基礎。

商鞅變法二十等爵制度提高秦軍戰鬥力

商鞅變法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在很多人的認識中,商鞅變法打擊最大的是秦國的權貴階層,的確從廢除井田制,廢除分封制,廢除世卿世祿制這些動搖的都是貴族的利益,事實上還有一個群體也是商鞅變法中的打擊對象,那就是儒生,商鞅變法中焚燒了大量的儒家經典,另外全面禁止了不守本業、遊散求官的人,這一條明顯針對的就是儒生,直接把他們的飯碗砸了,所以貴族們,儒生不抨擊商鞅抨擊誰呢?

變法變得不只是治國的方針,還有對各個群體利益分配的調整,所以利益受損的一方維護自己的權利,給變法潑漲水也是很正常的,但是在商鞅變法的過程中,通過輕罪重刑法規範百姓行為過於迷信,另外國家的長遠發展也不是隻需要強大的軍事實力,經濟實力就足夠了,對百姓的教化也是很重要的,特別是在國家統一,政局穩定之後,但是商鞅變法明顯就忽略了這一點。

商鞅變法中對輕罪重罰過於迷信

所以儒家說商鞅變法暴虐無道,主要還是站在自身利益出發,商鞅變法很多政治理念和儒家思想中推行仁政是完全不符的,就比如輕罪重刑這在儒家思想中,應該就能歸到暴虐無道這一類去,但是在我看來,讓戰國時期這種亂世持續下去這才是真正的暴虐無道,商鞅變法就是所謂的長痛不如短痛,對推動歷史進程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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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坤文史


商鞅的基夲思想是通過"商君書″表達於世。商君書中馭民之術有六條,一愚民。二,弱民。三瘦民。四辱民。五貧民。六以上五種手段實現不了就殺之。總之一句話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你的危險在於你知道的太多。所以說商鞅的變法並沒有為廣大人民著想,而是為秦統治者著想。最後被車裂,真是罪有應得。報應。


立定田頭


儒家是些什麼人,就是死抱著舊制度殭屍不放的人,不叫變革,不叫掌握科學技術,讓天下學子牢記:天天念好"克己復禮"的經,讀好半部《論語》平天下的理,答好之乎者也矣焉哉的卷子就能升官發財這一道理,一生就是君子了。商鞅是什麼人?我看商鞅是我國最早的馬列主義者。儘管那個時侯沒有馬列,但他的思想是馬列的,即唯物的,辯證的,主張新事物必然取代新事物。事實就是科學技術一發展,思想一更新,舊事物舊制度必然完蛋。商鞅兩次變法,都使秦富國強兵,人民有便。這對於儒家守舊和為貴而言,當然就是大逆不道了,他們真有點如喪考妣了。儒家抹黑商鞅是很自然的事,這樣的現象也是上下五千年。


魯卡爾


這個提問使我想起了朋友的勸導:“無論什麼歷史什麼理論什麼思想什麼主義,不必去深入研究瞭解,你只要聽說一點或者知道十分之一就行了,你就可以與人平起辯論或者誇誇其淡了”。這使我想起了一句話:“諸位,千萬不要企圖去說服一個人,因為那是很難的事情”,說的也對,有多少人喜歡費力去研讀呢?所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其實無論是儒還是法,都有其可取的方面,也有其不可取的地方。因為歷史的拘限性,只有取其精化剔除糟粕,才能推動現代社會的文明與發展。比喻儒家的中道,孝德,修身治國,.仁義禮智信……。法家的承諾言信,說到做到,嚴歷實施法律等等。……


隆光1


商鞅變法不是暴虐無道,而是中國古代一次成功的變革記為新發,他讓秦國成為一個強大的國家,並且為以後秦國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而且確定了法治的思想。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經濟上,改變了舊有的生產關係,廢井田開阡陌,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政治上,打擊並瓦解了舊的血緣宗法制度,使國家機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權制度的建設從此開始;軍事上,獎勵軍功,達到了強兵的目的,極大的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國家,為秦的下一步的戰略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為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

春秋戰國時期是分封制崩潰、中央集權制確立的過渡時期,在這一時期,鐵製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導致原有的土地國有制,逐步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農民兩大對立的階級的產生。

新興軍功地主階級隨著經濟實力的增長,要求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利,從而引起了社會秩序的變動。因此,紛紛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各國紛紛掀起變法運動,如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

戰國初期,秦國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和賦稅改革,都晚於其餘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齊、楚、燕、趙、魏、韓六個大國。為了增強秦國實力,在諸侯國的爭霸中處於有利地位和不被別國吞併,秦孝公引進人才,變法圖強。



火楓一葉


  • 首先一起看看公孫鞅的變法,就知道公孫鞅變法為什麼能成功,就知道公孫鞅變法是否暴虐無道了。

公孫鞅變法

公孫鞅的眼光瞄準了最為龐大的庶民階層

,國家要強大,必須要依靠人民,變法的第一步取得人民的信任。令必行,法必依

在國君和人民之間,隔著世襲的貴族階層,他們是國家的蛀蟲,是霍亂的根源,必須徹底剷除。法令之所以喪失尊嚴,皆因權貴之枉法,律法面前人人平等貴族犯法與庶民同罪。七國之中秦國的貴族傳統本來就弱,再加上國君義無反顧的支持,公孫鞅的新法首先消滅了秦國的貴族階層。

商人,士人也成為新法打擊的對象。

雷霆般的措施,使全國震懾。從此秦人唯新法適從,再也沒有人敢議論變法的是非,再也沒有人因為權勢或財富鋌而走險。

新法逐漸滲透到了每一個秦人的血液裡。 國家要富強只需要耕和戰,人民只有兩種職業,農夫和戰士。平時種田,戰時打仗。耕戰是人民唯一的獲利途徑,唯一的上升通道。秦國就這樣變成了一座大兵營,一家大農場。

公孫鞅的目的是將秦人塑造成無堅不摧的戰士。

戰國縱橫家張儀說,“齊之技擊,不可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遇秦之銳士”。變法第十五年,公孫鞅率領秦軍大敗魏軍,魏國從此不敢欺凌秦國。秦人獲得名利最主要的通道是軍功,軍功以斬殺敵人的首級數量而定。高壓之下必有良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公孫鞅的希望是,民之見戰如餓狼之見肉,這樣的虎狼之師,哪裡還有對手呢!經過公孫鞅的變法,古老的秦國煥然一新。

綜上所述,根據當時秦國的國情,和狀況看,秦國最需要的是有一支強的軍隊,才能更好的立足,而商鞅的變法正是符合了秦國所需。至於商鞅變法也必須得令必行,法必依,商鞅才能變法成功,秦國才能很好的發展,直到統一六國。商鞅變法堅定的執行了令必行,法必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正確的方向,不是暴虐無道。


歷史愛好者LING


商鞅是春秋戰國時期秦國政治家、著作有商子、是秦國變法律法參照文本!

公孫鞅,落魄貴族,春秋衛國人,春秋時只有貴族有資格是以國家為姓氏,又可稱衛鞅,後因封君商之地,史稱商鞅。

春秋戰國時秦孝公在位時由秦國上大夫景監推薦入秦國!入秦後的公孫鞅深得秦孝公信任,孝公在位時任用公孫鞅進行深徹的變法!使秦國能稱雄於春秋戰國,作出不可磨滅的貢獻。

商君書裡提到的(說民)指的是國家統治者層對待及管理民眾的態度,全篇標題如下!

辯慧。 用善. 任奸。民勝法,法勝民。罰重,爵尊。賞輕,刑威。以上出自(說民)其中內容並不是全部!取自標題,自古古人說話都是惜字如金,只能出自個人的理解來回答!

  • 辯慧,能言善變,聰明智慧,民 能言善變必不好管理,是產生混亂的助手,民 聰明智慧必有繁瑣的禮節,是導致民眾放蕩渙散的根本,仁慈是渙散是犯罪的根源。
  • 用善, 任奸。

用善管理民眾就會親其親人,任用奸管理民眾就會使民眾遵守國家制度,用善管理民眾,民眾就會包庇其民眾,互相包庇,俺護,任奸來管理民眾就會讓民眾犯錯後互相監督,互相舉報,當民眾互相包庇,互相俺護時民眾就會凌架於國家制度律法之上,民眾勝於制度,國家就會變弱,當任奸管理時讓民眾相互監督報,互相舉報後,讓民眾知道錯誤無法包庇俺護,包庇俺護,必受國家制度的重懲,任奸亦可提高管理效率,使國家能更好的控制民眾,國強而民弱,法勝民,而不是民眾能凌駕於國家制度之上,民勝法。

  • 罰重、爵尊。 賞輕、刑威。

刑罰重,爵位才顯得尊貴,賞罰少了,刑罰才更威嚴,爵位尊貴,這是君主愛護民眾,刑罰有威嚴,民眾才能拼命為君主效命。所以強盛的國家使用刑罰,民眾就能被君主役使,施用獎賞,那麼君主就會得到民眾的擁護,法令多了,那麼刑罰就會繁多,法令簡明,那麼刑罰就會減少。民眾不服從管治國家就會混亂,混亂後再去治理,那就會更亂,所以治理時得在安定時去治理,民眾亦希望國家能穩定繁榮,當然民眾是混亂的根本,對民眾的懲罰會起到治亂的作用,民眾犯輕罪時予以輕罰,重罪予以重罪,那麼輕微的犯罪不能制止,嚴重的犯罪就更無法制止。這就叫在民眾亂的時候去治理,所以管理民眾得輕罪而重罰,那麼刑罰能阻止犯罪,而下達任何政令也能辦成,國家就會強大,使用刑罰有重有輕,如輕罪輕罰,那麼刑罰雖然用了,犯罪的事卻仍然發生,國家就會被削弱,所以加重刑罰,慎用賞賜,那麼國君如果愛護民眾,民眾就會拼死為君主效命。

民眾打仗勇敢,那麼國家就用民眾想要的爵位來激賞,如果打仗民眾膽小,那麼就用他們討厭的刑罰消除他們的膽怯。因此,對膽小的民眾用刑罰去除膽怯,那麼他們就會變得勇敢;對勇敢的民眾使用獎賞,那麼勇敢的民眾就會拼死效力,膽小的民眾變勇敢,勇敢的民眾拼死效力,所向無敵的國家。

以上概略翻譯自司馬遷商君書(說民)

  • 春秋戰國時期歷史中,儒家一直提倡國家以仁義德老一套周禮治理,並抨擊法家治理的秦國是暴虐無道!毫無人性可言,的確以史而論,從西周亡國,周幽王死於犬戎刀下,亡了西周,周的衰落,到東周春秋這段歷史中,制度上還是沿用老掉牙的前周儒家周禮仁義禮德治理國家!雖說禮崩樂壞,但天命觀還在!但還是有人認同周朝的制度!無法否認。

當然從人的角度來說,一個新的制度剛推行出來,肯定會受很大抵制的,或從接受新的事物程度,或利益,或政治偏見,或還是利益乎!

眾所知周朝是分封制,等級制度下的人大爺還是大爺,四個等級,天子,諸侯,士大夫,平民奴隸,

戰國時秦的變法就是一次洗牌,洗掉削弱士子,大夫階層,使的國家權力進一步集中,

周朝時期士子們大夫階層地位還是蠻高的,士子有推薦進級的權力,包括大夫階層都是有爵位的中上級階層,那參照商君書的秦法觸動中上層哪些利益?

一,削弱了士大夫們等級地位特權!

周禮曰: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出自春秋時期的《禮記》,禮記中對這句話的解釋是、庶人沒有資格受禮遇,大夫擁有特權不受刑”禮記中把人分成上中下三層,上層為大夫,中層指的是士子,下層指的是庶人,民眾。

那商鞅變法後如何弱化了上中層士大夫們的等級特權地位?在周及春秋以前,管理階層身份必須都是士大夫們,庶人們是沒辦法入仕途的,(歷史中的仕途一詞,就是指士子們的專屬)士大夫在從事政治時如能力行為上如有失誤或錯誤時!因能力不稱或行為失誤,造成仕途中工作失職,或不稱職,亦可免於國家刑治上的責任,總之在周禮禮記中只要尊從周禮不失德,不謀反叛國,刑律是上不了士大夫階層的身上,工作失職或失誤無非就是降級或不從事仕途。

  • 總之這是周禮中禮記裡士大夫們的階級制度特權。

秦推行商鞅變法後,商鞅曾對秦孝公說,推行吏治,治民不如治吏,治理官吏,使官吏治官修勤於政務,法制明則官吏畏。吏畏則民畏,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民不從令,而求君之尊也,雖堯、舜之知,不能以治。

以下引自(商君書)定分。

公孫鞅曰:為法令,置官吏,樸足以知法令之謂者,以為天下正,則奏天子。天子則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發官。各主法令之民,敢忘行主法令之所謂之名,各以其所忘之法令名罪之。主法令之吏有遷徙物故,輒使學讀法令所謂,為之程式,使日數而知法令之所謂;不中程,為法令以罪之。

制定法令,設置官吏,知道法令的具體內容的用作官吏,把他作為主管法令的官吏,各自主管各地的法令,若有膽敢忘記遵守他主管的法令的名目,就用他所忘記的法令的名目懲罰他,主管法令的官吏,若有變更,立刻就命人學習閱讀理解法令的內容,為他指出準則,讓他幾日內便通曉法令內容,不能合乎法令準則的就用法令懲罰他。若有膽敢刊定法令而增減一個字以上的,就是死罪而不會得到赦免。

的確通過商鞅的變法打破了周禮禮記上士大夫們入仕途作為官吏的特權,使官吏們人人自危,一個小的失誤就會得到懲處,或是死罪而不會得到赦免,這也是商鞅變法無法得到下層士子們的支持,因為觸動了士子們應該存在的權力。

二,觸動了貴族大夫們分封制度特權!

周朝分封制到戰國時,秦國國家結構也不無例外的跟周沒什麼區別!秦的國家最高統治者是君王,中層核心官吏是貴族大夫們,下層是士,關於士!士是國家最多的基層官吏!如縣丞,縣令! 那分封制的貴族特權有哪些?封地及爵位繼承製,封地是貴族或大夫們在以前或現在因為戰功或許是國君旁系,國君統治者賞賜給貴族大夫們,亦或是賞賜給祖宗的,自己傳承繼承過來,除應交國家公田利益部分,自己有獲利權,管轄封地土地民眾的權力,封地所有權歸國君所有,當然爵位繼承製是跟分封制相結合的,貴族大夫們按照分封制的形式,自己有獲利權管轄權的封地可以傳承繼承給自己及家族子孫後輩們,後來國家變法後否定了這種分封制,爵位繼承製,並且由國家收回了由國家分封出來的封地,並附帶收回封地及封地上的民眾的管轄權,收回的目的是土地分化給最底層的民眾及奴隸,當時在有分封制時的最底層民眾奴隸們,並無自己的土地,民眾奴隸們寄生在貴族大夫們分封制繼承製度領主形式之下,土地領主負有民眾奴隸們的管轄權,國家收回土地管轄權後以直接形式分化給民眾奴隸們,分化土地後民眾奴隸有合法的管轄權,民眾奴隸們以前應向領主們應交利益部分,現在直接交予國家。

商鞅變法後與貴族大夫們產生利益衝突就是國家收回分封制,並否定繼承製,當然沒有了土地也不存在分封制,這是變法與貴族們的利益上產生矛盾最直觀的原因。

宗上所描述這是秦國貴族儒家士大夫們反對商君變法是觸動了等級制度下的士大夫們的利益,不過以事實來說這只是政見不同,並不能說商君書及變法者商鞅暴虐無道。

那歷史中儒家說到商鞅變法及暴虐無道有何依據?

歷史中儒家及反對者們說暴虐無道的主要有兩方面,首先商君書裡的(說民)辯慧。 用善. 任奸。民勝法,法勝民。罰重,爵尊。賞輕,刑威、 前面開始已經描述說了,是商君書裡寫的國家統治者對民眾及管理民眾的態度。


(說民)核心意思是國家民眾不能太聰明,不能讓他們接觸學習詩書禮樂等文化的影響,詩書禮樂能使人產生愛好,使人懶惰,不勤於務農,其次詩書禮樂學習使人產生智慧,人聰明國家不好管理,民眾愚蠢民不易生亂,更於國家管理奴役,總結的意思讓民眾愚蠢無知。

不能用善良人來管理人,用善良人來管理人就會使民眾善良,親近自己親人及認識的人,如犯錯了和犯法了他們互相包庇俺護,使國家不好管理控制,用奸來治理,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必強,民眾有錯犯罪後會受到處罰,讓他們相互舉報,互相監控,那樣就管理控制輕鬆多了,就是讓民眾都不講仁義,不講親情,互相舉報,互相監督。

刑罰重了,爵位才顯得尊貴;賞罰少了,刑罰才更威嚴。爵位尊貴,這是郡主愛護民眾;刑罰有威嚴,民眾才能拼死為君主效命,民眾輕罪輕罰,重罪重罰,不如輕罪重罰,多省事,那就沒人犯重罪,那就無人犯罪。

當然以現代人眼光看不包庇犯罪也並無過錯,但是在周朝及春秋歷史中仁義真是大於律法,舉報親人及鄰居及朋友犯罪在周朝及春秋肯定不仁義,這也是大家所認同的,不不會受到懲罰。

以上歷史中包括儒家及反對者認為商君書幾個很無道的地方!儒家們觀點認為\t仁、義、禮、智、德,是人之本份,按照商君書上所說,希望自己民眾全成為無仁、無義、無禮、無智、無德之人,所以儒家們還包括反對者反對商君書及變法秦國是有道理的,以儒家及反對者歷史中的角度看說成無道也不無過。

那儒家們及後世說商鞅暴虐從何由來?

眾所知在春秋戰國歷史中,被後人能稱為政治家的只有商鞅一人,戰國時變法家也不少,其他要麼失敗,要麼沒有堅持下去,但是能最成功的只有商鞅,當然商鞅變法能把秦國由弱變強,使秦國東出後來滅六國一統天下,其絕對不是什麼善茬。

商鞅裡的(弱民),是被儒家們及反對者認為最為暴虐的政策。

1、愚民政策、

君主統治的民眾,如果都巧言善變,聰明有智謀就不好管理,民眾們本就不好學,只要不讓民眾接觸外面世界,禮樂書等,民眾就只會務農,禁錮民眾的思想,使民更愚鈍,便於更好的管理,

2. 弱民政策、

民弱則國強,民眾懦弱,國家就強,民眾強,國家力量就弱,民眾樸質,就不敢生亂;民眾放縱就敢於恣意妄為。不敢生亂,就會守法。民眾懦弱,就方便役使;。

3.貧民政策、

人民貧窮就會努力變富有,富有就會放縱,放縱就會產生懶惰的弊端。因而人民富有了就不易役使,所以那就讓民眾服更多的公役,如不服役可以用財貨頂替,消耗民眾的財力,使民窮則志短。

4.辱民政策、

民眾地位卑弱就會崇尚國家爵位,崇尚爵位就勇於為國家公戰,如民眾輕罪重罰,民眾就不敢包庇俺護犯罪錯誤,就是讓民眾都不講仁義,不講親情,互相舉報,監督,通過打壓手段,讓民眾活得沒有尊嚴和自信,更沒有其他的想法,人無志則不生亂。

的確商鞅提出的弱民是真夠暴虐的,民眾在君王統治者眼裡就是牛馬,讓一群狼狗管理著,服務於老虎,不過商鞅最後落得個五馬分屍的下場一點也不冤。


自古人心總是套路深


秦法嚴而不苛,一視同仁。秦朝的滅亡,是因為不惜民力,而不是執行法律。秦法講究公平,講究王子犯法與民同罪。雖然侷限於時代,不能真正的打破貴族與平民之間的藩籬。但是縱觀幾千年來,從商鞅變法到秦國一統天下的時代,這這篇土地上所有朝代對普通國民最為公平和正義的時代。汙名化商鞅和他的變法的人有,但是不該是我們這些普通人。因為他恰恰是在一定程度上給了我們這些平頭百姓以上升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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