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上市未滿週歲 內控不完善 華林證券被限新增業務3個月

上市未滿週歲 內控不完善 華林證券被限新增業務3個月

登陸A股還未及週年的華林證券1月3日晚間發佈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對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限制業務活動措施的決定》,因存在內部控制不完善、治理結構不健全的問題,證監會決定對華林證券採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繼遭遇業績逆勢下滑、業務違規收警示函後,華林證券雪上加霜。

“身負重任”、總經理一人供職多家公司

根據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證監會發現華林證券存在7項違規行為,其中,包括公司章程、各項制度中沒有規定內控部門職責分工等。

值得關注的是,據決定書所述,華林證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中大量職位由存在關聯關係的人員擔任,甚至部分關鍵職位由一人兼任(代行),公司內部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督制衡。

此外,總經理林立除在公司任職外,還擔任了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董事。新京報記者通過企查查瞭解到,林立除擔任華林證券法人代表、首席執行官、董事長外,還在擔任華林資本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航天立業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

通過股權穿透圖,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作為第一大股東,持有華林證券64.46%的股權,而林立持有立業集團有限公司99.67%的股權,也就是說,華林證券的實際控制人即是其董事長、法人代表、首席執行官本人。

除高管任職問題話,證監會還指出華林證券存在的其他五項問題,包括,公司章程以及各項制度中均沒有規定各內控部門的職責分工;對高級管理人員和下屬各單位進行考核時,未由合規總監出具書面合規性專項考核意見;對子公司合規管控不足,如從未對子公司進行合規檢查,未向另類子公司選派合規負責人,向私募子公司選派的合規負責人主要在母公司辦公;未對投行、資產證券化業務等出現重大風險或違規問題涉及的責任人或責任部門進行問責;監事會主席任職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公司董事會授權不明確等。

證監會認定,上述違規情況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不完善、治理結構不健全。按照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華林證券採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除了內部控制存在問題,2019年5月15日,因ABS業務違規,黑龍江證監局對華林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警示函稱,華林證券存在對專項計劃的部分風險防範措施、增信措施落實不到位,風險監測不及時,披露不充分等問題,違反了相關管理規定,黑龍江證監局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2019半年報淨利營收雙下滑 投行業務“背鍋”?

禍不單行的是,在收到多封罰單之外,華林證券2019年的業績情況也並不樂觀。

在行業整體向好的背景下,華林證券2019年中報數據顯示,2019年上半年華林證券實現營業收入約4.53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8.74%,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1.83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1.39%。

具體來看,2019年上半年華林證券經紀業務、資管業務分別同比增長25.13%、21.6%;信用業務、自營業務同比下滑36.07%、8.18%。而此前華林證券營業收入重要板塊之一的投行業務,2019年上半年共實現0.38億元營業收入,佔總營收的8.44%。在此之前的2016年-2018年間,投行業務分別佔據29.2%、30.69%和23%的比重。

華林證券對此解釋稱,投資銀行業務營業收入同比下降70.6%,營業利潤率同比下降80.92%,主要是受保薦承銷業務減少影響。今年以來,投行業務分化趨勢愈加明顯,向大型券商集中,中小券商競爭難度加大,整體營業收入和淨利潤均出現較大幅度下滑。

新京報記者翻閱華林證券財報發現,自2016年起,華林證券淨利潤與總營收均連續三年大幅下降。其中,2016年-2018年期間,營業收入同比降幅分別為20.99%、19.05%和6.22%,淨利潤同比降幅則為27.8%、21.38%和25.58%。

在雙雙下滑之下,華林證券2019年上半年營收在36家上市券商中排名最末位,淨利潤也作為僅有的兩家同比縮減的券商排名倒數。

不過,在2019年三季報中,儘管6.74億元的總營收仍以7.46%的同比比例下滑,但歸母淨利潤方面,華林證券自2016年起首次實現正增長,2019年前三季度,華林證券實現歸母淨利潤18.90億元,同比增長18.90%。

新京報記者 張思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