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風險太大?真實案例教你怎麼做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

風險太大?真實案例教你怎麼做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

無論是從產品設計、風控流程、業務流程等方面,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與傳統燃油車的融資租賃都有著非常大的差異。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也不能照搬傳統模式,必須要對產業發展和客戶屬性有著更深入的理解。本文將通過案例的形式,對當下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湧現出的創新模式進行解讀。


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的問題

首先是模式單一,資金缺口大。目前大多數開展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還是脫胎於傳統燃油車的融資租賃模式,產品設計、風控流程、業務流程都是圍繞類信貸業務展開的,並不適用於新能源汽車。

第二是融資成本高,制約融資租賃推廣。目前絕大多數融資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還是銀行,因此與銀行相比,資金成本肯定會比較高,沒有競爭力。

第三是新能源汽車產業採用融資租賃模式的稅收政策有待完善

。在稅收政策方面,消費者購買新能源車可以免除購置稅,但對於企業而言,是沒有稅收優惠的。在融資租賃業務中,特別是直租業務,企業可能會選擇將稅差轉嫁給承租人,這樣不僅會增加承租人在融資租賃過程中的成本,也違背了增值稅的本質。

第四是租賃物穩定性差,殘值定價難。目前新能源車的殘值缺乏大量的歷史數據做驗證,很難對車輛殘值進行評估,加之新能源車的技術更新換代非常快,國家政策也在往高密度容量、高里程的電池技術方面做引導,整個開發平臺的不穩定導致了新能源車殘值評估上的困難。

新能源汽車的終端客戶結構與傳統燃油車也有著很大的差異。傳統燃油車的客戶以C端客戶為主。但新能源汽車的客戶目前可以分為終端客戶、企事業單位和公共交通用戶三類,這三類的比例大致相當。所以說,傳統燃油車主要針對C端客戶的產品設計在新能源汽車領域也不適用。公共交通領域的客戶又可以分為出租、交運、客運等,這些客戶對於資金的需求都非常大,但目前能夠提供金融支持的手段也非常有限。

融資租賃一定要基於真實的交易,但由於新能源車的特殊性,你很難判斷客戶購買新能源車是為了拿補貼還是真的用於運營,這也為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的開展提高了難度。

正是因為新能源汽車產品、客戶等的特殊性,想要從事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就必須要對產業的發展階段和實際客戶的市場發展有深入的研究,因此,一些創新的交易模式和業務模式也就應運而生。


平臺化操作模式

案 例

某汽車租賃公司計劃一次性採購13500臺純電動汽車,用於在全國個主要城市開展分時租賃和長短租業務,採用的就是這種平臺化的操作模式。在這一案例中,參與主體包括四方:

● 出租人:某廠商系融資租賃公司,業務範圍覆蓋汽車、飛機、高端裝備等領域

● 承租人:

某新能源汽車租賃運營商,以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長短租業務為主

● 供應商:某新能源汽車主機廠,年銷量穩居國內前三,產品線覆蓋A0級、A級、B級等多平臺車型。

● 資產管理人:某新能源汽車平臺運營商,通過建立跨平臺充電結算的共享汽車平臺,為合作伙伴提供停車、充電、運營、金融等成套智能化解決方案。

這一案例採用了直租模式,由廠商系融資租賃公司作為出租人向某新能源主機廠經銷商採購車輛,車型全部為同一車型,車輛完成登記、上牌後,統一交付至承租人某新能源汽車租賃運營商進行日常運營,同時委託某新能源汽車平臺運營商作為資產管理人,負責對租賃車輛的日常運營情況進行監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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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例的交易結構

傳統融資租賃往往只涉及三方貿易關係:供應商、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在這一案例中,還涉及到資產管理人這一角色。這裡的資產管理人不是指傳統資產管理公司,目前新能源車很少會有騙貸發生,因為騙來了在二手車市場也賣不出去。這裡資產管理人的主要職能是對車輛的運營狀態進行深入的監控和管理,同時兼負承租人“擔保人”的角色,已分攤整個交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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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例的合同體系

在新能源融資租賃中,資產管理人將發揮以下作用:

1.自有線上管理平臺:資產管理人已建立跨平臺充電結算的共享汽車平臺,通過一個入口鏈接多個充電網絡,實現了了跨平臺充電、結算,有效解決了用戶找樁難、用樁難的痛點,可以為合作伙伴提供停車、充電、運營等成套智能化解決方案。

2.提高新能源車輛運維保障效率:運營商租賃車輛能夠正常運營的前提條件是車輛的使用狀態正常,資產管理人自身擁有新能源車輛的運營經驗,同時擁有主機廠背景,可以充分協調資源滿足運營車輛的維保需要,提高車輛完好率。

3. 提高資產管理質量量降低業務風險:融資租賃公司缺乏專業的資產管理人員與遍及全國的管理網絡,無法實時監控到大批量運行於全國各地的車輛。因此對租賃物的管理必須依靠強有力的第三方來保障租賃物安全,引入資產管理人利用管理平臺進行車輛管理有效降低了了租賃公司業務風險。

平臺化操作模式創新性分析

資產管理人合作制

充分利用其已建成的車輛管理平臺,發揮其針對新能源汽車的專業管理能力,同時自身可獲得管理費收入;

有效降低資金方業務風險。

商業模式創新

以四方合作為基礎,以運營商為核心,圍繞車輛運營搭建交易結構;

從車輛採購、上牌、交付、運營、後期管理形成全流程合作。


車電分離操作模式

案 例

深圳市為保障2011年舉行的世界大學生運動會,計劃新增投放1995輛新能源電動公交車。其中共有1133輛釆用融資租賃模式進行投放。在深圳公交企業新能源電動大巴採購案例中,包括了五個利益相關主體:

● 出租人:交銀租賃

● 承租人:深圳公交

● 供應商:比亞迪、五洲龍

● 運營商:普天新能源(力能公司)

● 保理銀行:某銀行深圳分行

車電分離模式在行業中實踐較早,也就是將車和電池進行拆分,當做兩個標的物進行融資,其目的是為了避免新能源汽車車身和電池殘值難評估這一核心問題。

這一案例的關鍵是運營商普天新能源公司的參與,他將負責承建充換電站並並負責運營管理,以及這1133輛大巴電池的產權、充電、運營維護等工作。在運營過程中,深圳公交將根據燃油車的結算標準對普天新能源進行費用的結算,此外,普天新能源還是比亞迪的電池供應商,在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了新能源汽車蓄電池回收的責任主體,即誰產誰負責,誰汙染誰治理,因此普天新能源也有動力來做電池的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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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模式”的交易結構

“深圳模式”採用直租模式,除了一般需要形成的融資租賃關係,運營商與承租人之間還需要單獨簽署運營維護合作協議,就具體運營維護責任與義務進行清晰的界定;其次是由保理銀行、運營商、承租人和出租人四方資金支付監管合作關係,由於運營商承擔租金支付擔保的義務,因此通過四方的資金支付監管的契約來約束各方行為以及降低保理銀行行對深圳模式的風險評估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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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模式”的合同體系

出租人和運營商簽署的《租賃物買賣合同》,這份合同與一般融資租賃模式有所區別, 由運營商替代一般供應商,作為供貨主體,因為運營商需要承擔充電站的投資建設、車輛及動力力電池的運營維護責任,同時兼負租金支付“擔保人”的角色。

車電分離模式還有一些問題,比如補貼的合規問題,有些企業使用這種模式的時候沒有作為整車拿到補貼,還有就是電池作為單獨融資租賃標的物的合規問題。

“深圳模式”的創新性分析

  • 車電分離

“深圳模式” 創新性的引入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商,採取了車電分離的融資模式,運營服務商擁有相關充電設施及純電動公交車電池產權,承租人僅需採購裸車,有效降低了單車採購成本。解決了整車成本較高、電池責任方和售後服務商不明確以及充放電基礎設施不完整三大新能源汽車大規模推廣核心障礙,為新能源汽車的產業化展示了一種可期待的前景。

  • 結構性保理融資

保理銀行與交銀租賃之間形成債權轉讓,保理銀行在交銀購買租賃物時替代其支付採購的貨款, 自此始所有合同關係可生效, 也可以理解為從這個時間點開始保理銀行實際掌控了融資租賃模式中的資金鍊條支付和清償的權利。

  • 商業模式創新

以運營商主導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是一種以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化運作行為為導向的可持續發展的運營服務模式。

風險太大?真實案例教你怎麼做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

本文根據安鵬國際融資租賃(深圳)有限公司副總裁戴穎在2018 SG-Auto北京國際汽車經銷商峰會上的演講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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