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敘永法院反思執行工作質效,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

四川新聞網瀘州6月15日訊(張煜)今年是“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決戰決勝收官之年,敘永縣人民法院在黨委統籌、縣委政法委協調下,深化與“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聯席成員單位、部門的聯動機制,全縣合縱聯橫,決戰攻堅執行難案件。

反思個案

2013年11月,原告李某訴被告陳某、郭某健康權糾紛一案經敘永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被告陳某向原告李某支付賠償金101760元。被告在支付了40000元后,剩餘61760元賠償金一直不予支付。李某便向敘永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4年來,該案執行法官換了三個,十餘次查找,被執行人陳某彷彿消失了一樣,均未找到。鑑於申請執行人生活困難,案件無法執行,法院經申請,給予其20000元司法救助。

近期,該院在開展“篦賴”專項執行活動中,執行幹警充分利用聯動執行機制,通過查訪、蹲守、錯時執行等方式,終於和陳某面對面,圓滿執結該案。

魏某拖欠楊某工程款一案,上訴至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後,仍然不服判決,多次威脅、謾罵執行法官,以鬧訪、纏訪方式抗拒執行達七年之久,“篦賴”行動中,該院執行局幹警貫徹“無強制,非執行”理念,集中法警力量,對魏某採取了強制執行措施。目前,該案已執結。

在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大落實”活動中,執行法官直面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分析總結個案,深刻反思自身在執行工作中反映出的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執行效率不高等問題。

深度剖析

據瞭解,該院執行法官在反思活動中一致認為,“執行難”問題的成因既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因素;既有法院內部因素,又有外部環境因素。從法院自身來看,一是主動推進執行工作積極性不夠,個別案件消極執行,執行不力;二是執行工作規範化管理程度不高。選擇性執行、亂執行現象仍然存在;三是執行幹警法律素質和業務能力有待提高。從法院外部看,一是阻礙、抗拒執行行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打擊拒執犯罪力度不夠;三是執行聯動工作機制有待完善,有些單位和部門對於與法院共享信息資源主動性不高,配合性不夠;四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有待完善,還未在全社會形成尊重服從、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的社會氛圍。

因此,該院執行局迅速提出解決方案,首先,加強執行規範。出臺覆蓋執行工作全部流程、所有環節的行為規範,以規章制度規範執行行為;開展陽光執行活動,提升執行服務水平。其次,加大執行力度。堅持民生保障,暢通執行聯動機制和聯合懲戒機制,充分利用網絡查控系統提升查找財產效率,加大對被失信人失信行為、抗拒執行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其違法成本。再次,提升執行質效。創新繁簡分流機制,提高執行指揮中心智慧化運行程度,加強執行幹警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執行幹警業務技能培訓。第四,強化執行宣傳。攻克執行難,需要全社會關注,充分利用新媒體,形成“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宣傳氛圍。

決戰決勝

該院黨組書記、院長範平全程參加活動,他強調,法院執行工作,關係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關係經濟社會發展的誠信基礎,關係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和尊嚴。我們執行幹警要迅速轉變觀念、強化責任擔當、壓實工作任務、完善問責機制,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抓住癥結所在,採取針對性措施,全力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專項治理,最大限度實現當事人合法權益,提升執行工作社會認同感、公正滿意度,如期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

據悉,今年1-5月,該院受理各類執行案件1365件,執結案件1007件,結案率73.8%。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兌現金額7562.5萬元,兌現率97.2%。拘留53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59人次。投保執行救助保險60萬元。爭取到90萬元司法救助金。引導30餘名申請執行人投保“執行懸賞保險”,通過執行懸賞找到被執行人6人,兌現金額16萬餘元。設置專屬彩鈴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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