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處事,能替他人著想是優良的品質,但是,一味的講究“哥們仗義”就是不可取的了,尤其是為了“哥們仗義”違反法律更是不應該的。
近日,房山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阻攔並撞壞執法車輛逃離現場的案件,並當庭作出判決。
當天在案發現場,一輛警車遭受了夾擊。前側橫著一輛黑色大眾小轎車,後側緊貼著一輛大貨車,死死地堵住了警車的去路。
邵某正是堵在警車後方、駕駛大貨車的男子。2019年12月20日,被告人邵某,因涉嫌妨害公務,被起訴至房山法院。
先讓我們來回顧一下案發當天的情況。
2018年10月25日凌晨1點多,邵某與同事馬某,分別開著超載大貨車,途徑房山區青龍湖鎮,結果行駛在前方的馬某被交警查獲,邵某得到消息後緊忙調頭逃跑,並通知了老闆李某。
在李某的慫恿下,二人制定了劫車計劃。他們開兩輛車,前後夾擊執法警車。同事馬某趁機,開著被扣押的大貨車逃跑。
眼看馬某已經開著被扣的車跑遠了。李某和邵某,不顧被撞的警車,也相繼開車逃離。
據瞭解,對警車實施夾擊阻攔的另一名被告人李某,已被另案處理。開庭當天,法官對被告人邵某做出了一審判決。
法官宣判:被告人邵勝利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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