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丨一家三口被晒進“黑名單” “老賴”夫婦主動現身履行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丨一家三口被曬進“黑名單” “老賴”夫婦主動現身履行

黃某、凌某夫婦兌現全部執行款

“林法官你好,我們打算現在就繳納完所有的執行款,希望上思縣人民法院可以儘快把我們一家三口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2018年6月7日,失信被執行人黃某、凌某夫婦主動聯繫上思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承辦法官並當場兌現所有的執行款。

2015年5月1日19時40分,黃某、凌某夫婦的兒子黃某銘(16歲)在未獲得機動車駕駛資格的情況下,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搭乘好友吳某在上思縣思陽鎮江濱南路某路段,遇曾某在該路段與其對向駕駛二輪自行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與二輪自行車發生了碰撞。隨後,在普通二輪摩托車倒地向前推移過程中,又碰撞到江某停靠在道路慢車道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掛車的左側工具箱,造成黃某銘、曾某及三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曾某先後到上思縣人民醫院、廣西醫科大學附屬口腔醫院等地進行治療。

2015年5月13日,上思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黃某銘承擔此次事故的同等責任,曾某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江某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吳某無責任。

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曾某於2016年11月起訴至法院。2016年12月,上思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被告黃某銘賠償原告曾某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各項經濟損失,被告黃某、凌某承擔支付責任。上思縣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已進入執行程序,但是黃某銘、黃某、凌某一家三口卻一直沒有主動履行自己的法律義務,黃某、凌某夫婦一直堅稱自己沒有錢賠償。

今年,上思縣人民法院將包括黃某銘、黃某、凌某一家三口在內的30多人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上思縣人民法院不僅充分利用當地電視、報紙和法院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號以及人流密集處的電子大屏幕等渠道和平臺全方位公佈“老賴”信息,並於2018年6月2日至3日直接將“老賴”信息張貼到“老賴”家住址附近最顯眼的位置,讓“老賴”無所遁形。果然,黃某、凌某夫婦週末得知自己一家三口全被曬進“黑名單”後面目無光,立即想方設法籌錢,並主動聯繫上思縣人民法院要兌現所有的執行款。2018年6月7日,黃某、凌某夫婦來到上思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並當場兌現了全部3800多元的執行款,將生效判決所確定的賠償義務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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