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財政部就《增值稅法》徵求意見,明確增值稅徵收率為3%

記者 樊旭

財政部週三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徵求意見稿)》,對徵稅範圍進行微調,並明確增值稅徵收率為3%。徵求意見稿還下調了進口貨物、出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適用稅率。

根據徵求意見稿,增值稅的徵稅範圍為“在境內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和金融商品,以及進口貨物。”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中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併入“服務”,“銷售金融商品”則從“服務”中單列。

稅率方面,增值稅法擬將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以及進口貨物等適用稅率從17%調降至13%;將出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農產品等貨物的適用稅率從11%調整為9%。

財政部表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金融商品的適用稅率為6%,保持不變。同時,明確增值稅徵收率為3%。

此外,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減少納稅人辦稅頻次,徵求意見稿取消“1日、3日和5日”等三個計稅期間,新增“半年”的計稅期間。

財政部表示,公眾可以在2019年12月26日前,通過登陸財政部網站和郵寄信函方式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