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拼桌結識陌生人 酒後遭毒手

被告稱遭受害人搶劫未被採信 被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平某因故將拼桌飲酒的一名陌生男子掐死,後主動報警。一審獲刑13年後,平某提出上訴,稱被害人半路上向其索要錢財,兩人因此廝打起來,其行為應是過失致人死亡罪。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市高院認為,平某應當明知扼壓被害人身體要害部位頸部會造成死亡的結果,其實施該行為並非出於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可以認定其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觀故意明顯。據此,二審維持了原判。

自稱遭受打劫 掐死拼桌飲酒人

今年23歲的平某大專畢業後來北京學習網頁設計,平時租住在昌平區。蘇某2017年2月從老家來北京幫別人賣衣服,兩人的生活原本毫無交集。北京市二中院一審查明,2017年5月14日凌晨,平某與蘇某等人在房山區長陽鎮稻田地鐵站旁的某飯店拼桌喝酒後各自離開。後在房山區長陽鎮某小區西北側,平某因故徒手扼壓蘇某頸部,致對方窒息死亡。當天凌晨兩點左右,平某撥打報警電話投案。審理期間,平某的親屬賠償蘇某的親屬27萬元並獲得諒解。

據平某供述,事發前一天傍晚,他到大學同學家吃飯喝酒,飯後準備去找暫住在房山區的高中女同學沈某聊天。當晚9點,他打車到房山區稻田地鐵站附近給沈某打電話,對方稱時間太晚了讓其回去,之後便關機。於是,平某準備找個地方吃點東西。

平某進了地鐵站附近的一家餐館,點了羊肉串和一瓶啤酒。看到鄰桌有兩名年輕男子喝酒喝得挺高興,他舉起啤酒瓶搭話說,“哥們兒,喝一個!”對方就招呼他過去一起喝酒。三個人每人又點了一瓶啤酒,有說有笑的。吃完後,那兩名男子先行離開。

平某從餐館出來向左沿著馬路走,邊走邊低頭髮信息。這時,剛才一起喝酒的一名胳膊上有文身的男子走了過來,兩人邊走邊聊。據平某說,走到一段四周比較黑的路段,該男子說:“看你挺富裕的,借點錢花,兩千塊錢就行。”平某說沒有,該男子就打了他一巴掌。“我急了,踢了他肚子一腳,他衝過來抱著我。”兩人廝打起來,平某騎到該男子身上,左手拿起電話想打“110”,但對方拽著其左手不讓打。於是,平某就用右手按住對方頸部兩側。

平某說,自己記不清掐了對方多長時間,打完報警電話後,發現該男子抓著其頭髮的手鬆開了,身體一動不動。警察趕到後,看到情緒激動的平某一手抓住躺地男子的衣領並按壓在脖子處,一手持手機,便將他按倒在地。經鑑定,蘇某生前飲用過大量酒水。

一審法院認定平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鑑於其自首且積極賠償並取得諒解等情節,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

主觀故意明顯 二審維持原判

判決後,平某上訴稱其不是故意殺人,而是過失致人死亡,原判量刑過重。

市高院認為,關於本案的起因,在案現有證據雖不能予以證實,但亦不能證明平某所稱其扼壓被害人頸部系因拒絕借錢給被害人而引發。平某與被害人發生爭執後,將被害人按倒在地,長時間扼壓被害人頸部致其死亡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平某作為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應當明知扼壓被害人的身體要害部位頸部會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其實施該行為並非出於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結合其實施行為的力度、造成的後果,可以認定其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觀故意明顯,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一審定罪及量刑適當,應予維持。據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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