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三亞市公安局對近期未積極履職路長通報批評新聞發佈會

本網訊(文/張景濤 羅佳)自2017年9月30日,三亞市公安局實施“路長制”以來,各單位和各級路長、路管員按照局黨委的部署和要求,全警動員,全民發動,確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和社會秩序穩定。但近期,市局“路長制”辦公室督察組在工作中發現個別路管員存在遲到、早退、脫崗、不作為等問題。現通報如下:

一、解放路與友誼路交叉口:8月28日和 10月14日分別存在派出所路管員遲到13分鐘和11分鐘上崗的問題。該崗點的二級路長是天涯分局局長鄭春光、天涯分局紀檢監察室主任餘軾曄,三級路長是時任友誼派出所所長鄭旭(10月14日三級路長)友誼所副所長李濤(8月28日三級路長)。

二、三亞灣與金雞嶺交叉口:9月9日存在交警路管員18時18分未到崗的問題;9月21日存在派出所和交警路管員分別遲到6分鐘和9分鐘的問題。該崗點的一級路長是市局政治部主任張淑潔,二級路長交警支隊支隊長梁營、天涯分局局長鄭春光、交警支隊政治部主任何平、天涯分局紀檢監察室主任餘軾曄,三級路長交警支隊天涯大隊大隊長陳才周,友誼派出所副所長李濤。

三、藤橋鎮南田農場市場崗點:9月22日存在交警路管員遲到49分鐘的問題;10月2日存在派出所路管員18時53分離開崗位的問題。該崗點的一級路長是市公安局副局長黎傑,二級路長交警支隊支隊長梁營、海棠分局局長許樹彬、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黃黔渝、海棠分局政委朱海亮(9月14日二級路長)、海棠分局副局長林凌(10月2日二級路長),三級路長交警支隊海棠大隊教導員許炬,藤橋邊防派出所所長高偉。

四、解放路和躍進路交叉口:9月29日存在飛鷺隊員18時離開崗位的問題;10月15日存在派出所路管員和飛鷺隊員遲到7分鐘的問題。該崗點的一級路長是市公安局副局長譚天華,二級路長是特警(防暴)支隊支隊長盧家強、天涯分局局長鄭春光、特警(防暴)支隊副支隊長孫巍,三級路長特警(防暴)支隊二大隊大隊長覃蘭東,河西派出所教導員朱劍斌。

為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路長制執勤工作規範,三亞市公安局已對上述崗點的一級路長、二級路長和三級路長進行全局通報批評,並要求全體路長制參戰人員,對照自查,各級路長加強對路管員的教育,切實做好路長制工作,杜絕遲到、早退、脫崗、不作為等問題的再次發生,確保路長制工作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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