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交完30萬首付開始月供了,開發商卻跑路,還需要每月還房貸嗎?


交完30萬首付開始月供了,開發商卻跑路,還需要每月還房貸嗎?

還記得,我高中時期政治課上經常聽到的字眼就是 “炒房”、“天價房”,確實,近幾年人們的口袋越來越鼓,生活質量水平也大幅提高,房地產行業立馬搖身一變成為賺錢多多的“香餑餑”,行業競爭日益激烈。

剛交完30萬首付開發商卻跑路,房子成爛尾樓,還要每月還房貸嗎?

土地買賣的成交率也出奇的高,受金錢的巨大誘惑,很多房地產開發商剛競拍到地皮、住宅建造資格證還沒有申請、甚至是房屋尚未開始建造就著急出售回本牟利,這給很多的房屋消費者帶來很多的不便,買到“爛尾樓”的情況也不在少數。

“爛尾樓”是一種什麼情況呢?它的學名叫期房,一般指在建的、未竣工、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房地產商的普遍心理活動即要趕緊低價出手,吸引顧客交首付、等新房。

可能聽起來和普通的房屋的“先付款、後得房”的買賣模式沒有差別。

但它最大危險就是遇到“黑心開發商”,在房子建造過程中就攜首款們潛逃海外,這個時候消費者們才是真正的錢貨兩空、有苦說不出了。

這不,曾經就有一個小夥伴,剛付完期房的30萬首付,都開始交房子的月供了,開發商就卷錢跑路,這下血本無歸。如果不幸遇到這種情況,我們該怎麼做呢?

作為消費者,我們和開發商之間存在著是買賣關係,和銀行之間存在著借貸聯繫。儘管房地產開發商跑路了,我們從銀行借的一些貸款還必須要每月按時償還,以免影響自己的信譽度。這個時候你只能選擇退房或是耐心等待。

根據《合同法》規定,雙方合同簽訂後即時生效,一旦其中有一方不再遵守雙方的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利提出解除合同的訴求,所以你可以選擇解除和開發商之間的合同關係。

選擇退房退款,但畢竟開發商已經跑路了,那麼這個退款時間還是個未知數。

要麼你就等待新的開發商來承包你購買的這個開發商跑路的樓盤,因為當出現開發商跑路、未完工的樓盤變成了“爛尾樓”的事件時。

一般情況下政府都會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而出面協調,尋找新開發商來接手承包這個項目,如果你等到了新的開發商接盤,那就可以解決“爛尾樓”的問題,你買的房子跑不了,不過什麼時候才能等到新開發商的出現就要看你的運氣好不好、有沒有耐心等了!

“人多力量大”說的一點也沒錯,充分發揮群眾的力量,聯繫同一樓盤小區成員一起上書、走正規渠道合法維權,是個提高解決問題的效率的好辦法。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無論如何一定要依法處理已購入的“爛尾樓”,非法的聚眾鬧事索賠,非但不能解決“爛尾樓”的問題,可能還會違法違規,反而得不償失。

所以,“買房是大事,投錢需謹慎”,一定要審慎選擇專業靠譜信譽好的五證開發商(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認真識別期房的買賣合同具體條例,保障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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