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成都公積金應對疫情政策措施問題解讀(一)

為落實《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0條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支持企業穩崗復產,幫助企業紓困,近期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了《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應對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通知》(←點擊文字瞭解詳情)和《實施細則》(←點擊文字瞭解詳情),受到社會關注,也從多個渠道收集到大量諮詢問題。為幫助大家進一步理解相關政策內涵,方便相關事項辦理,我們在分類梳理大家關心的問題基礎上,集中安排了相關問題解答。本期集中解答【政策措施一】。

政策措施一

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1.如何理解該項政策考量?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其生存發展狀態關乎經濟社會發展質量與水平;企業同時也是容納社會就業的主體,其生存與發展狀況關係千家萬戶的就業與生活。公積金繳存是企業人力資源成本支出的重要方面,在疫情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特殊時期,通過階段性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舉措,讓企業減輕負擔,這對企業穩崗復產、紓危解困具有積極意義與作用,這也是市政府出臺相關公積金政策的初衷。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也是企業與職工的雙邊義務,降比與緩繳的政策,也有利於減輕職工個人當期繳存負擔,增加現金收入佔比。2.如何選擇降比、緩繳的情形?因受疫情影響申請降比緩繳的企業,包括各類企業,無所有制區分。降比與緩繳只能選擇其一,不能同時選擇。企業在提出降比、緩繳公積金申請時,要綜合評估受疫情影響導致的生產經營困難程度,統籌好企業與職工的利益關係,儘量減少對職工權益的影響。一般首選降低繳存比例,且降低比例的程度要與企業困難大小相匹配;困難特別大的企業,可申請緩繳。3.如何認定“困難企業”?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申請降比/緩繳的,一般應通過職代會、工會等決策程序確定。鑑於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事發突然,情況非常特殊,並且大量企業尚未正式復工,難以進行有效的職工協商並召開職代會、工會會議,本次降比緩繳申請明確由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進行認定。這是非常時期的非常之舉,也體現政府的主動擔當與作為。希望企業職工多從企業生存發展的大局長遠考慮,與企業齊心協力、共克時艱。4.如何瞭解所屬行業主管部門?企業可通過“中國.成都”門戶網站--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專題--回應關切中的“成都市明確相關部門分工”,查詢企業所屬行業主管部門。仍不能準確判斷行業主管部門的,可諮詢12345(成都市市民服務熱線)。5.如何把握降比/緩繳的時限要求?企業最遲應於2020年6月30日前,向成都公積金中心全轄20個服務部提交經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並蓋章的《降比或緩繳申請表》。企業申請降比或緩繳的期限,從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6.如何把握降比/緩繳的基數?企業一般應按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存基數。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參照《人社部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全國工商聯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人社部發〔2020〕8號),企業可將降比期內的當期實發工資作為基數。7.如何向成都公積金中心提交申請?企業完成行業主管部門的困難情況認定後,企業經辦人員先通過12329熱線在全轄20個服務網點預約現場辦理時間,再按照預約時間到所預約服務網點現場辦理。8.如何把握降比/緩繳期內職工個人可繼續正常繳存?企業申請降比/緩繳期間,允許職工按照降比緩繳前的繳存基數和比例繼續繳存個人部分的公積金。辦理方式仍然由企業代扣代繳,並由企業經辦人員預約現場辦理,通過按月補繳或一次性補繳的方式完成個人繳存。9.如何理解民企降比後的差異化繳存?已辦理單位差異化繳存的民營企業最低繳存比例為5%。申請降比後,這些企業可在1%~12%的範圍內繼續保持差異化繳存狀態。10、降比/緩繳期滿後如何處理?申請降比的企業在期滿後應恢復至繳存前的正常繳存基數和比例,無須補繳降比期間的部分。

申請緩繳的企業在期滿後,應恢復緩繳之前的正常繳存基數和比例並補繳。補繳比例低於5%但不低於正常繳存基數1%的,應與職工協商,並經職代會或工會審議通過。

申請降比/緩繳企業在期滿後,若企業經營狀況仍未好轉,需要繼續降比或緩繳的,應在期滿前10個工作日,按照《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向開戶地所屬公積金網點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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