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公司無視勞動法,讓員工每天工作12小時,每禮拜工作7天應該怎麼辦?

旁觀者150803235


“公司無視勞動法,讓員工每天工作12小時”面對造成不恰恰是公司老闆和這些被虐的員工合謀的結果嗎?

現在不是奴隸社會,老闆不能拿鏈子拴住員工,然後用皮鞭驅趕他們,去工地工作12小時。你是有自主行為能力,不瘋不傻的人,為什麼別讓你工作12小時,每週工作7天你還幹呢?據我目測公司可能還欠你的薪水吧。

每當有這個時候總會有員工說,唉呀,不行啊,我得養家餬口啊,不能辭職啊,你現在的待遇都不如以前的奴隸,奴隸主是要管奴隸生老病死的?現在你每天這麼瘋狂的幹,等你生病了,老闆會直接把你扔到大街上……

遇到這種情況沒有什麼可猶豫的直接辭職就好了,至於別人怎樣,無論是老闆還是別的工友,跟你都沒有一毛錢的關係。提出這種問題本身提出來就是奴性的一種表現。

能解放自己的永遠只有我們自己而已。



張大志leo


我是青島綺麗集團員工,綺麗集團下屬單位水洗廠,我們這邊一年就沒有禮拜天,一年350天就一個字,幹,我們掙點血汗錢廠長還要喝點血,我今年都57了再一線幹不動了,想去二錢可是沒有幾千塊錢狗糧他不會給你調換工作了,他情婦的公爹都退休兩年了還在沾著地方不走,還有一個去年八月就退休一直不走,每個月送一次狗糧,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


用戶8050495548269


本人,從去年7月入的工廠,每月工作31天,平均每天13小時過10,1都只放了一天假,也沒兩倍三倍工資計算(都是計件,那來的雙倍工資😭)不做主管就吼可以馬上走人……50歲的農民工了。了有老下有小的,不做一家人吃西北風啊……還什麼勞動法,對農民工來計,那就足希臘神話


鋒芒畢露鋒利


說一下我們公司的情況,看看是不是違法的,合同五天八小時,實際上是六天九小時工作制度,星期六算正常班,不是按雙倍支付,還有就是,員工工資,分兩部分發放,一部分打卡4100另一部分發放現金,比如發5000工資,打卡4100塊錢,另一部分用信封裝900現金,,


A小樸丶


30天x12小時=360小時,嚴重違反了《勞動法》,一旦勞動仲裁,按員工一月不得超過220小時計算,多餘的時間按加班計算,加班按雙工計算,法定節假日按三倍計算,公司之前的約定不能算數,因為這些約定與《勞動法》不符,一般老百姓都不知道,企業老闆心裡都知道。


重啟人生672


我在化工廠上班,兩班倒十二個小時,沒休息日,有事請假歇一天扣一天的錢,工資還不高四千多,這個怎麼說呢你不能跟勞動法比,能幹就幹不能幹就走人,我們在堅持都是受生活所迫,人家又沒強迫你,也不愁沒人幹


夢li有ni


你可以選擇辭職。公司或者企業為了趕任務搶時間,加班加點是常有的事情。你去武漢看看十天內是怎麼把醫院造成的。我們的子弟兵守護祖國是不分時間的。好多大的項目大的工程一旦上馬,你就必須日夜趕工強行加班加點去完成。現在的年輕人越來越不能吃苦耐勞了。更談不上任勞任怨。只知道八小時之外就是他的自由。可是,我們有時候也要為公司著想,為老闆著想。沒有了公司,沒有了老闆,你吃什麼?怎麼生活?我們要體諒公司,體諒老闆,不要動不動就拿勞動法來說話。失業了,你怎麼辦?你的家裡怎麼辦? 


8777頑童


第一,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個小時。

第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根據生產需要,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一直後,適當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情況下延長一個小時,在保障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每天延長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個小時。

從這些法律條款中我們就可以直白的看出自己的公司是不是違反了勞動法,如果企業違反了,你又不願意加班,那麼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局反映,讓勞動局幫你調節。


腦門碎磚頭


能咋辦?找下家好好幹唄!做到心態平衡!個人我的心聲認為:開開心心上班,平平安安回家。那就好!要是這心態擺正不來就自己單幹(創業)就可以由著自己的性子來,到頭來你會發現任何事都不容易,任何的一個崗位或者職位都不易,記得學會沉澱自己,不過在經歷的過程中不斷更新不斷成長,有句老話是金子遲早都會發光發亮。有些評論說勞動法那些只是保障底層的工人溫飽線,估計工廠出來的沒有出現溫飽危機吧?沒到餓死人的地步你就想想就算啦。過好自己規劃好自己的生活路線!地球沒有誰少了誰一樣轉就這道理!





贛幫幫主


這樣的公司很多基本民營小公司95%都這樣

工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工作沒有五險一金

上班時間早8點-晚上18點

上班經常加班做體力活動

月休2天

工資3700每個月

要求:開車送貨 搬磚 管庫存 什麼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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