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湖北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徵3個月 幫助有多大?

湖北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徵3個月 幫助有多大?

原標題:減稅利好!湖北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了 幫助有多大?

新京報訊(記者潘亦純)2月25日晚間,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為支持吸納2億多人就業的8000多萬個體工商戶紓困,3月1日至5月底,免徵湖北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其他地區徵收率由3%降至1%。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根據此前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3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在500萬元及以下。

那麼,上述政策將給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小微企業帶來哪些幫助?同時,該項政策的實施是否會給我國今年財政收支平衡帶來壓力?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增值稅是經營環節普遍需要繳納的一個稅種,所以降低增值稅的負擔對企業復工復業有直接幫助,但是,此次增值稅減免政策的針對性很強,主要聚焦在小規模納稅人,惠及廣大的小微企業,並且對於疫情更為嚴重的湖北省境內的小規模納稅人與其他地區的小規模納稅人制定了不同優惠幅度,前者直接免稅,後者徵收率大幅下降,即體現了精準施策,又體現了普遍受惠,這是一項對全國小微企業均有利好的減稅紅利。

李旭紅同時表示,此項針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減免政策並不會對我國全年的財政預算產生重大影響,因為小規模納稅人雖然數量多,但是稅收貢獻度有限,因此,此次政策的出臺既達到了稅收優惠資源的良好配置,也是我國稅式支出更為科學性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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