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承租國有資產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免收3個月租金

新京報快訊(記者 應悅)4月23日,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召開第82場新聞發佈會,介紹湖北省為企業紓困解難推進復工復產情況。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發展處處長劉衛軍表示,對承租國有資產的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免收今年2月至4月租金,再減半徵收5月至4月的租金。鼓勵疫情期間,各類市場主體發展載體減免承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

劉衛軍介紹,當前,湖北省多數中小微企業都面臨著原材料、物流等成本普遍上漲的困境。湖北省對此出臺相關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減稅負、減房租、降社保、降電價等4個方面。

在減輕企業稅負方面,從3月1日至5月31日,免徵全省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徵收的增值稅。因疫情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本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依法減徵,或者免徵。納稅人因疫情影響不能繳納稅款的,經由相關機關批准,可延期繳納最長不超過3個月。

在降低用工成本方面,從2月到6月,免徵全省各類參保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已繳納的按規定程序退抵,按規定執行減半徵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政策。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不超過6個月的社會保險費。

從3月1日起,中小微企業可連續6個月按3%的標準繳納住房公積金。6月30日前,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企業裁員率不高於5.5%的,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對參保職工500人以下的企業,可直接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予以返還。

此外,降低要素價格,階段性降低水、電、氣價格。從2月1日到6月30日,除高耗能行業外,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價格5%。對中小微企業以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欠費不停工。

新京報記者 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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