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項保供財稅政策支援“戰疫”

新華社武漢2月9日電(記者侯文坤)加大稅收優惠,細化財政補貼。湖北省從全面落實相關稅收政策、支持農副產品和醫護物資供給、實施農貿市場經營戶攤位租金補貼、推動無接觸餐飲配送行業發展等方面出臺了17條財稅支持政策,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資供應。

新近出臺的《湖北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財稅支持政策》聚焦企業和公眾關心的問題,對企業用於包括支持疫情防控在內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至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開展包括支持疫情防控在內的各類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依法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企業實際發生的包括疫情在內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資產損失,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湖北省級財政還將在原有醫藥儲備資金基礎上,再增加資金、擴大儲備,同時安排醫藥物資調配資金,鼓勵省內各醫藥物資生產企業組織生產、收儲、調配。

在疫情防控期間,湖北將免徵經營蔬菜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各社區(村)用於疫情防控的房產和土地按規定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各地購買房屋、土地用於疫情防控的按規定免徵契稅;對捐贈用於防控疫情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

針對參與疫情防控的個人,此次出臺的政策也有相應支持舉措。凡是參加疫情防控第一線醫務和防疫工作者,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疫情防治工作特殊臨時性工作補助,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通過相應渠道向疫情防控工作的公益捐贈支出,捐贈額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對生產防控醫藥物資的工業企業員工加班工資給予財政補貼,對企業幫助工人返崗、安全上崗體檢等費用給予財政補貼。

上述支持政策還明確,通過統籌現有涉農財政專項資金,湖北省各市縣政府可通過專項資金對蔬菜生產企業、合作社和農戶給予適當補貼,或貸款貼息補助;對從事蔬菜配送的企業,根據配送量給予財政補貼;對組織銷售供應的大型超市適當給予財政補貼;農貿市場經營戶依據市場開辦者提供的出攤記錄登記和檢查情況,將享受租金補貼。

此外,為鼓勵推廣無接觸餐飲配送經營模式,湖北將對新建、改建無接觸餐飲配送設施審批實行綠色通道,對無接觸送餐訂單配送費用進行補貼,並鼓勵各大訂餐平臺出臺優惠政策,向消費者推廣無接觸訂單模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