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是個押司,押司是個什麼職務?

亂雲飛渡2018


在《水滸傳》中,宋江人稱宋押司。從電視上看只知道押司是縣太爺的手下,給縣太爺打工的,縣太爺是朝廷的官員,押司應該不是官職,只能算個吏。

  電視上沒有更多的信息了,就只好自己去網上找資料了,下面結合網上的資料,說說自己的認識。先說說官和吏,很多人覺得這個有啥好區分的,不都是一回事嗎,其實官和吏是有大大差別的。宋代當官的途徑有不少,下面就挑個大家都知道的——科舉,假設你很幸運考中了,分配到陽穀縣當縣太爺,那麼恭喜你,你就是朝廷的一名官員了,趕快收拾包袱去上任吧。縣衙裡的事情很多,要收徭役,要抓犯人,升堂要人來打屁股等,光一個縣太爺是忙不過來的(還需要師爺、捕頭、衙役等),可是朝廷指派你過來的時候也沒有給你分配這些人,那怎麼辦呢,那就到任後招人來給自己辦事吧,這些招來的人就是吏了。說明白點,官就似現在的官,吏就是公務員

  押司就是縣太爺要招的吏了。押司就是衙門裡的書吏,就是寫文書的,縣太爺可以招募多個押司,例如宋江就稱自己為鄆城縣第一押司。雖然算不上官,作為書吏的押司也是有權力的(可以參考下宋江),而且書吏的收入也是不錯的,按照規矩,書吏們每幹一件稍微涉及錢財的案子,或者是要他們出面的政府事務,都可以從中得到好處,算是手續費,可以私吞的。因此,在《水滸傳》裡,宋江雖然是書吏,卻可以逢人給錢,逢難救濟,可以看出還是不缺錢的,“及時雨”的美稱也不是白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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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小的押司官,職位究竟有多重要,待遇究竟有多好,為何宋江能以“宋押司”的身份出手大方,仗義疏財呢?

押司的性質,是宋江造反的動機

據《宋史·職官志》記載:置縣吏“押司官八人”。也就是說,縣衙中的押司崗位屬於吏而非官,一般編制是8個,但也分三六九等。例如:《水滸傳》中宋江就有運城縣第一押司之稱,百姓皆尊稱其為“宋押司”,而他的同僚押司張文遠則人稱“小張三”,顯然地位遠不如他。

那麼,“押司”又做何解?

押,除了畫押之類的意思外,主要指“拘留”,如:看押、拘押、押禁、押送等。

司,指主管、操作之意,如:司法、司機等。

押司,主要指主管刑獄一類的吏員書佐,整理好相關刑獄檔案後,報縣令審核。

宋江之所以能夠仗義疏財,因為該職位既可通過“吃了原告,吃被告”拿取好處,還可通過讓犯事之人重刑減輕刑,輕刑減無刑獲取好處等。

同時,宋代官吏制度有規定,有過吏的履歷則不能再當官。因此,野心勃勃的宋江想要進入官場,正途不通,只能另避小徑走歪道了。

押司的待遇與權利,是宋江仗義疏財的基礎

據資料顯示,宋朝的知縣月俸銀是20兩,預估第一押司宋江月工錢可能有10兩左右,再加上各項灰色收入,在當時也算比較富裕了。否則,那有條件仗義疏財,更別說常去找天香樓的“頭牌”名妓閻婆惜(閻惜嬌)了。

那麼,一個小小的押司為何會有如此大的權利呢?

在古代,基於對官員廉潔管理的考慮,基本上是不允許官員在本鄉本土任職的。因此,“十年寒窗苦讀,一朝金榜題名”的舉子,多被分配到外地為官。

新縣令到了新地方後,兩眼幾乎一摸黑,想要開展好“清仗田畝、徵稅、各類徭役、糾紛官司、緝捕盜匪”等工作,自然會選用當地有威望的人為吏,協助處理相關工作。表面看是選用,實為依靠。

因此,作為“地頭蛇”的宋江,又特別會做人,縣令又怎能不給他幾分面子,找他辦事的人自然也就很多,還擔心撈不到好處嗎。

正因如此,在《水滸傳》中作為治保大隊長的雷橫也對他極為恭敬,而他所結交的江湖人士又多是有案底的“黑道人物”。

押司的級別,是宋江落草的源頭

一縣的最高軍政長官是縣令,正七品,俗稱縣長或知縣,如同後世的縣委書記兼縣長;而縣令的第一副手縣丞,相當於縣委副書記兼副縣長;第二副手縣尉,相當於武裝部長兼政法委書記,主管捕盜、治安等刑事和司法事務。

因此,當時宋江的直接上司極有可能是縣尉,而他則極有可能是縣尉的助手或秘書。

宋朝時期,最基層的政府機構是縣衙,而後世最基層的政府機構是鄉(鎮、街道辦)政府。因此,可以說宋江的押司職位相當於現在鄉(鎮)政府黨政辦的辦事人員,主要受鄉(鎮、街道辦)政法委書記的直接領導。

顯然,宋江的押司職位是一個國家最基層的吃公家飯的公職崗位,確實比百姓的地位高出很多,但是離出人頭地的官員身份卻差著十萬八千里。因此,野心勃勃的宋江想以水泊梁山的勢力為跳板,通過招安實現為官的人生目標,也就可以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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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中,宋江曾在山東省鄆城縣擔任押司一職,很多朋友好奇,這個押司究竟是個什麼官職呢?其實在北宋年間,押司不算大也不算小,對於當時的宋江來說已經非常有用了。押司是吏員職稱,在縣衙屬於文書一職,負責辦理案牘等事物,算是一個讀書人才能勝任的職位。下面就為大家簡單介紹下押司這個官職,要是放在今天它又等於什麼職位呢?趕快一起來看看吧。

《水滸傳》中的宋江其實在歷史上是有原型的。歷史上的宋江在宋徽宗宣和元年也就是1119年,聚集了三十六個人在梁山泊(梁山濼)起義。他率領眾人攻打了河朔和京東東路(今山東青州),然後攻打了青州、齊州(今山東濟南)和濮州(今山東鄄城北)之間。在這一系列的戰役後,宋江起義軍攻下了十幾個州縣城池。

在當年十二月,宋徽宗採納了亳州知州侯蒙的建議,想要招安宋江,卻沒有想到沒能成功。於是宋徽宗命令歙州的知州曾孝蘊帶領軍隊征討宋江。宋江帶領眾人從青州南下到達沂州(今山東臨沂)。

宋江眾人攻下城池後,嚴厲的懲罰了貪官汙吏,並且殺富濟貧,在百姓中聲望越來越高。而這場起義之所以能夠興起,也是因為宋朝賦稅繁重,百姓不堪重壓。

宋朝冗官冗費是眾所周知的,當時朝廷為了解決國庫空虛財政困難的問題,決定將整個梁山泊八百里的水域全部收歸朝廷,並對百姓做出以下規定:只要百姓進入湖中,不管是捕魚、採藕還是割蒲,都要根據乘坐的船隻大小向朝廷交納十分重的賦稅。而一旦有違反了規定的百姓,則會被官府按照處置盜賊的刑罰來處置。貧苦的百姓交不起如此繁重的賦稅,於是在宋江的帶領下參加起義軍。

到宣和三年也就是1121年二月,宋江帶領的起義軍攻下了淮陽軍(今江蘇睢寧),並乘船從沭陽到達了海州(今江蘇連雲港)。五月份的時候,宋江帶領眾人上岸後,被海州的知州張叔連夜伏擊。宋江起義軍的船隻被焚燬,而宋江也因為戰敗被俘。這場起義最終失敗。這場起義史稱宋江起義。

在《水滸傳》中,宋江也曾擔任過“押司”一職。在起義之前,宋江也並不是沒有倚仗的平頭百姓。宋江在殺死閻婆惜前當的是“押司”,換成現在也不是太小的官。

在宋朝,縣是最基層的政府機構,而在今天,最基層的政府機構則為鄉鎮和街道辦事處。不過,古代的縣從實際來看,和今天的縣是同一個級別。

押司在宋朝是縣政府中的基層吏員,雖然說在宋朝官吏殊途,吏永遠也沒有晉升為官的可能,但每個縣也才有八名左右押司。押司在級別上便相當於今天檔案館館長,鄉鎮政政府的秘書。

對於平頭百姓而言,押司這個官員也不是太小。而且宋江是一個有能力的人,他的同事們都比不上他。雖然宋江身材矮小,但他身體強壯,武功高強,頗有能力,還是更容易被人敬佩的。




劉三辰


押司不是官,但這樣的角色,不論在古代還是後來,都是一個厲害角色。

首先,在宋朝那個時代,一個縣裡,真正的官很少,算下來最大的縣,無非也就三個人。一個是縣官,正式名稱是縣令,但實際上往往是派級別比較低的京官到地方上管理縣務,叫做:知縣事。所以後來慢慢就變成了知縣。

而在知縣老爺以下,一個官員是主簿,即縣秘書長,又管文書又管財務,實際上權力很大。另一個官員則是縣尉,即縣武裝部長,又管軍事又管警察,但因為和平的年月比較久,真正打仗了也不能指望一個縣尉,所以其實權力比主簿要小一些。

在宋朝,除了這三個人以外,縣裡的其他人,從法定意義上而言,都不是官,只能算是臨時工,當時縣裡衙門的臨時工,也是很牛鼻的。

縣裡的臨時工,也分領導和底層人員。譬如保安隊長,那就是分管治安的領導,具體的某個保安,那就是底層人員了。但即便是最底層的保安,也是縣裡的人,手裡有傢伙,不能說一定能拿多少錢,但面對縣裡的一般老百姓,他就代表著官府,說抓就抓,說放就放,一般的宋朝百姓,都不敢惹他們,害怕著呢!

在以宋朝為背景的小說,譬如水滸傳裡,就多次提到這種縣裡的保安隊長,即所謂都頭,武松、雷橫都幹過這個。你看有沒有走科舉路線,沒有!陽穀縣令看武松的身手不錯,連老虎都能打死,二話不說就讓他當了步兵都頭。為什麼這麼便捷?因為步兵都頭就是縣裡的保安隊長,說到底也是臨時工——如果武松參加了科舉考試的武舉,考試過關,那就有機會被委任做縣尉(武裝部長)了。

而比都頭(保安隊長)權力更大的,就是縣裡的文職臨時工,即所謂押司,也就是宋江這個角色。像鄆城縣,照法定規矩來講,最多可以僱傭八個押司,水滸書裡其實講到其中兩個,一個是宋江,一個是張文遠。

押司是做什麼的呢?事實上就是文書工作人員,一看文書大家就笑了,說縣裡的小文書,又有什麼能耐呢?其實很厲害,因為縣令,其實很少會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所以這些文書,其實就是代表官府同百姓打交道的人。大宋帝國的法令,由他們解釋;縣裡的具體政策,更由他們解釋。

換句話說,面對百姓,他們就是官府的代表。

所以你看宋江,只是一個小小押司,為什麼縣裡頭上上下下的人,都給他面子,誰也不敢惹他?因為他是直接跟縣令對話的人。

當然,同樣是押司,宋江和張文遠的地位又不一樣,宋看上去資歷更久,所以知縣老爺更仰仗他做事,他手裡的權力,也就比張文遠多出許多。在民間的威望,同樣如此,不論是再往下的基層保甲晁蓋,還是賣湯藥的王公這樣的小販,都看重宋江,卻不會去找同為押司的張文遠,道理就在這裡。


司馬路的歷史會客廳


宋江是個有錢人,出手相當闊綽,見到窮人,賙濟幾兩銀子;見到孤寡老人,給幾倆銀子;見到好哥們,送幾兩銀子花花。

宋江就像個散財童子似的,見誰就塞給他幾兩銀子,他家錢像是天上掉下來似的,家裡開銀行啊,還是有礦啊?

都沒有!


有人說,宋江的錢是晁蓋大哥贈的。晁蓋逃到了梁山之後,為了答謝宋江救命之恩,確實給他送去了大把銀兩,可是宋江不差錢,人家死活不要!

有人說,宋江是鄆城縣的公務員,人家的錢是一五一十掙來的,果真如此嗎?

先看看宋江干的什麼工作吧!

宋江,人稱宋押司,“押司”就是他的職業,那麼押司是幹嘛的呢?

押司不是官,而是吏!

古代官職分為九品,每品又分為正、從兩階,一到九品,共有正、從十八個品階,最低一級是縣尉、主簿,大體相當於現在副處級幹部,縣令相當於正處級幹部。

低於九品的就不叫官了,而是吏,而押司低於九品,所以它不是官,而是吏,大體相當於現在縣政府辦主任,主要任務是承辦具體事項。


大體這樣子的:

上級來了公文,押司閱了之後,簽了“請主簿批示”,主簿閱了之後,簽了“擬同意,請縣令批示”,最後縣令大筆一揮“同意!”,之後公文又轉到押司手裡,由其負責具體承辦事項。

押司雖然官不大,但權力不小,因為他負責具體承辦事物,代表官府與基層百姓打交道,有句俗語的好,“縣官不如現管”啊!

譬如收個稅啥的,哪家商鋪交多少稅,押司說了算,可以讓他多交些,也可以讓他交教些。這些商家為了少交稅,必然隔三差五的,向押司意思意思。

押司工資不高,但灰色收入多,甚至比工資高許多許多倍,這就是宋江錢多花不完原因之所在。

反正又不是自己的錢,拿著商鋪孝敬的錢,賙濟一下貧困百姓,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還能獲得“及時雨”的好名聲,何樂而不為呢!


一半秋色


讀過《水滸傳》的人都知道,宋江上梁山前還是個朝廷命官呢,雖然官職不大,但當時他任鄆城縣的押司,為官清正,又樂於助人,因此在鄆城縣裡還頗有名氣,老少皆知,一提起宋押司,大家無不肅然起敬。但時至今日,若問到“押司”是個什麼官、幹什麼的,估計就沒有多少人清楚了。

押司本是宋朝地方官府中辦理文書的小吏,根據《宋史·職官志》記載,宋朝的府、縣兩級衙門中,都設置有“押司”之職。一般而言,府衙的押司通常有好幾個,最多的可設八個;縣一級官府大體上設一個,也有兩個或三個。這一官職人員設置的多與少,要依據府與縣轄區的大小、人口的多少而定。

宋代官場中,押司是個官小而無品級、吃苦的差使,任務繁重又責任重大。他們的工作主要是管理文牘,承接上司來文,為主官起草文稿,以及上報、下發公文等。凡是轉發上司來文或頒發本縣、本府的文告,他們要遵照主官的交代及時發出。

古代生產力十分低下,上級下發的公文都得一份一份地照抄,而且不能出差錯。所以不論是押司自己抄寫,還是交代手下人抄寫,即使錯一個,也要受到嚴格懲罰。內容上有了出入,就得治罪,輕則丟官,重則坐牢,所以身為押司,必須具備“刀筆精通,吏道純熟”的條件。“這宋江自鄆城縣做押司,他刀筆精通,吏道純熟.......”從《水滸傳》第十八回對宋江出場的描述也能看得出對“押司”這一職業的從業要求。


匹諾曹jun


宋代的押司,是縣衙裡處理一般文案的刀筆小吏,類同明清時代的師爺,不在九品之列。

古代的政府機構編制小,縣衙一般設官有:知縣、縣丞、主薄、縣尉,後來又增加了教俞,一般設有官吏皂隸40名左右。宋代的官僚機構龐大,縣衙定吏即有60名左右。吏分六案,案下再置小吏,其中有8名押司,收發、承遞、抄寫、登記、整理往來文書,如同如今的文秘書,辦公室科員。

歷史上真正“宋江起義”,遠沒有像“方臘起義”那樣的規模,是鄆城縣押司宋江,在水泊梁山聚眾36人,拉桿子扯旗“劫富濟貧”,沒成氣候就被地方剪除。事件小得正史幾乎無痕,只是後來被市井加鹽調醋,嚼得越來越長,傳的神乎其神,搞得越來越上規模,成了108將率幾十萬大軍“替天行道”的話本。

宋押司的故事,經過說書者的不斷延伸,加入歷史人物,不斷豐富話本,成就了施耐庵筆下一部經典小說《水滸傳》。






北宋徽宗時期,朝廷內部官僚矛盾諸多,導致宋朝廷的統治舉步維艱。不僅國家局勢動盪,老百姓的生活也十分艱難,很多老百姓為了謀求生存之道,不得不走上“逆反”的道路。更有一些朝廷官員因為忍受不了宋朝的黑暗統治,被逼上梁山。

在《水滸傳》中,就有類似禁軍教頭林沖一樣的人物,林沖之前雖然掌管八十萬禁軍,但是到頭來還是沒有好的發展。在這梁山的一百零八位好漢之中,及時雨宋江當初也是在官府任職,被人稱為“宋押司”,當時也算是小有名氣。

押司是當時的文書人員。

朝廷中除了官,還有一個職位就是吏。官的地位是遠遠高於吏的,做官的人一般都要經過正式的考核,並且他們的知識能夠達到一定高的水平。

而吏只是由各個地方的官員招聘,是屬於官的下級,而且他們的晉升與賞罰是需要通過官員來執行的,可以說,那些官員的喜怒或者判斷是吏能否可以發展的關鍵。宋江當時在官府中做“押司”,而押司就屬於吏,專門負責官府的文案工作。這個職位並沒有多高,但是畢竟是個當差的,給官家做事還是比較體面的。

押司擁有的權利。

押司作為官府的公職人員,雖然不是被中央政府管轄,但是他們還是享有著朝廷給予他們的一些權利。

首先,可以免除徭役,不用受徭役之苦。在封建社會,徭役可以說給普通老百姓帶來了不少的經濟負擔,免除徭役從另一方面來說,也算是增加了收入。

第二個就是在服飾上,不同於普通老百姓只能穿短衫和高幫鞋,押司被允許穿長衫(只可以穿黑色),還可以穿靴子。雖然還是有一定的限制,但是,服飾上的區別也給他們增加了心理上對權利的滿足。

再一個就是出身和事業,吏雖然沒有進入編制,但是如果通過一定時期內的考核,他們還是有很大的機會可以做官的,也可以有為官的出身,社會地位還是比較高的。

押司的收入。

在古代,做官可以說是一份相當不錯的職業,吏也是一樣。因為是公職人員,他們的工資都是固定的,比起一般的農民來說,他們的收入真的是好太多了。

不僅如此,在官吏當差辦事的時候,難免會碰到和錢財有關的案件,這樣一來,他們就有很多機會從中得利。不少人為了辦事順利,都會給那些官差“小費”,而這些就成了他們的額外收入。並且地方官吏是直接接觸老百姓的“官”,職位雖然不大,但是在普通老百姓面前,他們的權利還是很大的。

如此看來,宋江當時的押司一職,也並不是多麼位高權重的,只能說他為人仗義,救助了很多人,樂善好施,因此大家十分敬重他。就像他的外號“及時雨”一樣,是別人對宋江的敬稱罷了。


舊時樓臺月


你好作者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

我們看一看宋代基層編制:宋代的縣,設縣令、縣尉,作為一縣的長官。大縣還設有主簿一員。《長編》卷11載,開寶三年(公元970年)規定縣官的定製:“縣千戶以上,依舊置令、尉、主簿,凡3員;戶不滿千,止置令、尉各1員,縣令兼主簿事;不滿四百,止置主簿、縣尉,以主簿兼知縣事;不滿二百,止置主簿,兼縣尉事。”神宗熙寧以後,令二萬戶以上的縣增置縣丞一員,縣丞次於縣令而位在主簿、縣尉之上。南宋時則取消縣丞。宋制縣的長官稱縣令。但往往看到史志記載多稱為知縣,這是宋代地方官制的特點。由此看來在宋朝的押司不是官 ,而是吏。主要負責文秘工作,相當於現在的辦公室秘書。 宋官署名吏員職稱,經辦案牘等事。《宋史·職官志》所載群牧司與臨安府吏員皆有押司官,其名為官而實為吏。例如 在《水滸傳》經常提到宋江,當地百姓都稱呼宋江為 宋押司,因為宋江在鄆城縣縣衙當文書一職。

宋朝的吏主要是經手稅賦徵收或者處理獄訟,押司應該是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的小吏,但級別不好說,因為州政府也有押司一職,宋朝和明朝的刑部也有押司一職。一般一個縣有8個押司。如《水滸傳》中,宋江在上梁山之前擔任的就是鄆城縣押司。

你好作者這是我的回答


歷史領域創作觀察員


說起《水滸傳》裡的宋江,大家看過書籍或者電視劇的,估計恨的他不在少數,也許後期招安確實是有他的苦心,但是大多數觀眾乃至梁山泊好漢們不認同的也太多太多。

不過,這裡我們先不討論招安的對與錯了。我們討論下這個押司是個什麼職務。

也許宋江的從政經歷,深深影響了他,認為草莽為寇不是正途,帶領好漢們“回頭是岸”,以圖有個好功名,去掉賊寇的惡名。

宋江上梁山前就是押司,正是這個職務影響了他的三觀。他上梁山也是迫不得已,以至於後來打出“替天行道”的旗號。天是誰,朝廷啊;行道幹啥,剔除皇帝身邊的奸佞。也就是他上梁山前就沒打算長遠景,總要下來。從政,甚至這個“押司”職務都給他帶來無上榮耀,官癮一直存在他心底。

電視劇裡,在鄆城縣裡,見了宋江誰人不恭敬的叫聲:宋押司。面子還是大大的有的。當然了,道上混的好漢,還是稱其“及時雨”宋公明的多。宋江仗義疏財,揮金如土,好結交朋友,每每江湖救急,雪中送炭。小到平民百姓,再到綠林好漢、紳士、員外,再到縣衙官吏,甚至縣太爺,沒有不買他賬的,黑白兩道通吃。

晁蓋、吳用等7人劫取生辰綱後,被何濤弟弟在賭場識破白勝身份,何濤抓起白勝查到了晁蓋的頭上。

何濤帶著縣令的公文到鄆城縣捉拿晁蓋等人時,先去拜見宋江,希望其能作成。貌似要想抓人必須先過宋江這關,卻沒有直接見知縣,呈交公文然後抓人。

給人感覺,宋押司的官職好像不小,就像是僅次於知縣的二號人物。

從上面可知,好像押司官職好像看起來權力很大,說出去很排場,真的是這樣嗎?

根據《宋史·職官志》記載,宋朝的府、縣兩級衙門中,都設置有“押司”之職。押司宋朝地方官府中辦理文書的小吏,即“刀筆小吏”。在穿戴上,他們可以穿黑色長衫,可以跟秀才那樣系一根長長的儒絛衣帶,腳蹬靴子,可以從電視劇裡宋江的穿戴看出。像縣一級官府一般上設一個到三個。名額設置的多與少,要依據轄區的大小、人口的多少而定。

具體幹些管理文牘,承接上司來文,為主官起草文稿,以及上報、下發公文等工作。凡是轉發上司來文或頒發本縣、本府的文告,他們要遵照主官的交代及時發出。

還記得宋江迎送奉運花石綱的昏官的場景嗎?

押運官員見有人來迎,想必是以為宋江是鄆城知縣,便稱呼宋江為“大人”。

沒想到宋江回答:大人,切莫在叫小人大人,小人乃此間鄆城縣衙第一名押司宋江。只因知縣相公得了疾病,迎送奉運花石綱的諸位大人。

押運官員差點笑翻:押司?你是縣衙裡的押司?還是第一名?

注意兩個細節:

第一、宋江為什麼不敢自稱大人?什麼人才能稱為大人,一定是官才可以。因此宋江即乃一吏,稱不得官。

第二、宋江一小押司就小押司,為何非要強調“第一名”?說明鄆城不止一個押司,另外怕不是宋江自卑了吧,可是又有小小的虛榮心作怪。

囉裡八嗦說了不少,

這個押司其實就是算不得官,地位又高於衙役的文書差事。大概相當於現在的秘書之類吧。

那麼“宋押司”的名頭這麼響,在鄆城乃至周邊都那麼好使,可知並不是押司的職位有多大才讓人敬畏、買賬,而是宋江太會籠絡人心了,“傳銷”技術爐火純青所致。

可是就是幹了陣子這麼個不是官的小吏,卻影響了的宋江的三觀。對封建仕途的留戀,帶著小小的“官癮”,使得宋江在當初的替天行道並沒有完成乾淨的情況下,向高俅妥協,最終帶著眾好漢飛蛾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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