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中,老嚴夫婦320萬全款為兒買房,房產證上加上兒子女朋友的名字?有隱患嗎?

從心出發交朋友


隱患肯定是有的,就從老嚴兒媳的那句我開心了,寶寶就會開心,足見她的小心機,完全是用老人想好孩子的心願來當籌碼,不排除撒謊假懷孕,哪有這麼巧,在老嚴猶豫的時候臨時揭露喜訊的。

徐文昌的建議很好,父母不能散盡積蓄,給孩子付完一部分已經很值得感恩了,後期夫妻一起承擔分期,這樣加上去名字還能說得過去。

讓孩子承擔部分壓力,也不是說完全不管不問,承擔不起時還是可以尋求父母幫助,但是兩種意義是不一樣的。

老嚴兒媳明顯有問題,是想空手套白狼得到利益,這樣的媳婦後面還要折騰,老嚴夫婦會傷心的,怪也只能怪兒子不爭氣,一副欠揍的樣子毫無擔當,全讓小媳婦折騰,忘了父母的不易。







可娛與可樂


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後期老嚴兒子婚姻不幸福導致離婚,那到時候分家產是有女方的財產的。即便老嚴能提供房子是他們老兩口掏錢買的,那也有女方的一份!還有就是當老嚴在猶豫要不要加女方名字時,鏡頭給到女方,很明顯看出她是很想讓加上自己名字的,還有就是徐姑姑建議做一些商業貸款,鏡頭再次掃到女孩,很明顯她是不太樂意的。這就為後期埋下了隱患!!!



做小吃的四兒


隱患肯定有,最壞的隱患就是一旦離婚法院認證不認人,女方分一半。

但是誰會考慮這個呢?允許結婚,肯定是經過考驗的,而且孩子還沒結婚就防著人家離婚,這樣的家庭不會幸福,兩個孩子結婚,組建家庭,如果真的想過日子沒有二心,那房產證只是一個房子證明,而不會成為呈堂供證。


puff小飛


隱患肯定是有的,如果真的到了最壞結果,法律是肯定扣細節得!轉款人名稱,結婚日期,購房日期!很難說,


小老虎v98


婚前全款,加名字鳥用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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