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縣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為何秦朝推行郡縣卻導致了其速亡?

Isabellaqin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廢分封設郡縣,開闢了一個行政制度的新紀元。然而歷史發展的進程中,常常具有巨大的慣性,周天子施行了八百年的分封制在當時的士大夫階層廣受認可,因此秦始皇的廢分封設郡縣之舉剛開始就遭到了朝中很多大臣的強烈反對。之後,又因秦朝僅僅建立了十五年就土崩瓦解,後世許多文人政客在評價秦朝速亡的原因時,更是把郡縣制的設立當做罪魁禍首。然而我們以後人的眼光來看待這件事時應該客觀理性,透過現象看本質,瞭解前因後果才能做出公正的評價。

一、分封制和郡縣制的內涵及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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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封制和郡縣制的內涵

所謂分封即“分地封侯”,分封制是中國古代帝王分封諸侯的制度,起源於商朝,成熟於西周。西周滅商後,因其國都遠在西北,不利於控制幅員遼闊的疆土和統治商朝後裔,便大規模的以封地連同百姓分賞給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

在這個過程中周天子居於至高無上的絕對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長子世襲繼承,其他庶子則作為小宗被分封為各地諸侯。被分封到封國裡又是當地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長子世襲繼承,其餘庶子作為小宗被封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地的封地裡又是大宗,其爵位仍由嫡長子繼承,其餘庶子作為小宗分封為士。這樣,根據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了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等各級宗族貴親組成的金字塔式等級制度。各個等級之間,既是大小宗關係,也是上下級關係。

郡縣制,是中國繼古代宗法血緣分封制度後出現的以郡統縣的兩級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縣制起源於春秋時代的楚國,郡制起源於秦國,經過歷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終成型與秦漢。郡縣制幾乎盛行於整改封建社會,它由中央直接管理地方,地方兩級官員也由中央直接任免,使地方處於中央的管理之下,是古代中央集權制在地方政權上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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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者之間的區別

第一,劃分基礎不同。分封制是以血緣為基礎,而郡縣制則按地域劃分。

第二,官員任免不同。分封制下受封的諸侯王要麼是王室宗親要麼就是有功之臣,且受封后這些諸侯王的子孫世代相傳,實行世襲制。而郡縣制的長官都是由皇帝任免,而且不能世襲,實行的是任免職。

第三,權力大小不同。諸侯對於統管下的封地不僅享有行政特權,掌管當地的官員任免,對土地、人口、賦稅也有管理權和支配權,此外還建有自己的軍隊,也就是說諸侯擁有當地的政治、經濟、軍事全方面的管理權,儼然一個小國家土皇帝。而郡縣制下的各郡守和縣令,只享有行政管理權,對土地和人口失去了控制權,郡守和縣令只負責管理人民,收取賦稅,徵發兵役和徭役,且徵收的賦稅需要上繳國家。

第四,管轄地域不同。分封制下的封地多位於授封者的周圍,其中心地帶為授封者,即國君或諸侯直接統治的中心。郡縣制的情況多有不同。初建時,郡多在邊遠的、具有戰略意義的地區。如秦南平百越後,設置了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北擊匈奴,收復朔方後,設置了九原郡。縣則靠近統治中心的、較富庶的近畿地區。以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及政治上和軍事上的需要,郡和縣的地區分佈漸趨一致,最終發展成為郡統縣的隸屬關係。<strong>

二、郡縣制的歷史必然性

明末清初的大學者王夫之在《通讀鑑論》一書中指出:“夫封建之不可復也,勢也”。也就是說秦始皇實行郡縣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周朝在施行封土建國的分封制初始,周朝實力強大,周天子地位穩固,完全有能力能有駕馭各路諸侯,各諸侯之間因為親密的血緣關係也不會相互征伐。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後世諸侯間的血親關係越來越疏遠,相互之間倚強凌弱的現象屢屢發生,不可禁絕。而且,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就會受到影響,將沒有辦法統領諸侯,無法行駛自己的權力。諸侯國中的最強者就會出面收拾殘局,打著維護周天子的旗號顯示自己的實力,這幾個強者就是霸主,春秋五霸因此產生。

而稱強稱霸的諸侯王並不滿足於自己的霸主地位,一旦他們能夠控制住局面,必然會兼併小國,擴大自己的地盤。諸侯國之間的這種相互兼併的戰爭發展到極致,天下就剩下了幾個強大的諸侯國 ,小國全部被大國兼併或佔有。這些諸侯國會不斷的發動兼併戰爭,直到一國戰勝所有的國家,形成天下統一之勢。

所以天下統一的大勢是無法逆轉的,當最終兼併所有的國家完成統一的一國取得最終的勝利之後,他仍然面臨著施行封土建國的分封制還是施行郡縣制兩種選擇。但是分封制最終還是會導致諸侯爭霸,最終勝利者如果想要避免周朝的悲劇,郡縣制是他唯一的選擇,所以郡縣制是大勢所趨也是歷史的必然。

三、秦始皇施行郡縣制的原因

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剛剛統一六國之時,當時的丞相王綰等人就認為,六國剛剛被滅,燕、楚、齊等國地處偏遠,如果不封王鎮守,很難統治。所以應該封諸皇子為王,鎮守偏遠之地,實際上就是想讓秦始皇繼續施行分封制。秦始皇交由廷議結果大臣一邊倒的的支持王綰分封諸皇子,只有廷尉李斯一人反對,而最終秦始皇還是採納了李斯的建議,施行了郡縣制,理由有以下幾點:

1、分封制可能會重蹈覆轍。周文王、周武王當年分封的皇子、兄弟、親戚極多,可是到了後代,由於血親關係越來越疏遠,就變成了相互攻擊,如同仇人,如果設置諸侯,很有可能會重蹈周王朝的覆轍。

2、郡縣制更有助於控制天下。李斯認為如今天下一統,即使劃分為郡縣,皇子、功臣們也有賦稅和重賞,如果維持這樣的局面,天下會非常容易控制,並且能夠得到長久的安寧。

3、秦始皇非常強烈的權力慾。我們知道秦始皇就是一個專制的集權皇帝,自從當上皇帝后,他事無鉅細,凡事事必躬親,每天不批完一百二十斤簡牘不休息,天下大小事都由始皇帝一人裁決,可見他本人的掌控欲有多強,這麼一個人怎麼會把權力分給皇室宗親而削弱自己呢?

所以,為了避免後代皇室宗親因為分封而相互征伐,也為了加強集權,更便利的控制群臣和天下百姓,秦始皇最終捨棄了分封制,選擇了郡縣制。

四、秦是不是亡於郡縣制

要說是郡縣制導致了秦朝的速亡,筆者認為這個說法還真不值得推敲。首先,秦之後的漢朝是實行的郡縣制和分封制並行,漢高祖劉邦滅秦之後,先是分封了八個異性諸侯王,結果他在位八年幾乎都是在平定各路諸侯王的造反。自此以後,劉邦吸取了沉痛的教訓,他立下白馬之盟“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不封異姓王,改封了同姓諸侯王,結果就是漢景帝時期爆發了吳楚七國之亂,漢武帝時又爆發了淮南王劉安謀反,所以不管是異姓還是同姓,諸侯謀反的事情總是屢禁不止。

而郡縣制是後世王朝包括現在我國實行的行省制度的雛形,一個制度究竟是先進的還是落後的必須要經過歷史的檢驗。只能說分封制利在當下弊在未來,而郡縣制弊在當下利在未來,把秦朝的滅亡推給郡縣制完全不合理,秦朝的滅亡應該歸咎於以下幾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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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施仁政。秦始皇當政後對全國實行高壓策略,焚詩書、坑術士,大搞愚民政策,讓天下讀書人為之惶恐。在朝堂內大搞“一言堂”,群臣只能完全臣服於皇帝的各項決策,稍有反對就會像扶蘇一樣輕則被貶,重則丟命,在這樣的氛圍下,群臣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為了升官保命,不敢再建言獻策,只能為皇帝馬首是瞻,言路蔽塞,政治失明,秦始皇在暴政的路上越行越遠。

2、虐待百姓。秦始皇稱帝后大搞土木工程,修長城、通直道、造宮殿、建陵墓、挖靈渠,這幾項工程一項接著一項,搞工程就要耗費大量的人力,而六國子民在經過多年的征戰後好不容易盼來了統一,得到的不是休養生息,而是不斷的被爭為勞役。據史書記載,光修建長城前前後後的徵收的勞役就達七十二萬人之多,死亡的人數更是不計其數,所以陳勝吳廣在誤期之後,才會揭竿而起,振臂一呼應者雲集,反秦聯盟一觸即發,這就是虐待百姓的下場。

3、奸臣當道。在秦始皇死後,胡亥登基,趙高掌權,為了打擊政敵,穩固自己的地位,趙高在朝堂之上大肆排除異己、陷害忠良,蒙恬、蒙毅被逼殺、李斯被陷害,忠臣良將一個個被消滅殆盡,在“指鹿為馬”事件之後,朝堂上再也沒有了敢於反抗趙高的聲音,連秦朝最後一個良將章邯也是迫於趙高的淫威,不得不投降項羽,致使劉邦帶領反秦大軍進入函谷關時,秦朝已經到了無人可用的境地。

4、胡亥昏庸。一個王朝的興盛,統治者至關重要,在沙丘之變後,當上二世的胡亥,卻不像他的父親秦始皇一樣勵精圖治,反而自己深居後宮,只知道奢侈享樂,把朝政完全交給趙高,自己偏聽偏信,當身邊的所有能臣都被趙高剷除乾淨就剩一個光桿司令時,為時已晚,只能落下個身死國滅的下場。

當然秦朝滅亡的原因絕不僅僅以上幾點,但是郡縣制絕對不應該首當其衝,根本原因正如杜牧所說的“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仁義不施,暴虐百姓,政治腐敗才是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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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達令觀史


汗顏!汗顏!我前幾天剛給學生講完《秦朝的滅亡》這一課。

前面很多歷史大拿都說的很好了,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確實不是因為郡縣制。不過既然提到了郡縣制,我們就先簡單說說吧。

首先提到郡縣制就不得不說分封制。這兩種制度可以說是水火不相容。先給大家簡單說一下二者的區別,我想大家就明白,為什麼郡縣制是歷史的必然趨勢什麼在當時還有點超前意識(李斯不愧是一個人才)。

第一,傳承製度不同.

分封制度萌芽於夏朝,盛行於西周時期,它是國君將田邑賜給宗室臣屬作為俸祿的制度.受封的對象有三種類型:一是周王的同姓親屬即王族,二是功臣,三是古聖王的後裔即先代貴族的後裔。

郡縣制則與此相反,郡縣的行政長官郡守和縣令,均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而且不能世襲,即實行的是任免制.

第二,職責範圍不同.

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諸侯在封地內不但享有行政統治權,而且擁有對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權。

郡縣制則不同,郡守和縣令在轄區內只行使行政管理權,對土地和人口逐漸失去統治權.郡守和縣令只負責管理人民,收取賦稅,徵發兵役和徭役.

第三,歷史作用不同.

分封制體現了“薄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一統天下的政治局面,各封國具有保衛王畿、保護國君絕對安全的義務,在一定條件下可能會變成獨立的國家威脅到國君的安全。

而郡縣制則消除了這種隱患,使皇帝能夠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為中國兩千多年封建專制統治的組成部分。

這就是郡縣制,它毀壞的是那些貴族的利益,但是秦朝的滅亡卻是最先的陳勝吳廣大澤鄉起義,緊接著劉邦項羽最後滅了秦國。性質上是農民起義。也就是說是老百姓推翻了秦朝的統治。

導致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還是殘酷的律法,以及沉重的徭役,兵役導致老百姓生活苦不堪言以至於爆發了起義!

僅僅個人見解,希望大家多討論,多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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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時空感受歷史】雖然郡縣制不是秦朝滅亡的主要原因,但絕對是眾多原因之一。

“夏、商、周、漢封建(分封)而延,秦郡邑而促。”柳宗元回答道“秦有天下……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咎在人怨,非郡縣之制失也。”——柳宗元《封建論》

任何制度都有兩面性,特別是一開始實行的時候,肯定會觸及很多人的利益。比如隋朝的科舉制,影響了士族對官職的壟斷和對國家的控制力。既然觸及了利益,那肯定有人反對。郡縣制意味著貴族的身份無法世襲,影響六國貴族的利益。同理也是秦滅亡的原因之一。任何國家的滅亡都是多種原因造成的,具體什麼原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如現在的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都是根據自己國家不同的政治需求及人民的接受程度而實施的一樣。

秦始皇橫掃統一六國致使國力耗費巨大,統一之後,大修皇陵,築兵馬俑,修直道和馳道,北擊匈奴,修萬里長城,南征百越,修靈渠,還要巡遊全國,致使國力民力透支嚴重,而統一之後,當時最需要的是休養生息,恢復民生。

秦始皇在政治上頒佈《秦律》,經濟上統一貨幣、度量衡,統一車軌、馳道,思想文化上“焚書坑儒”。採納李斯的建議,決定在全國範圍廢除分封制,以郡縣制作為中央控制地方的制度,也是根據當時的政治需求。郡縣制有利於封建經濟文化的發展,對疆域的初步管控,鞏固國家統一,以及形成以華夏族為主體的中華民族,起了重要作用。郡縣制的實施加強了中央集權制,有利於對地方的控制,可以有效避免百家諸侯爭霸場面,有利於政權長期建立。這樣才完整地形成了秦始皇確立起來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

郡縣制的推行,雖然能夠避免分封諸侯所帶來的相互攻伐、割據稱雄的分裂局面的出現,對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有積極的作用。但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六國舊貴族勢力活動猖撅,人心不穩削弱地方的同時,也降低了抵抗外敵入侵的能力。所以,郡縣制度最大弊端即在於“盡天下一切之權,而收之在上”。

但可惜的是秦始皇採用的是全國軍事化的法家思想,雖然法家思想對於秦朝的積極方面很多,但使秦朝的統治極其殘暴,無休止的兵役、徭役以及暴虐的刑罰,給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和痛苦。

秦政府規定:成年男子每年服徭役一個月,一生要在本郡服兵役一年,到京城或邊疆戍守一年。此外,秦始皇大興土木,增加徭役、賦稅,超過了當時社會經濟所能擔負的程度,典型的工程是驪山陵墓和阿房宮。秦朝每年服役者不下三百萬人,大量人口脫離生產,造成“丁男被甲,丁女轉輸,苦不聊生,自經於道樹,死者相望”的悲慘景象。特別是到秦二世當政時期,其統治更加黑暗。

“天下苦秦久矣”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是對民力的濫用。

這種對民力的濫用更是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防守匈奴的幾十萬人,修築長城的幾十萬人,修築阿房宮和始皇陵的幾十萬人,開鑿靈渠攻擊南方的幾十萬人。當民力被濫用到無以復加的地步,民間終於承受不住了。也就是所謂的“天下苦秦久矣”,再加上六國貴族日夜渴望復辟,幾大因素疊加,使得大部分老百姓都希望推翻秦朝的統治。於是,陳勝、吳廣領導的農民大起義獲得了天下人的積極響應,看上去很強大的秦朝,其實內部早已不堪一擊,終於將秦朝迅速推向滅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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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亡的原因?

事實上,秦亡的主要原因並不是郡縣制,甚至次要原因也算不上。

  1. 我們要知道,郡縣制是有利於中央集權的,換一個說法就是可以適當地鞏固皇帝及官僚制度的權威性,由此,中央的權威便可以影響到地方的更深一級,這是中央集權的特性和郡縣制度的先進性,這麼一種有利甚至重大利好的制度怎麼可能能加速秦國的滅亡,而與之對立的分封制才是不利於中央集權的,集權集權,權力要集中在一個人,一個團體手中而不是多人,多個團體的手上,有了分封制,中央的權威性便沒有了,因為雙方,也就是中央和地方邦國的依附關係除了信義,契約上的約束,其他一概沒有,缺乏軍事,財政,人事上的硬手段,由此,對中央集權的影響就可見一般了。


領導人的原因

  1. 縱觀這幾千年的光景中間,領導人對於一個政權、一個朝代的影響是極大的,尤其秦朝是一個高度中央集權的朝代,在秦的體制下,領導人也就是皇帝,權力來自上天,於是皇帝便成了天下第一人,自上沒有任何的限制,有的只是禮法上的掣肘,自下,有盟友宦官、外戚,來自二把手宰相的分權,卻又由於制度的缺陷和弱勢相權的退讓,便分不走了,由此,皇權便佔據一種極有優勢的地位,而又由於等級制度的存在,皇帝對下面就會產生一個形而上的機制,於是,皇帝的好壞便決定了政治是否清明,國家是否倡盛。
自秦始皇“奮六世之餘烈”統一六國後,國家的一切便被一個強有力的制度強行捏和在一起,但在這種看似平和的表面及帝國中央集權造成的皇權影響力無限大的體制下,有沒有問題?有!賈誼在《過奏論》中提到秦始皇和秦二世聽不得大臣勸讕,一意孤行,子嬰則又軟弱無力,秦豈會不亡。

國內的矛盾在始皇帝的鐵血統治下,尚有爆發的跡象,從屢屢針對秦始皇的刺殺便可以看出,天下尚未大同,人們對故國尚且留有念想,加上整合侵犯了一部分人的利益,矛盾現在不爆發將來也會爆發,可到了秦二世這裡,過度寵信宦官趙高,不明是非,最後丟了江山,豈不可悲,由此可見,日後歷朝歷代對宦官干政的提防,都是血的教訓啊!




暴秦而亡

在很多人眼中,秦是暴虐而亡,《史記》對秦的描述也大多集中在這一塊,而《過奏論》更是發出了因秦不施仁政,從而鬨然崩塌,令天下人恥笑的感慨,秦的暴政,源於孝公時商鞅變法的司法政策,所以,秦始皇時期,暴政主要體現在嚴刑苛法和施政暴虐這兩點,日後劉邦只向天下只宣佈了廢除秦法,改立三條刑法,便收穫了一大波人心,原因也在於此



對傳統的反叛

秦始皇最出名的事蹟,恐怕就要屬“焚書坑儒”了,這件事作為秦始皇負面形象的一個關鍵的點被史官們翻來覆去的講,既是如此,便產生了爭議,不管這件事的評價如何,究其根本,秦國對傳統是蔑視的,出於地理的原因,秦國長期遠離所謂的華夏文化圈,被其他五國稱為北狄,觀察秦軍的衣裝飾品我們可以發現,六國中所有國家的服飾都是根據五行推出來的,只有秦國人是一襲黑衣,不在五行之內,而對傳統的篾視又使得在秦國進行任何一項改革都十分容易,傳統是什麼,粗粗下一個概念,曾有的,統治方式也必須是曾有的,但秦始皇顛覆了這一做法,大破大立,破而後立,但由於歷史的慣性,最後造成了破而未立,破而立舊的結果,這種影響並未因秦的消亡而消亡,可以說秦興於此也亡於此。



社會制度

社會治理靠的是什麼?是社會制度,根據主流史學界的觀點看,農民起義戰爭是推動封建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這個封建是譯自馬克思的相關著作而不是傳統封邦建國的意思,所以這種進步改變的是生產關係,從這個邏輯來看,到了秦將亡未亡之時,體制下的社會治理制度已不合理,不合理才要推翻它,並帶來進步。具體的不合理主要體現在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益惡化的階級矛盾,洪世滌在其著作《秦始皇》提到:“秦末農民大起義為我國農民反封建反斗爭樹立了光輝的榜樣”。所以,秦亡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階級矛盾的激化。




任何一種社會想要徹底的變革,都要自下而上,秦違反了這一規律,並且由於改革的內容太多,秦的社會總體來說不太穩定。

總結,秦的滅亡帶給今人的教訓有什麼?

“人”這個字,由一撇一捺寫成,看似簡單,實則不然,先撇後捺,下筆的力度、筆墨的輕重,皆有其規格,秦的錯誤就在於對人的踐踏和對歷史規律的漠視,國家凡是到了一味向人民索取,卻對人民從不負責任的地步,亡便是命數了,時,人民就應該奮起反抗!不會反抗壓迫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


聽白處


第一個問題:郡縣制為什麼是歷史的必然

從歷史的變化看郡縣制確實是歷史發展的方向,而判斷政治制度改革發展是不是歷史必然,唯一的標準就是是否促進生產力發展。促進生產力發展,要求一個寬鬆,激發更多人活力和創造力的環境。縱觀中國歷史,政治演變有一個確定的方向,那就是權力不斷的向更多的人開放,客觀上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

  1. 夏、商、周是分封制,天子將土地封給貴族,權力只在貴族集團中傳承。

  2. 自秦開創郡縣制以來,權力向大眾中有能力的人開放,到魏晉時期,演變為豪族社會,權力在豪族中傳承。

  3. 自隋朝開始,隋文帝開創科舉制,權力進一步下放,唐朝慢慢消滅了門閥豪族,詩云:“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

  4. 自宋到大清,是古代平民社會,只要你肯努力讀書,就有機會當官取得權力。在君主專制的制度下,權力的開放已經達到了最大程度。

以上每一次過度,新的政治形式安排都給了生產力更高的階級以更大的權力。秦朝的郡縣制相比周朝的分封制,把權力讓渡給了有戰功者,有能力者,新興的地主階級,更好的促進了生產力發展,因此,郡縣制是歷史的必然。

秦朝滅亡不是實行郡縣制的原因,是壞政策通過好的制度放大,造成了秦國快速滅亡

上面已經分析一個制度好不好,就看他能不能解放生產力。郡縣制將權力向更多的人開放,是符合大勢的制度。郡縣制大大加強了君主集權,此時若秦始皇推行一些養民生息的好政策,通過郡縣制能迅速放大,國家會越來越得到人民的擁護,從而長治久安。但秦始皇實行的是嚴刑峻法,過度抑制商業發展的政策,破壞阻礙生產力的發展。這就好比給了秦始皇一把鋒利無比的刀,但秦始皇並沒有用它來砍樹伐木,促進生產,反了在自己身上捅刀子放血。

所以秦朝的滅亡,重要原因是落後的政策通過先進的制度被廣泛實施,導致了秦朝只堅持了14年就滅亡了。

對現代人的啟示,在分析問題的時候,要確定是制度的問題,還是政策的問題,是管子造成了汙染,還是管子裡流動的汙水造成了汙染。


李三六看歷史


揭開歷史的沉澱之紗,農耕文明的發展,自周以後實行分封制,已過八百年,偏居一隅的秦國人也休養生息,農牧齊進,商秧變法,實行土地國有。而以血親關係為主的宗法制度是維繫農耕文明的根本保證。不同地理的農耕結構不同,不可能使用一刀切的郡縣制度,所以千百年來,只要農耕環境不變或變化不大,實行分封制,各種各的地是最合適的,農民都有地種,就少流民。地主都有租收,就少割據。孔子孝道符合宗法制度,分封有禮,血緣傳承,嫡傳長久,政教統一。可是秦始皇開國“焚書坑儒",推行郡縣制,破壞了宗法制度,權力高度集中,造成農耕環境惡化,土地荒蕪,流民四起,地主割據,政令不暢,暴動頻繁,不懂農業只懂權術的官吏酷吏大行其道,自然外行管內行,越管越亂,造成農民和官吏,地主和中央的巨大矛盾,直至徹底破壞農耕結構基石,宗政崩潰,起義倒戈,豪強自立,中央失去權威,一敗塗地。至於郡縣制乃至後期漢代休養生息政策和隋唐三省六部制,因有科舉和孝廉儒家思浸透,方能實行。


柳河散人


其實秦朝的滅亡跟郡縣制沒有關係,就好比隋朝跟科舉制一樣道理,兩朝共同的致命點就是暴政。

郡縣制與分封制的區別,周朝以前是以聯盟的形式存在的,周朝建立後採取分封制,把自己的親人或有功大臣派到到某個地方管理,名義上週天子是天下共主,天子若有難各諸侯有義務勤王,但對自己封地則有絕對的權力,可世襲,可搞自己的稅收,有自己的軍隊,每逢節假日向周天子行一些禮數即可。而郡縣制官員的權力是皇帝給予的,隨時都可以收回,派到地方僅有管理權,不能佔有,更不能發展軍隊,郡縣制建立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歷史的進步,同時皇帝的權力集中加強。

秦朝滅了六國後,人民還沒有在戰爭中緩過勁兒,秦始皇沒有采取休養生息政策,就開始大興土木,增加瑤役,擴大激化階級矛盾,但秦始皇依靠其鐵腕統治,其表面平和而暗地裡則怨聲載道,秦始皇去世後秦二世繼位,但能力不足寵信宦官,更加暴政,本身百姓苦不堪言,加上六國貴族在後推波助瀾,終於各地暴發農民起義。

秦朝滅亡的種子在秦始皇種下,在秦二世開花結果,所以暴政是秦朝走向滅亡的根本原因。





品讀中華史


郡縣制,是中國古代繼宗法血緣分封制度之後出現的以郡統縣的兩級地方管理行政制度(類似於現在的行政區劃),幾乎盛行整個封建時代。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員由中央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處在中央的管轄之下,有利於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統一。標誌著官僚政治取代血緣政治,是中國由貴族封建制度走向皇帝專制制度的標誌。

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楚國,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於秦國,秦穆公嬴任好;經過歷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終成型於秦漢時期。

公前209年秦二世胡亥即位。


他進一步加重對農民的剝削和壓迫,以“稅民深者為明吏”,以“殺人眾者為忠臣”。他令農民增交菽粟芻藁,自備糧食,轉輸至咸陽,供官吏、軍隊以至於狗馬禽獸的需要。他繼續修建阿房宮,繼續發民遠戍。徭役徵發的對象進一步擴大,農民的困苦達於極點,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已經到一觸即發的地步。 在農民醞釀反秦的時候,潛伏著的六國舊貴族殘餘勢力也在俟機進行分裂活動。這才是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秦朝滅亡,秦始皇以及秦二世有脫不開的干係,並不是郡縣制導致秦朝滅亡。而是在統一後並未休養生息,百姓並未真正從秦的統一中獲得免於戰爭後實實在在的好處,反而被秦國的徭役徵發弄得欲仙欲死,對百姓無恩,苛待百姓,則百姓願意反秦。

秦始皇三十六年(前211年),東郡出現“始皇帝死而地分”的刻辭,就是這種分裂活動的徵兆。


藍色的小男孩


秦 始皇徹底地廢除封建實行完全的郡縣制,既是急政,也是致亂之政。這個政策,不但超越了時代,加劇了帝國內秦本土和六國舊地之間的緊張,而且破壞了秦國奉行 多年行之有效的“親賢並用”(親族和賢人並用)的傳統,將穩定國政的基本力量——秦國貴族驅逐出政治舞臺,種下了內部崩潰的禍根。這個政策,李斯要負很大 的責任,他是政策的提出者、鼓吹者和執行者,是毀滅秦帝國的禍首之一。

無視歷史傳統和地域差異,廢除封建,破壞 “親賢並用”的政治傳統,激進而強硬地推行全面郡縣制,肯定是秦二世而亡的最重大原因。關於這個問題,我在《秦崩》中提供了兩個觀察點:一、秦末之亂的本 質是戰國復國,以六國復國為基本動力,以秦國秦人與六國六國人的對立為基本特點。二、在秦國政權內部,以李斯、趙高為代表的“賢人”主政破壞了內部的穩 定,慘烈的內鬥使秦國軍民無法如同戰國時代一樣,在危機時刻團結一致,依據本土作長久而有效的防衛,結果是章邯所統領的秦軍主力內外交困,投降聯軍導致秦 二世而亡。

封 建制和郡縣制的問題,本質上是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君主獨裁和貴族共政的問題,這個問題,涉及到兩千年中華帝國曆史和制度的一個死結,始終沒有在中央集權 和地方分權,領袖個人和領導體制之間找到有效的平衡點,建立起完善的制度。




飄零的曾搖曳


秦滅亡的原因並非郡縣制,而是嚴厲的秦法,沒有對人民施以仁政和秦對國內統治過度的自信導致的。秦王朝統一六國後其統治階層盲目自信膨脹,而秦是中國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轉變的一個重要環節,在這個過程中,統治者的思維有一部分還停留在奴隸制中,而變法後的秦國百姓思想已經得到一部分解放所以提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這樣就發生的中國歷史上第一次農民起義,而在此之前戰爭都是王侯將相們的玩具。而秦統治階層內部又出現權利鬥爭,沒有意識到變法後百姓思想的解放,軍事上把外敵,匈奴作為主要矛盾,內部統治被農民起義慢慢發酵。最後王朝在短短几十年內隕落。郡縣制是中央集權的強有力的統治手段,但抓的太緊就會變成反抗,秦統治者沒有意識到人民的力量,會推翻他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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