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調解前,隱匿財產給成年子女拒不執行,怎樣取證?

雨過天久晴


被執行人調解前,隱匿財產給成年子女拒不執行,怎樣取證?

被執行人轉移財產取證問題還是相對容易。一般來說,想要法院給你調取這些證據材料基本不太可能,所以基本要自己取證。

房產等不動產以及車輛等特殊動車,因為我們國家登記制度的原因,所以我們還是能夠在不動產登記部門及車管所等部門調取相應的財產轉讓情況。以我手上的一個案件為例,被執行人便將其房產轉移給其女兒。執行階段通過申請法院調查令,調取房產檔案信息,確認房產受讓人、轉讓時間、轉讓價格等信息,再向法院提起債權人撤銷訴訟,要求撤銷房產轉讓行為。

總體來說,取證不存在問題,只是後面的維權成本及維權時間還是相對較高。


葉律師


一般在訴訟的同時,律師就會問當事人,要不要申請財產保全?越早申請越好,甚至,有的案子,去立案之前,就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等到執行階段,再擔心轉移財產,對方要轉移的,早就轉移了。如題主所言的,取證哪些被轉移的財產,是非常困難的,要花很大時間精力去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訴前的,訴後執行中的等等。很多人也不願意花錢請律師去調查,因為這個結果也是不確定,不是花了錢就找得到對方的財產線索。


長沙法律諮詢


1.通過法院,由律師前往取證,總之過程複雜,收效甚微。

2.如果是我,三五年前甚至更早就已經過河了,你已經無法取證了,也有可能不會過戶給我的子女,因為我知道法律的可能性。我這樣做的宗旨就是不被查到。

3.法律是公平的,但是有時在法律面前,我們又顯得很無奈,這就是我們真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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